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跟交警来一场“坦白局”,保定这“酒司机”胆忒大!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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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喝了三四两啊!”

  “没行车本!”

  “没驾驶证!”

  “我这车没手续!”

  “我平时都没开过!”

  “我这车挂的(其他)报废车的牌照!”

  近日,保定公安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查获一名“酒司机”,不料这名司机直接跟交警“酒后吐真言”,句句都让人大跌眼镜!可惜这位大哥真诚有余,但法律意识欠缺,最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3月9日,保定公安交警定兴大队在辖区定姚路设卡进行检查。下午13时许,一辆白色轿车临近交警卡点时突然减速,随后停在卡点前100米处。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

  检查中,执勤交警发现该白色轿车驾驶人满身酒味,于是当即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结果这位诚实的驾驶人边下车边跟交警坦承:“我就喝了三四两。”

  

  

  当执勤交警要求该男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驾驶人刘某竟称:“我没有驾驶证!”经查询,该驾驶人持有第三类驾驶证,也就是我们通俗讲的“摩托车本”,但其驾驶了第二类机动车,属于准驾不符。

  面对执勤交警的询问,驾驶人刘某承认车辆未检验,所悬挂的号牌也是从其他报废车上卸下来的号牌。

  

  

  后经现场执勤交警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6mg/100ml,驾驶人刘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刘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第二类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这三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依法处以罚款4000元,并处扣留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收缴其机动车号牌的处罚。

  

  

  保定公安交警再次强调——

  你的酒量、喝酒时间

  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

  换句话说就是

  酒后即使自我感觉神志清醒,

  像上面这位“酒司机”一样对答如流

  血检值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由此可见“喝得不多”不是你酒驾的理由,

  而是侥幸的借口。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保定公安交警下次查到你时,

  希望你 手续齐全,依法行车

  希望测酒结果是 0mg/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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