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3-30
手机版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848.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6.08万元,增长44.19%,主要是因为政府办公楼的竣工结算支出和纪委悟园项目的建设支出和新增的人员经费支出。

  2021年度收入合计3005.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7.09万元,占96.71%;其他收入98.85万元,占3.29%。

  2021年度支出合计480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66万元,占28.88%;项目支出3420.25万元,占71.12%。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9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06.43万元,增长42.71%,主要是因为政府办公楼的竣工结算支出和纪委悟园项目的建设支出和新增的人员经费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9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06.43万元,增长42.71%,主要是因为政府办公楼的竣工结算支出和纪委悟园项目的建设支出和新增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1.87万元,占88.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92万元,占0.91%;卫生健康(类)支出18.2万元,占0.39%;城乡社区(类)支出57.37万元,占1.22%;其他支出(类)支出419.04万元,占8.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4.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1.7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使用的是上年结转指标。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924.19万元,支出决算为268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悟园项目支出费用部分在2022年年初支付。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安排局本级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3.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安排局本级悟园项目的专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32万元,支出决算为39.32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8.03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代扣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会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使用的是上年结转指标。

  9、其他支出(类)其他预留(款)年初预留(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9.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安排局本级其他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9.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20%,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790.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的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3.77万元,增长401.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单位之间的交流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77.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照公务车使用规定购置车辆。上年该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6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承担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为了优化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能,2021年经报市政府审批购置了3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67.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照公务车使用规定管理车辆。与上年相比增加66.87万元,增长624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去年决算数只统计局机关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局下属公车中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统计;二是我局承担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为了优化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能,2021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车服务平台为316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务用车服务6183台次,全力保障了市直机关单位中心工作公务出行,工作业务的快速开展也导致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幅上升。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1万元,占3.1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63万元,占96.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6个、来宾402人次,主要是省内各市州及岳阳各县市区的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来我局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5.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7.69万元,2021年我局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能,做好全市公务用车派遣调度服务,经报市政府审批统意批准本单位二级机构公车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更新公务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94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全市公务用车出行的车辆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用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0.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64.9万元,增长142.7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业务活动的开展,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大幅上涨。大额支出如下:一、2021年我局集中统一管理着岳阳市市直机关63家全额拨款单位共561宗经营性国有资产,2021年对集中管理的经营性门面中群众反映比较多的破旧门面进行维护修缮支出费用80.23万元,支出经营性国有资产房产税151.51万元。二、我局承担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为了优化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能,2021年经报市政府审批购置了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77.69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全年保障全市公务用车出行的车辆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用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34万元,司机劳务费用110.58万元。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83万元,其中用于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培训会议开支0.8万元,人数210人左右,内容为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调度会;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培训开支1.1万元,人数291人左右,内容为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会议开支0.93万元,人数230左右,内容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调度会。开支培训费1.06万元,用于开展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培训,人数245人,内容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2021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我单位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其余25台公务用车用于保障全市党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车辆全部纳入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实行车辆运行轨迹监管。

  用于本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根据本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63家全额拨款单位共561宗资产,共完成租金收缴2630万余元,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510多万元。通过上门走访调查,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共投入资金85余万元,对30多宗老旧破损的门面进行了维修改造,主动为租赁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2)严格控制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和处置。审核市直单位资产配置378宗,批复317宗,涉及金额5.91亿元;审核市直单位资产处置116宗,批复82宗,涉及金额1.21亿元,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3)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处置。全年审核批准公务车辆购置104辆,其中县市区77辆,市直单位27辆(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审核批准市直单位公务车辆处置20辆。与2020年相比,全市公务用车购置减少43.8%。依法依程序处置公务用车9辆。

  (4)稳步推进办公用房及存量公房集中统一管理。截止12月底,共完成63家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权属登记工作,涉及办公院落34处,房屋53栋,登记土地52.8万平方米,房屋27.8万平方米,为规范高效集中统一管理办公用房打下了坚实基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遵循节约资源、统筹使用的原则,按程序审批调剂了12处办公用房,为468名工作人员调剂安排办公用房6192平方米。按照“规范管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把办公用房维修审批关。受理了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32个,审核通过21个项目,未通过11个项目,节约财政资金620余万元。  

  (5)进一步优化升级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全市已有2646台公务车辆全部纳入平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其中2460台车辆实时运行轨迹监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车服务平台为316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务用车服务6183台次,全力保障了市直机关单位中心工作公务出行。对市直各单位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予以规范,2021年市直各单位保留普通公务用车纳入服务平台集中统一管理和调度的数量达到30%。

  (6)高质量抓能耗统计。全市1200家副科级以上公共机构纳入了湖南省能耗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据省管局的能耗会审统计,2020年,我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较2019年略有下降,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了4.9%;人均用水量下降4.1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4.9%,我市能耗数据统计工作受到了省管局的通报表扬。

  (7)绿色引领新举措。我市公共机构已建设配套充电桩近80个,成功创建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175家,水效领跑者1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22家。全年共遴选出87家(市直22家,县市区65家)公共机构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在全社会充分发挥出示范引领作用。

  (8)加强存量公有住房保障力度。组织人员对全市632套存量公有住房进行了清查核实,已完成第一批集中统一管理的256套住房的统计汇总,并督促第二批因权属不清、存在纠纷的住房进行整改后移交。积极盘活存量公房,为干部职工提供周转住房30多套。并根据调查摸底,将68家市直机关单位申报的周转住房纳入了今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9)主动做好资产下沉和划拨。为配合市委市政府推进事权下放属地管理这一重大改革任务,我局积极对接有移交任务的市直部门单位及承接区,科学合理制定相关资产移交方案,明确移交范围、程序、原则、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在规定时间内,分两批对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7个系统共计65家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市直事权下放资产原值共计24亿元,净值20.4亿元。其中,下放岳阳楼区资产原值22.95亿元,净值19.78亿元;下放云溪区资产原值7765万元,净值3981万元;下放君山区资产原值1494万元,净值1018万元;下放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原值1077万元,净值646万元;下放南湖新区资产原值380万元,净值173万元。

  (10)推进党政机关“三供一业”分离改革工作。按照市委要求,由我局牵头负责推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三供一业”未分离巡视整改工作。市直共投入7000多万元,对39家单位174个小区16929户进行“三供一业”分离改造。2021年,市直机关已全部完成分离改造并验收合格,已按照规定发放物业服务补贴。5月,联合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对“三供一业”改革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专项督查,确保全覆盖,整改落实到位。

  (11)以党建为总揽,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一年来,局党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组织了12次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先后组织4次专题学习、4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和4次专题研讨交流,录制了4次微宣讲视频上报市委宣传部,取得了良好的学习实效。

  (12)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一年来,局党组2次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认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找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2次组织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加强门户网站、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电子显示屏等阵地管理,坚持正面宣传,发表报道100篇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10余次,网络媒体无负面反映,进一步保持和树立了机关事务工作的新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绩效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全员参与部署成都低,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方案和办法但是管理办法和方案不全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组织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次数少,学习形式单一。

  (三)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决算表格.xls

  2、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

   

上一篇:幼儿园大班进入学拼音关键时刻,洪恩学拼音来帮忙
下一篇:去年刷屏的“振兴中华”三胞胎,相聚北大!

最近更新成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