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起网上报名!2023年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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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3月14日起网上报名!2023年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家长注意!

  2023年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下周二(3月14日)起可网上报名!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01

  具有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02

  经审批符合借读条件的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请直接与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入学。

  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已拥有小学学籍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注意:2023年禅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公办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

  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按照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报名方式

  家长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身份、户籍、房产、居住等信息。3月20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01

  电脑端报名

  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3年禅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02

  手机端报名

  家长通过关注“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s_ccjy),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具体招生程序

  户籍生及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

  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01

  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4日9:00-3月20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3月20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名确认时间

  2023年3月23日-3月25日(报名确认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 ,家长须于3月23日10:00-3月24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 网上报名确认 ”; 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 ,家长须于3月23日10:00-3月24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3月25日到居住地对应的报名确认点验证审核,完成 现场报名确认 。 注意: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同步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自主选校(摇号),并按照《2023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执行。 《2023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

  请扫下方二维码查看

  2023年3月25日17:00户籍生报名工作全部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为其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时,按照以下要求选择“申请入学类型”: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以及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1条”;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9条”。 02

  录取

  户籍生,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2023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执行录取。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03

  注册

  各小学于6月中上旬安排户籍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注册(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放弃禅城区公办学校学位。

  借读生

  01

  政策性借读生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4日9:00-3月20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报名确认时间

  2023年4月6日-4月9日(报名确认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 ,家长须于4月6日10:00-4月7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 网上报名确认 ”; 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但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 ,家长须于4月6日10:00-4月7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选择现场报名确认点,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9日到报名确认点验证审核,完成 现场报名确认 。 注意:

  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02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报名

  如需申请禅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的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家长须按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关注“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

  网上报名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普通借读生可以于7月中上旬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以“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注意:

  2023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以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公布为准;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3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03

  录取

  户籍生录取完毕后,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先统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用于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根据剩余学位,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录取资格名单。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普通借读生可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

  录取时,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普通借读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04

  注册

  各小学于6月中下旬安排政策性借读生注册,7月中旬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注册(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2023年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时间表

  

  点击查看大图

  户籍生学位安排

  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01

  人户一致

  第一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第二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02

  人户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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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

  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期内,根据拆迁合同,拆迁户子女可按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

  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第三,适龄儿童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

  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

  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其性质须为住宅类。

  录取户籍生后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二孩户籍适龄儿童入读。

  2023年3月20日(含)之前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按此办法安排公办学位,之后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报名条件,并选择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自主选校(摇号)的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2023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安排学位。

  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学位安排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按照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

  按照禅城区企业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安排

  根据《佛山市人民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

  即可查看《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政策性借读生第16条(在本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根据家长居住证办理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第17条(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在本区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我区公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

  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2023年3月20日(含)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政策性借读生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二孩适龄儿童入读。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学位安排

  普通借读生是指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新市民适龄子女。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负责出台积分入学政策,公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统计积分,公布排名。

  关注“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相关事项。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普通借读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

  录取时,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普通借读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3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招生信息发布平台

  家长可通过以下平台了解招生信息:

  禅城区人民门户网:2023年禅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专栏; “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 各公办小学招生电话。 温馨提示

  新生家长要按时报名,及时查阅审核结果,按时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户籍生,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借读生,将不接受其借读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不再保留其学位。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家长要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家长提供的入学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的入学资格,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三年内不受理其入学或转学申请。入学报名和注册须由学生家长办理,原则上不委托他人。 来源丨禅城区教育局、禅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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