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高校集聚型”国家试点方向 碑林区出台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专项扶持政策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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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碑林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2023-2025)》(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该项政策紧盯国家级创新街区试点目标及任务,聚焦“高校集聚型”国家试点方向,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最新部署和陕西省、西安市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政策措施,结合碑林区科技创新及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实际,为创新主体提供“好用、管用、实用”的政策支持。

  01

  政策创新点

  突出试点示范引领

  《政策措施》锚定国家级创新街区试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等试点目标,坚持统筹教育、科技、人才资源,加速营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产业培育,突出可量化、可操作、可落地,力求务实管用。该《政策措施》作为碑林区支持创新街区的整体政策,结合已经出台和下一步计划出台的各专项政策,组成推动碑林区秦创原工作和创新街区建设的惠企“政策包”。

  敢于先行先试探索

  《政策措施》从创新街区高校集聚型的特点出发,推出强有力的措施让科创回归老城区,让人才回归主城区。政策条款聚焦“三项改革”,探索“学科+产业”“投资+孵化”“先投后股”的新路径新模式,支持在概念验证、场景孵化、科技金融融合、知识产权运营、国际科技合作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建设高赋能的科创支撑体系,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速“从0到1”的硬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产业培育,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引擎。

  坚持全面统筹推进

  根据创新街区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施策的步骤,以及政策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要求,将政策覆盖范围从科创领域拓展到规划引领、载体建设、智能化绿色化基础设施、运营管理、营商环境、城市治理等各领域,为街区各类项目的高质量落地实施,提供全方位、系统性的政策措施保障。

  02

  政策内容

  1. 支持围绕试点方向开展先行先试。围绕“高校集聚型”国家级创新街区试点方向,建立完善省市区联动、城校企共建的机制,对接秦创原总平台、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双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学科+产业”“投资+孵化”“先投后股”新路径新模式,支持在概念验证、场景孵化、人才创新创业、未来产业科技园、科技金融融合、科技文化融合、知识产权运营、国际科技合作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建设“没有围墙的科技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引擎。

  2.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主动承接省级、市级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工作和成果,复制推广“一院一所一校”模式。对高校院所“三项改革”项目在创新街区落地转化并创办、领办企业的,给予办公研发场地租金减免、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服务、宣传推广等支持,对重点项目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3. 推进秦创原“三器”示范平台建设。支持创新街区入驻单位申报省级、市级秦创原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两链融合促进器示范平台和特色载体。支持西工大“空天动力未来产业科技园”、中科院西安光机所“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西安创新设计中心、西部工程设计中心、时尚文化创意设计中心等项目建设,构建创新街区立体联动孵化体系。培训不少于100名科技经纪人队伍和100个“新双创”队伍、支持认定不少于30个“科学家+工程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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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高标准编制创新街区规划。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创新街区 “一轴三区七大创新圈”规划建设,支持高校院所回归主城区布局建设双创载体和创新平台,在土地供给、建设指标、基础设施配套、要素资源、产业引育等方面统筹优先安排。统筹创新街区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人才街区规划、驻地单位发展规划,对标国内外知名创新街区,开展街区控规设计、建筑设计、街景标识设计,形成统一的风格风貌。

  5. 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创新街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纳入碑林区重点建设项目服务管理,享受相关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和代办服务,优先统筹协调推进,优先申报国家和省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优先进行融资推介,优先争取政策支持,优先保障服务需求。

  6. 推进智能化绿色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数字底座实现创新街区各创新圈的底层互通,支持5G、超算中心、“数据湖”、网络安全等运营单位在创新街区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对创新街区低碳零碳负碳、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

  7. 探索街区建设推进新路径。不断完善“管委会+公司”的创新街区管理服务机制,构建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采取“政府主导、规划引领、社会运作、企业实施”的方式,促进多方主体参与街区建设和投资运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存量空间更新改造、盘活利用。支持国有平台公司通过收购、回购、并购重组、整体承租等方式,对存量空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运营,对创业企业、创新团队和“双招双引”的重点项目,经评审后给予1-3年的租金减免支持。

