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年度法制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辉南县税务局2022年法治税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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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辉南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以税务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落脚点,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主线,不断健全法治制度建设,努力提高税务法治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税。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学思想,汲取智慧源泉。组建以县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国家税务总局辉南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和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自学,认真抓好“关键少数”的教育培训,推动全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宣传。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紧扣税收中心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强化工作责任,履行部门职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认真开展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局转发的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运用申报管理、税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等执法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纳税人,特别是服务本地民营经济发展,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深入推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确保清单所列的事项得到贯彻执行到位,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办结”等多种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强化纳税辅导和业务培训。结合日常管理和业务辅导需要,组织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及业务培训,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通过强化政策执行、依法征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服务效能,规范了税收秩序。主动对接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确保退役军人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管,将税收税源情况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及时掌握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坚决防止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国家局、省、市局规范性文件执行,2022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同时认真开展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业务范围内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逐条逐项仔细梳理,未发现有违规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2022年我局新增公职律师1人,实现了辉南税务公职律师从无到有的转变。充分发挥税务公职律师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为税收改革、执法、行政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推动实现税收现代化中发挥作用。

  (四)坚持依法决策,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带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健全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减少并纠正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深化落实,将“税收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穿于税务法治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2022年新出台的《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统一裁量标准,避免随意执法。设置1个约谈室,为税收执法人员配备9台执法记录仪,建立执法记录仪领用登记、资料归档保存、音像资料使用等工作制度。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清单信息,办税指南等办税信息。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高度重视节假日、敏感时期、应急处置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增加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七)健立税收矛盾争议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成立“国家税务局总局辉南县税务局税费争议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纳税人缴费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税费争议时,以纳税人缴费人自愿为原则,由税务机关相关部门对争议进行判断、处置、化解,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税费争议的接收转办结果统计等工作,涉税政部、法制、征管及税源管理等部门负责税费争议的调查、处置、化解反馈等工作。对于纳税人缴费人已经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纳税服务投诉且已受理,或提起行政诉讼且已立案的税费争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在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维护税法严肃性,又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持续强化内控监督。我局以建立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内控监督体系为目标,对照现有内控制度体系,将尚未纳入内控监督范围的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加强对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及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可能涉及内部执法风险的监督力度,确保做到既应收尽收,又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缴过头税费以及对税收工作不当干预等行为。充分依托内控平台,对税务执法加大内部风险扫描的针对性和精确性。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我局严格掌握税务执法过错认定标准,加大税务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强化对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征收管理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倒逼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切实把权和责紧密联系起来,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根据容错纠错工作制度,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保护税务干部开展正当税务执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是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我局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智能应用,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提高依法行政质效。一是依托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的自主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人工办税为补的办税模式,向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转变,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二是通过各类征管平台数据的监控指标,创新执法方式,从粗放式、一刀切的执法方式,向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转变,从而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三是充分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利用增值税发票风险全链条快反监督功能,发挥数据生产要素的作用,对发票全环节及时验证和监控,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以党建为统领,组建了以县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国家税务总局辉南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能够严格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坚持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结合全局各阶段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按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我局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积极研究制定执法规划,落实责任制方案,完善具体措施,将系统法治建设任务层层分解,精准落实到各相关单位、部门,部署推进各阶段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十四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对各阶段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细致研究,并采取各类有效措施,有效提高了我局依法治税工作水平。

  二、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税收法治宣传不足。税收法治在宣传广度和力度上还需加强,在宣传形式上还需加强与街镇、企业的联动配合,提升基层税收人员的参与度。

  (二)学习和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由于工作繁忙,新政策出台较快,税务人员协调工学矛盾的能力仍需提高。工作中能够较好的完成市局、县政府及县局安排的各项任务,但工作亮点较少,创新能力不足。

  (三)税收执法规范化程度还不高。税收执法风险面临更大挑战,与法治建设步伐要求不够协调、不够同步。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税

  税收法治建设更进一步,各项工作亮点更足,争先进位意识更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加规范。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整、准确、及时,做好辉南县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全过程记录更加日常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更加严谨;税收执法责任制更加严格。强化规范执法监督,采取按周监控、及时提醒整改;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按季度召开,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二)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积极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税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认真梳理各项税法政策内容,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税法宣传主体责任,灵活采取各有效方式,集中宣传与个性宣传相结合,探索税法宣传新方式、新方法,提高税法宣传水平。

  (三)加强内控制度学习。通过全面依法领导小组成员带头学习总局、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内控机制建设制度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反思部门工作,找出部门内部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

  国家税务总局辉南县税务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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