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公布!事关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网报志愿和招生录取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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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彦淖尔市2023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网报志愿和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为充分调动优质资源,全市生源进行统一调配。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统一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以统招为主自招为辅,原民族语言授课高中学校单独招生。

  二、网报志愿

  (一)网报时间安排

  1.模拟网报时间:7月10日8:00至7月12日18:00

  2.正式网报时间:

  (1)提前批次:7月14日8:00-11:30

  (2)特长生批次:7月14日8:00-18:00

  (3)跨旗县招生批次:7月14日15:00-17:00

  (4)普通高中学校批次:7月15日8:00-7月16日18:00

  (5)中等职业学校批次:7月17日8:00-7月18日18:00

  (二)考生志愿填报

  报考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部实行网报志愿。考生使用计算机端口登录巴彦淖尔教育网(http://jyj.bynr.gov.cn),进入“巴彦淖尔市中考专栏”点击“中考服务平台入口”进行志愿填报(计算机填报志愿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Google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10版本以上浏览器);考生使用手机端口可通过“蒙速办APP”首页“中考服务”进行志愿填报。

  (三)填报志愿流程

  1.在系统用户登录页面上输入用户名(考生身份证号码)、用户密码(初始密码为“23”开头的11位考生号),并输入页面上显示的验证码(四位小写字母或数字)。输入无误即可进入中考服务平台系统主页。

  2.考生首次进入“中考服务平台”,必须修改本人密码且妥善保管,并保存至录取结束,因泄露密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3.填报志愿过程中,中考网报系统将为考生提供本人所填报志愿的实时排名信息及填报学校当前批次招生计划,考生可根据本人所填报志愿的计划数、实时排名信息及时填报或调整志愿。

  4.考生在规定时段可修改所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以最后一次修改的志愿为准。网报结束后,考生只能查询志愿填报结果而不能修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志愿、撤销志愿或补报志愿。

  5.普通高中学校批次志愿填报采取分时分段填报的方式,不同分数考生的网报志愿时间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填报,相对低分段考生后填报,每分段结束后该分段考生无法再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安排将在每次网报志愿之前的“系统公告”中说明(同时会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时勾选“服从调剂”选项,并选择一所学校作为“调剂志愿”,当考生所处分段报名时间结束时考生未被当前志愿录取,则自动进入调剂志愿学校排名,根据调剂志愿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并占用调剂学校招生计划。

  6.所有考生网报志愿时,须填报两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每个学校选择两个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仅作为考生在普通高中学校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情况下的职高录取依据,不影响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果。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正常参与填报中等职业学校批次,并修改之前参与普通高中学校批次录取时填报的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三、最低分数控制线

  (一)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划定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二)市教育局根据普通批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普通批次录取学校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

  (三)7月13日前市教育局公布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分数控制线和普通批次录取学校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

  四、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按照提前批次、特长生批次、普通高中学校批次、中等职业学校批次顺序依次进行,每个类别中的志愿均为平行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个志愿。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的填报,即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特长生批次和普通高中学校批次志愿的填报,被特长生批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批次志愿的填报。未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填报下一批次志愿。各批次均实行网络填报志愿、网络录取,中考网报系统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及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须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志愿,因不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未被相应批次学校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一)提前批次录取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巴彦淖尔分校实验班面向全市招收135人,以2023年中考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为依据,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自治区示范性高中跨旗县招生

  巴彦淖尔市第一中学、临河区第一中学、杭锦后旗奋斗中学可面向所在地外旗县区招收20人,跨区域招生计划定向分配至各旗县区,以2023年中考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为依据,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跨区域招生未招满的空余招生计划,调剂至该学校统招计划。为扶持办学条件薄弱旗县,临河区第一中学面向磴口县定向招收10人。

  (三)特长生批次录取

  1.特长生测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招生学校将入围名单及测试成绩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公示。

  2.特长生录取依据为中考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按4:6结合后(中考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按考生综合成绩及志愿由高到低录取。

  3.凡参加特长术科考试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志愿。特长生只能填报参加过术科测试的学校。

  4.特长生批次分上下午两个阶段。上午第一阶段全部填报完成后,中午进行录取结果统计并公布剩余计划。下午进行补录。补录后仍未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其剩余计划调至该学校统招计划。若上午已完成所有特长生招生计划,则下午不再安排补录。

  5.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私自承诺录取特长生,凡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该学生特长生录取资格,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四)普通高中学校批次录取

  按照教育厅中考录取相关要求,2023年继续实行公民同招、普职同招、统分同招。各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分招同时开始进行,考生填报志愿学校后,可实时查询当前排名,排名显示为统招排名(在本旗县区所有填报当前志愿学生中的排名)和分招排名(在所在初中学校所有填报当前志愿学生中的排名),中考网报系统将实时显示当前时段各普通高中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

  1.统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减去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30%招生指标为统招生,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中考成绩统一划线招生。统招生名额包括“跨区域招生”名额。

  2.分招生。“分招生”招生对象为具有巴彦淖尔市初中学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发〔2014〕7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考改革的预定目标,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减去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70%招生指标,按初中学校该届初三毕业生初一报建的电子化学籍人数计算,多不增、少不减,分配到本旗县区内的初中学校。

  (五)中等职业学校批次录取

  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并自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系统将按照考生成绩及志愿由高到低录取。

  (六)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

  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在中考网报志愿与录取工作完成后进行。由于中考网上报考工作于 7 月20日前结束,有意报考“3+2”的学生,可先报考中职学校并到校报到,如被“3+2”院校录取,按照规定凭有效证明,录取学校无条件全额退还所收取的一切费用。

  五、录取结果查询

  (一)提前批次:7月14日15:00

  (二)跨旗县招生批次:7月14日18:00

  (三)特长生批次:7月14日20:00

  (四)普通高中学校批次:7月17日10:00

  (五)中等职业学校批次:7月20日10:00

  六、工作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某些指定学校的行为;严禁违背考生意愿,代考生填报或擅自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二)考生填报志愿前须全面了解有关招生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章程和收费标准,以及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规定,根据自身条件认真填报志愿。凡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本人必须承担责任;凡按志愿录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三)每个学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注册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辖区内各学校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妥善处理考生志愿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学习有关中考招生政策,为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七、咨询联系电话

  (一)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普高类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0478-7917574

  职高类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0478-7900061

  (二)各旗县区联系电话

  临河区教育局:0478-7809833

  乌拉特前旗教育局:0478-3606620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0478-7978656

  五原县教育局:0478-7963456

  杭锦后旗教育局:0478-2611582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0478-4910524

  磴口县教育局:0478-4217450

  (三)各民办学校联系电话

  巴彦淖尔市衡越实验中学:8901406;13687654245

  临河区鸿文实验学校:150485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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