风雨百年“苏报案”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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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03年5月到6月,短短一个月间,《苏报》如同从上海租界放了一颗卫星,在舆论界放射出夺目的异彩,刹那的光华让《申报》等老牌大报黯然失色,其发行量迅速飙升,仅发行点就增加到几十处。论说一出,《中国日报》、《鹭江报》等报刊纷纷转载,大有“鼓动风潮”之势,难怪清廷“视之若一敌国”。6月26日,江苏候补道、南京陆师学堂总办俞明震奉命从南京到达上海,协助上海道袁树勋处理查禁爱国学社、《苏报》等事宜,罗网已经张开。6月27日起,《苏报》连续两天发表文章悼念一个多月前蹈海自杀的留日学生陈海鲲(自号“仇满生”,有“杀满之声,腾于黄口”这样激烈的辞句)。6月29日,《苏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出章太炎《康有为与觉罗君之关系》(节选自《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以饱满的激情、极富感染力的文采赞美革命:“然则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矣。”甚至直呼光绪之名:“载湉小丑,未辨菽麦。”斯文一出,举世哗然,“上海市上,人人争购”,专制者雷霆震怒,认为大逆不道。

      这也是“苏报案”发生的那一天,《苏报》走到了它的顶点,厄运即将降临。1903年6月29日,经过多次密谋,在清王朝的要求下,租界工部局终于发出对钱允生、陈吉甫、陈叔畴、章太炎、邹容、龙积之、陈范等七人的拘票。如果只看这个名单,清廷对《苏报》的情况并不怎么了解,比如将钱允生、陈吉甫、陈叔畴三人当作主笔,不知道陈叔畴就是陈范,陈吉甫只是司账员,钱允生不是《苏报》人,龙积之也与《苏报》无关。当天,巡捕、警探到苏报馆抓人,陈吉甫率先被捕。他们问:“陈范在吗?”陈范正好在场,却叫人说不在,他们也未深究。陈范曾让儿子到爱国学社向章太炎示警,章说:“诸教员方整理学社未竟,不能去,坐待捕耳”。有人劝他走避,他“哂之以鼻”。6月30日,等到巡捕来时,他自指其鼻:“余皆没有,章炳麟是我。”他不仅自己不屑逃走,还在巡捕房写信叫邹容、龙积之投案。随后,钱允生和不在名单上的陈范之子陈仲彝在《女学报》馆被捕。龙积之当晚自行到案。邹容本已藏匿在虹口一个外国传教士处,7月1日徒步到租界四马路巡捕房投案,自称:“我邹容。”至此,除陈范外,名列拘票的其余五人全部被捕,酿成了名动百年史的“苏报案”。

      二

      “有人把章太炎系狱之后,力劝已经脱身在外的邹容主动投狱,看作不可思议的迂腐和偏执,……在看重生命亲证和正面承当的章太炎,他是将此当作君子成人之美的义举来做的,是使邹容由此获得一个道德承当和生命亲证的机会。”

      这只是后人的评说,并不是章太炎当时的想法。他自述:“《革命军》为慰丹所著,仆实序之,事相牵系……仆既入狱,非有慰丹为之证明,则《革命军》之罪案,将并于我,是故以大义相招,期与分任,而慰丹亦以大义来赴。”这番夫子自道说得再明白不过,他之招邹容,只是让他分担《革命军》罪案之责任而已。

      从章太炎、邹容被捕之日起,清王朝就为引渡他们而与租界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艰难交涉,台前幕后,数不清的算计。上海、南京、武汉、北京之间,要员、坐探(如志赞希、赵竹君)、密友(如《新闻报》的福开森)之间文电交驰,仅收入故宫档案的往来电文就有近一百九十封。可以说,清廷为此绞尽了脑汁,用尽了手段,目的无非是要将他们置之死地。

      “苏报案”发,舆论震惊。7月1日,与《苏报》在革命还是改良问题上有着尖锐分歧的《中外日报》也发表社论《近事概言》,抗议当局“与言者为难”。7月2日,上海英文《字林西报》发表社论,反对查禁《苏报》。7月3日,中国教育会常熟支部负责人殷次伊为此愤而投水自杀。

      陈范出亡海外后,在章士钊主持下,《苏报》仍继续出版了七天,不仅刊出了《密拿新党连志》的消息,7月6日,还发表章太炎《狱中答新闻报记者书》,章在文中坦然表示:“吾辈书生,未有寸刃尺匕足与抗衡,相延入狱,志在流血,性分所定,上可以质皇天后土,下可以对四万万人矣。”充满了道德的力量,批评的锋芒,弥漫着一股浩然之气。章士钊在五十九天后回忆:“太炎此文送出监门时,是闰五月十一日,《苏报》犹作垂死挣扎,未被封禁。吾亲将该文揭之首栏,与《新闻报》对垒,恍惚为革命党消灾解毒,弥形得意。”

      第二天下午,《苏报》终于被查封,这一天的《苏报》已出版,《申报》事先以《发封苏报》为题报道租界当局查封的经过。7月9日起,英文《上海泰晤士报》连续两天发表社论,反对“未断案而先封馆”,要求“设法阻止中国守旧官员在租界妄行其权”。从7月11日魏光焘致端方、恩寿的电文看,“旋因上海爱国会演说虽禁,复有设在上海租界之苏报馆刊布谬说,而四川邹容所作《革命军》一书,章炳麟为之序,尤肆无忌惮”。邹容和章太炎首当其冲,成为“苏报案”的中心。顺便说一句,蔡元培早在案发前半个月就去了青岛,与“苏报案”并无直接关系。

      7月15日,上海租界会审公廨第一次会审“苏报案”。一百年前的中国出现了这样奇特的一幕,名义上这是清王朝在租界设立的最基层的一个法庭,实际上外国享有治外法权,朝廷的权力难以企及。章太炎以冷嘲热讽的笔调写道:“噫嘻!彼自称为中国政府,以中国政府控告罪人,不在他国法院,而在己所管辖最小之新衙门,真千古笑柄矣。”中国无所不能的专制权力与一无所有、惟有一腔热血的两个平民有了一次面对面交锋的机会,东西方两种不同的政治文明、价值观念有了一次面对面冲突的机会。在君临天下、信奉绝对权力的清廷眼中,任何的批评声音都是大逆不道的,更何况《苏报》那样激烈的革命言论,那都是死罪。但在租界当局看来,发表文章、举行集会、批评政府都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内,是公民的权利。即使有证据证明章太炎他们是“犯罪”,也属于“国事犯”,按国际惯例也应该保护。更重要的是,如英文《字林西报》评论说:“外人在租界一日即有一日应得之权利,中国人在租界一日即有一日应受外人保护之权利,而华官固不得过问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严词拒绝了清廷的重金诱惑,并挫败了武力劫持的企图。首次开庭,上海道袁树勋伏兵五百,阴谋将章、邹等劫走,租界方面作了严密防范,“传讯时,每一人以一英捕陪坐,马车复有英捕跨辕,数英捕驰车带剑,夹在前后,街巷隘口,亦皆以巡捕伺守,谋不得发”。无奈的清廷只好求助于各国驻京公使。各国态度不一,其中意大利明确表示“此系公罪,而报章之言论自由久已准行于租界,无俟上海道之干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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