  8. 实施主城区“孔雀回巢”计划。支持院所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回归主城区布局建设科创载体和创新平台,联合社会资本改造升级存量空间,淘汰落后业态,建设高能级科创载体。加大对标杆孵化器、未来产业科技园、大学科技园、专业化众创空间的支持力度。探索通过“科创飞地”等模式加强区域协同,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的全链条孵化体系,促进两链融合和产业壮大,对孵化绩效显著的科创载体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9. 引导创新街区业态调整。根据创新街区产业定位,引导楼宇及沿街商业店面进行业态升级、调整,支持科教科普、文化艺术、时尚创意等业态项目落地发展,鼓励人工智能、大数据、新零售、创新设计、元宇宙等企业建立线下“体验店”“示范店”“展示中心”等,对场地实际管理者或产权所有者新引进全国知名设计企业、艺术品牌、创业咖啡、文创门店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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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支持概念验证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及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围绕创新街区的产业方向共建概念验证平台,提供科技成果评估、技术可行性分析、工程样机生产、小批量试制、商业评价等概念验证服务,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经过评审开展实施的概念验证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以“概念验证先行,种子孵化跟进”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大学概念验证基金、种子基金的设立和壮大,更好地实现“从0到1”的硬科技创新创业。

  11.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于围绕创新街区主导的产业方向和其他新兴产业领域,培育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任务,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行、现代化管理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补支持,对进入产业化阶段的验证项目给予概念验证基金投入。

  12. 支持硬科技应用场景示范。开展“百项前沿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支持场景创新中心建设,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供需对接、揭榜挂帅、场景基础诊断、集中攻关等服务,按照实际投入和运营绩效,择优给予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年择优实施一批新技术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对每个项目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30%,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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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深化服务各类高层次人才。支持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基地、西安青年人才驿站等人才引育共享平台,落实市级、区级人才在子女就学、住房/购房补贴、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的政策。每年对创新街区创业企业合伙人及重点引进培育的创新人才,经认定后对其子女入学从优保障。积极筹 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设立高端人才服务基地、青年人才交流活动中心、招才引智联络站,全方位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14. 实施千名青年科技人才创业计划。通过用户场景赋能、种子基金赋能、创业服务赋能等方式,在创新街区扶持100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创业就业。支持初创科技企业开展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初创企业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实际支出费用,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补助。每年奖励10名创业绩效突出的青年创业者,对入选的碑林区创新人才项目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创业人才项目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15. 支持设立高水平研发基地。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院所、行业成长性企业围绕创新街区主导的硬科技产业方向,在街区投资设立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市场化研究院、创新中心、设计中心、测试平台等研发基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房租减免或奖补支持。

  16. 支持建设“人才+高校+企业”协同创新基地。促进人才链和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人才+高校+企业”协同创新基地建设,验收通过后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人才引进资助。基地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经费资助,专项用于人才引育、团队建设、绩效奖励等。

  17. 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完善高校“创新+孵化器+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支持高校创新创业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为 大学生免费提供创业服务和指导,强化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一批校园众创空间。支持驻区高校整合校内外资源,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竞赛辅导,催生创新创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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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采取“投资+孵化”方式培育科创主体。通过环大学基金群,采用“投资+孵化”的方式支持创新街区孵化企业发展,投资金额一般不超过当轮投资的40%、总股权的10%。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奖励。

  19. 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进“三项改革”创新链与雁塔路千亿级工程科技产业链融合创新,引导大企业向中小科创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应用场景,鼓励中小科创企业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开展创新活动,对有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0. 强化创新街区“6+1”产业方向招商。聚焦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智能建造、信息技术、智慧健康、新材料等6大硬科技研发产业方向,以及数字创意为主导的文化科技融合产业方向,梳理产业发展图谱,进行精准“双招双引”。对于新落户的硬科技总部企业两年内累计投资达到1500万元—3000万元的,给予最高奖励300万元;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奖励500万元。

