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网课爆破群”:入侵一节网课仅需9.9元,老师遭轮番谩骂...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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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说“一颗老鼠屎,搞坏一锅粥”。

  一颗老鼠屎的威力有多大?

  能逼死一个老师。

  10月28日,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中学的刘老师,上网课后,在家中不幸去世。

  

  她的女儿说,刘老师是被“网课爆破”刺激到心梗发作猝死的。

  10月初,刘老师照常上网课,一群顶着“梦泪”、“XX太美”网名的人突然闯进网课会议室,用尽下三滥手段逼老师下课。

  

  他们欺负刘老师年纪大,不懂操作,肆无忌惮地更换她的课件,播放刺耳的音乐。

  刘老师不堪其扰,再三劝阻,试图维持纪律,没想到这让肇事者更加兴奋,他们用不堪入耳的脏话辱骂她。

  肇事者为非作歹一个月后,刘老师终于无法忍受,流着泪退出直播课堂。

  

  之后的两天里,勤勤恳恳教书20余年的刘老师都没有按时上课。

  肇事者以为自己迎来了胜利,学生们以为刘老师“生气了”“失踪了”。

  学校、家属都联系不上刘老师,最后,物业打开门,发现了她的遗体。

  两个仍在上大学的女儿永远失去了母亲,学生们永远失去了一位好老师。

  

  当家属悲痛欲绝,在网上控诉“网课爆破者”时,他们不以为然,认为自己只是开了几句玩笑,刘老师抗压能力弱,怪不得他们。

  这明明就是一场有系统、有组织、有预谋的攻击,哪里是一句“开玩笑”就能开脱的。

  要知道,舌虽无骨,亦能伤人。

  一条人命,都换不来他们的醒悟,真是可悲。

  到底是什么人造成了这场悲剧?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

  为了弄清真相,有记者卧底178人的“网课入侵”群。

  发现群成员大多是未成年,超七成是男生,他们给自己起了个很“正义”的称号,叫“爆破手”。

  为了防“内鬼”,他们有各种措施,申请加群要联系审核员,群内也会定时清理不活跃成员。

  这是一个派单群,也是一个交流经验群。

  不想上课,不爱学习的人,把自己班级的网课时间、会议号发给“爆破手”,通常一单只需要几块钱,运气好的还能免费。

  

  “爆破手”收钱,把信息发到群里,大家响应号召,涌进会议室捣乱,“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赚100块。

  不过他们并不在意赚多赚少,单纯图个乐子罢了。

  

  刘老师就是这样,被自己的学生泄露会议时间和会议号,遭到“网课爆破”的。

  遇到“网课入侵”,年轻点的老师会禁言踢人;

  像刘老师这样年纪稍微大点,平时比较少接触电子设备,不会操作,就只能干着急,或者提前结束课程,导致“爆破手”屡屡得逞。

  “爆破成功”后,他们会截图发到群里,分享战果。

  平时“爆破手们”还会互相交流经验,讨论入侵时用什么昵称、耍什么把戏,怎么捉弄老师等等。

  更有甚者,嫌涂鸦PPT、骂脏话、放刺耳音乐无聊,竟然研究怎么挤掉老师的屏幕,放“黄片”和砍头视频。

  想到屏幕外的老师、同学感到生理不适,他们就特别开心,别人考不考得上高中、大学与他们无关。

  

  也有人担心老师会报警,其他“元老”则安慰道,“警察不管”“未满14岁就说说你”。

  总的来说,就是一群不爱学习的人找了另一群不学习的人,攻击自己的老师,破坏自己的课堂。

  他们把年龄当保护伞,没有尊师重道的意识,“打败”老师对他们来说意味着“打败强权”。

  说白了,就是“柿子挑软的捏”,他们既不敢对父母怎样,也不敢正面刚老师,躲在屏幕后面,以为自己很厉害。

  请人搞破坏,搞破坏的人又用匿名,没一个敢实名,狐假虎威罢了。

  这种人,从不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就喜欢跟老师反着来,曲解老师的用意。

  老师的苦口婆心、明罚暗励他们都不记得,只记得老师批评他,严格管教他学习。

  将来混得不好都是老师害的,混得好就是打老师的脸。

  老师成为了弱势群体,受了欺负和诬陷也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不知道的是,老师不教,家长不管,最终能教育的地方只有监狱。

  

  自防疫以来,上网课已经成了很多学生的日常。

  这对成绩好的学生来说,跟在学校上课区别不大;

  而对成绩差的学生来说,无疑是煎熬,以前只有老师管着,现在还有家长监督,于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请人入侵网课,从而达到发泄的目的。

  但,“网课爆破”不是什么恶作剧,而是一种新型的、严重的网络暴力。

  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刘老师只是众多“网课爆破”受害者之一,还有很多老师遭受过或者正在遭受这种网络暴力。

  而且这种网暴不仅限于中学生的课堂,反正给钱就“爆”。

  今年9月,辽宁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学生上网课时就遭到了“网课入侵”。

  那些人开麦放“战歌”,在公屏刷屏“老师我喜欢你”,直接扰乱了课堂秩序。

  归根结底,是这些“爆破手”对事情性质的严重性没有清晰的认知,也对老师缺乏相应的尊重。

  克尔凯郭尔说:“无聊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找乐子也不能掩盖不法的事实。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表示,这种破坏教学秩序,侮辱教师人格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教育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都有相应的惩治措施。

  已满十六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

  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也别想逃脱责任,造成的法律后果,家长必须买单。

  说到底,学习自己的事,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你可以不努力,但请不要影响别人。

  正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是谋财害命。”

  原本上网课就有很有不稳定因素影响,如果再人为地制造困难,不是谋财害命是什么?

  再者,尊重老师,是全社会的责任。

  老师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不是神,他们内心活动和情感需要被关注,权益需要被保护。

  让老师有安全感,教育才会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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