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普陀这些集体和个人获评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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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 报

  近日,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决定,表彰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50个单位和部门“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0名同志“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普陀区2个集体、3名个人榜上有名

  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集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布全国首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探索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制度,向社会公众直播决策审议过程,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规定;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系列活动,组织本市首个区级政府开放日活动,拓展政民互动渠道;积极打造政务公开线下旗舰店,建成本市首个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发布本市首个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的区级标准。2012年以来,普陀区连续11年被评为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其中7次在全市政务公开考核中排名第一。自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增加对全国县(市、区)政府的评估起,普陀区在5次评估中均名列全国前三,其中三次获得全国第一。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桃浦司法所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桃浦司法所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法治创建为载体,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聚焦群众需求和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桃浦建设,为桃浦转型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牵头开展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工作,桃浦镇以全市第二名的成绩获评第一批“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授予桃浦镇“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实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七连冠”。打造团结向上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队伍,通过热情服务、规范执法、打造品牌、示范创建,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获评“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提名奖”。

  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个人

  应 琳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依法治区工作科科长

  

  应琳同志以“五个首次”建立完善依法治区工作制度体系,助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持续创新突破。协助推动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展会议专题述法,实现本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全覆盖,促进法治建设责任压实。参与制定法治普陀建设规划、普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依托“两规划两意见”电子书、重点任务书保障规划落实。推动建立“21+5”基层法治观察工作网络、首批79名基层法治观察员队伍,打通法治为民“最后一公里”。

  叶冬青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审批科 (法制科)科长

  

  叶冬青同志从事法治工作多年,积极推动普陀区人社系统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参与起草重要民生领域规范性文件,开展“普陀人才港”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良法善治 任重道远”等主题评议,狠抓执法案件质量;聚焦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指导局属政务服务中心加强标准化建设,大幅缩减政务服务办理时间,方便企业群众,助力区人社局在“一网通办”考核中位列前茅。

  吴一飞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法制支队支队长

  

  吴一飞同志注意制度建设,牵头制发执法提示9篇和常见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十条规定”等举措,制定公检法对接等文件10项,建立“公安分局审核审批五项机制”;完成公安分局数字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并配套制定岗位职责等5项规范,对执法办案活动开展全周期监管,有效提升公安执法质量。2022年,组织人员赴各基层所队开展送教上门、案例点评等法制培训56次,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其所在的法制支队在2022年“公安法制工作评估”中获得优秀。

  下一步,普陀区各法治工作部门和法治工作者将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振奋精神、踔厉奋发、蓄力前行,着力提升法治工作现代化水平,发扬“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的好作风,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为普陀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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