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关工组织建设和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的措施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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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关工组织和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以下简称“五老”)在关爱青少年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进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以及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关工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以下简称关工组织)建设和完善工作保障机制提出七条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抓好《意见》《细则》贯彻落实。《意见》对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是新时代关工工作的行动纲领。《细则》对推动黑龙江关心下一代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出基本要求,是做好我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南。各级关工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组织设置和人员配置。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关工小组)成员由同级党政领导同志、离退休老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市、县(区)、乡镇和街道(或同级社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学校、民办学校设立关工委。行政村、社区设立关工小组。工商联组织、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关工组织。市、县(区)关工委、市教育局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由主任、常务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配备驻会工作人员若干。乡镇和街道(或同级社区)关工委主任一般应当由同级党委分管领导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同级领导班子中退下来的老同志担任。关工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

  三、进一步强化县(区)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关工事业发展出发,配齐配强县(区)关工委领导班子。县(区)关工委班子一般不少于 3 人,主任一般由同级党委分管领导同志兼任,常务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从同级领导班子中退下来的处级干部中选任,副主任、秘书长可在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正科级以上老同志中选任。原则上,县(区)关工委驻会常务主任、副主任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 75 周岁,领导班子中 65岁以下的要占一定比例,以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市教育局关工委班子可参照县(区)关工委配备,主任由局党组书记兼任,常务主任由从领导班子中退下来的处级干部担任。县(区)和市教育局关工委设办公室,配备 1 名素质高、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在职干部任办公室主任。

  四、进一步规范关工委成员及驻会人员的选用程序。市、县(区)关工委主任、常务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由同级党委批准,驻会副主任、秘书长等成员,由本级关工委提出建议名单,与有关部门协商,经同级党委分管领导同意后作出决定,并报上一级关工组织备案。乡镇、街道(或同级社区)关工委组成人员,由关工委提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工)委批准,并向上一级关工组织通报。关工小组成员由关工小组提出建议名单,报相应党组织批准,并向上一级关工组织通报。

  五、进一步完善关心下一代工作保障机制。市、县(区)要积极落实《意见》和《细则》中提出的“在场地、办公用房、交通和通信工具、经费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的要求,把关工委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教育和其他部门关工委经费要纳入本部门预算;要为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关工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根据《意见》和《细则》规定,市、县(区)可结合实际,对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关怀帮助,并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有关规定适时进行调整。在落实好本级“五老”费用的同时,也要保障好乡镇、街道、社区、村屯等关工组织驻会“五老”的费用。各县(区)要争取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本地党委目标考核体系或组织部门党建目标考核体系,主动融入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把“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县(区)党委分管领导同志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参加关工委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协助党委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对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驻会老同志,应按照任免程序适时做出调整。

  六、进一步加强“五老”队伍建设。要组织、动员、引导更多老同志参与关工工作,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五老”的政治、经验、威望等优势,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五老”队伍。要积极为“五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加大培训力度,每年有计划地对“五老”队伍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能力和本领。要关心爱护“五老”,大力弘扬“五老”精神,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风尚。

  七、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要深化“五好关工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关工组织,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五老”的工作积极性,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教育,持续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五老”为家庭教育做榜样”“乡村振兴“五老”行动”等活动,履行相关法定职责,实施“五老”关爱工程,切实担负起关爱教育下一代的使命责任。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准确把握关工委统筹协调、议事协商、服务指导职能,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活动联办、资源联用、协调发展。要对照中国关工委、省关工委工作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根本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结合各自特色,培育品牌亮点,及时总结宣传,积极打造一批过得硬、叫得响、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努力在全省站排头、争一流,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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