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陷入“免费领手机”的“坑”
北京市民孙先生前不久接到某运营商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告诉他现有一项业务,套餐升级后可以免费领取一款市场售价2000元左右的手机。孙先生便前往营业厅办理,成功领取了手机。但随后孙先生发现,他办理的业务是一款金融合约产品。新手机号每月的套餐费为128元,高过他原来的98元套餐,而且还要连续用3年不变,同时,需要冻结支付宝里的4200元钱。(6月26日《工人日报》)
据了解,目前,不少营业厅的业务员都有办理金融分期的业绩考核任务。为了完成任务,业务员不仅会通过打客服电话给用户进行推销,有的甚至上门诱导消费者办理。类似情况都是以送手机、送礼品为名模糊信贷风险,导致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贷款手续。这显然是一种虚假的、非常容易引人误解的宣传,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民法典也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业务员在向消费者推销手机套餐服务时,应当真实准确地将套餐中包含的各项内容和条款解释清楚,而且,必须通俗易懂。不应吞吞吐吐、含糊其辞、故意玩噱头、使坏。从法律角度讲,电信运营商在消费者不知情或不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只强调套餐优惠、不提风险进行诱导,已然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极有必要提醒消费者,在办理各类通信业务时要多一些理性,擦亮眼睛,仔细阅读有关条款,别贪图小利,莫把陷阱当馅饼,避免陷入商家挖下的“坑”。同时,相关职能主管及执法部门对“免费领手机”之类的虚假宣传和侵权行为,不能听之任之,要严厉查处、严惩不贷。
最近更新成人教育
-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
- 腾讯健康:联手迈瑞医疗助推行业高质量普惠发展
- 儿童友好|“红色传承”——金华市站前小学五年级秋季研学活动
- 考生、家长速看!云南省2024年高考11月5日起报名
- 巢湖市城乡公交线路优化调整 10月20日起实施
- 自贡自流井区:密切家校合作 家校共育连心桥
- 防拐骗、防暴力、防意外……武昌水果湖二小这样教学生自护自救
- 七险二金!云南省属国有企业招人啦
- 烟台市区七个口袋公园年底全部交付
- 24日至25日,北京南部、天津、河北中部局地可达重度霾
- 自考学位证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 投资160亿元!德欧中心四川
- 贵州税务: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支持我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
- 高通骁龙 8cx Gen 4 处理器跑分曝光,多核成绩逼近苹果 M2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益阳考区首次开考
- 初级会计证考试都是选择题吗?
- 大国粮仓装满优质粮
- 把课间还给学生,“圈养”并非长久之计
- 江门鹤山:“全链条”保障好“舌尖上的安全”
- 第十届晋江市中小学生“泉州南少林五祖拳健身操”会操比赛圆满落下帷幕
- 北京市开展2023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 台庆74周年,广东广播电视台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公益活动
- 原创CBA前三轮排名!郭士强压制老东家,新疆上升8位,北控连败露底牌
- 50%职场人群多受腱鞘炎困扰 使用人体工学键鼠有助于预防腱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