  21. 支持各类创新联合体建设。支持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技术转移联盟、创新设计联盟、产业创投联盟等创新促进组织在创新街区开展服务,举办高水平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活动,搭建链接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硬科技企业的合作平台,并视其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支持各高校校友会引进校友企业入驻创新街区,设立校友投资基金,举办校友回归活动,根据实际成效择优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奖补。

  22.支持数字孪生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探索构建数字孪生街区和街区智慧大脑,提高城市感知能力,支持发展集地理信息、物联感知、信息模型、算法仿真、虚实交互等技术能力于一体的数字孪生技术簇。统筹市内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和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持创新街区建设,推进数字资产利用与保护,向街区创新创业项目合规开放数据资源。支持数字会展、数字文博、数字园区、智能建筑、智能制造等实景三维、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对相关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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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建立创业系统、创新系统、服务系统三位一体支撑体系。支持引进知名服务机构落地创新街区,围绕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投融资、展示交易、公共服务等领域建设高能级共享服务平台,根据服务创新街区内企业的服务效能予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24. 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通过省市区联动,多元化出资等方式,设立创新街区基金群,对创新街区新设立或迁入的股权投资机构,视其在街区内的投资绩效,根据实缴出资(实缴注册资本)或实际募资规模,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落户奖励。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建设投融资服务基地、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数字资产保险创新中心、沪陕金融直通车等平台,提供各类科技金融专业服务。积极探索“城市更新+产业导入”“股债融合+投贷担”“街区合伙人”等新机制、新模式,拓宽街区建设和科创企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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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支持高价值专利创造。引进培育科技经纪人、专利代理人队伍,集聚和培育一批社会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广泛从全市高校、院所和企业中遴选和推荐高质量、高价值专利,支持省级、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在创新街区转化落地,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

  26. 支持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使用。鼓励全市高校院所、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载体和相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举办专利技术转移对接会、高价值专利创新创业大赛、知识产权论坛等活动推动专利技术许可、转让及作价入股,根据活动成效给予活动主办方最高50万元支持。

  27.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能力,对当年新增的国家知识产权强企、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8万元奖励;当年新增的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内就高不重复。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和试点示范服务机构认定的,给予服务机构一次性5万元奖励。

  28. 支持知识产权平台和机构建设。对于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省级商标品牌指导站、市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视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于建立自主数据库的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运营布局、知识产权预警监控等系列服务,完善知识产权的信息化监管的,给予平台数据维护费用50%,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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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优化创新街区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靠前服务、无事不扰,通过设立创新创业服务网点、搭建线上服务平台等方式,实现创新街区科创载体的一体化服务、政策服务的一站式落地、服务体系的一站式汇聚、服务平台的一站式集成。持续优化创新创业法制环境,设立创新街区法律服务站,在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纠纷调解等专业服务。设立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站,对外国人才在街区工作、生活提供政策指导服务。

  30. 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鼓励科创企业在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智慧停车、应急管理、治污减霾、绿色建筑等城市治理领域,以及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民生服务领域,开展技术场景应用,提高市民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对于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的项目,根据投入情况和实施效果,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31.加速街区国际化进程。支持建设创新街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进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举办“欧亚经济论坛—丝绸之路国际创新设计周”和国际创新创业活动,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补。建立与国际科创街区的联系互动,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促进高端人才和先进技术引入,促成国内外知识产权合作。

  32.支持举办科创系列活动。支持在创新街区常态化开展“百项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和“千名青年科技人才创业”系列活动,按活动的规格、影响分档给予10%-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补,针对重要活动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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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聚焦“高校集聚型”国家试点方向 碑林区出台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专项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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