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大校领导决定撤销岭南学院的管理学科和MBA、EMBA项目?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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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闻这事学校常委已定,今天只是正式通知学院

  这篇文章从法的角度,剖析得很全面。

  致中山大学党政领导的一封信

  原创 你可以叫我一胖 一胖的自留地 4天前

  我们得知,岭南学院的MBA与EMBA课程即将被迫停止招生,岭南学院管理学科的老师也将被划入管理学院。我们理解中山大学实行校长负责制,但是希望我们都不要忽略一个大前提,即校长的行为应当是合理且合法的。对于其他方面已经有许许多多的校友们给罗校长表达了意见,我希望能够从合法合规的角度来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中山大学由国家举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中山大学章程》对学校的办学进行治理。《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调节系科招生比例的,应当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中山大学身处大湾区中心,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同时作为华南最负盛名的高等教育学府之一,承担着为我国“一带一路”规划持续输出各类人才的社会责任。大湾区作为全国商业最活跃的地区,自古以来便是对外贸易的前沿。岭南学院的管理学项目是中山大学所有商学院中专业性最好、认可度最高、国际化程度最强的项目之一,同时作为全国第三所获得AACSB、EQUIS、AMBA三大世界商学院认证的知名商学院,在各大国内外的排行榜中也都取得了耀眼的成绩。所以裁撤管理学项目,既不符合社会的需要,也有损中山大学在国际上的管理学项目声誉。

  同时,《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需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一带一路”作为我国新千年来最重要的战略,需要大量通识中西方文化以及商业制度的各类人才。岭南学院在培养学生,尤其是管理学类的学生时,无时无刻不再注重对于学生国际化视野的培养,从与MIT、弗吉尼亚大学、西班牙ESADE商学院等国外知名学府的合作办学中可见一斑。岭南学院管理学项目的存在正是配合了党中央一带一路政策对人才的大量需求,故裁撤该类专业的出发点让人感到困惑。

  我们看到,此次事件,以及前段时间的管理学院院楼、以及再之前的学科调整事件中,中山大学党委、学术委员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失声;而且学校的政策均为通知的性质,对涉事学院进行“告知”,并不符合信息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山大学章程》第十五条第四款,学校需要实行办学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举办者、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依法接受教职工、学生、校友及其他社会人士的监督和评议。此外,根据《章程》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于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和学术机构设置规划方案,应当由中山大学学术委员会审议。我相信作为专业的学者,基于上述的原因,学术委员会的各位教授不会轻易的做出裁撤岭南学院管理学的决定,毕竟这不符合所有人以及社会的期望。而且,自始至终我们都没有能够通过公开的渠道看到学术委员会是否对此做出了讨论,以及如有,讨论的结果。

  此外,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章程》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评议学校领导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等。我们看到在此次事件中,学校教职工被迫以辞职相威胁,以表达对于学校决策的不满,这说明了目前中山大学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出现了根本性的问题,这不符合高等教育管理的法律精神,也不符合党中央尊重、倾听群众声音的根本原则。《章程》明确规定,学校应促进学术研究,弘扬学术自由,推动学科间交叉融合,建设优势特色学科群,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学术创新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很明显裁撤岭南学院管理学专业并不能起到对此的促进作用,反而是一种开历史倒车的退步行为。此外,第十一条明确了学校实行以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内部管理体制,但是此次事件中学院对于自己内部事务的管理权是完全缺失的,毕竟学院没有动力去主动裁撤中山大学唯二的教育部学科评级A+的专业。中山大学的管理学科相关专业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并且近些年取得的成果斐然。一旦对MBA以及EMBA进行裁撤的话,岭南学院的三大认证都将不复存在,之前无数教职工、学生以及校友为此而付出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

  对于本次对岭南学院管理学科的裁撤,除了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学校章程的相关内容,更是对于近几十年来不断支持学院发展的校友们的无情背叛。当MBA、EMBA校友们为学院慷慨解囊进行捐助的时候,可曾想过捐赠的资金会由于专业学科的裁撤而被挪作他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受赠人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学校执意进行一言堂式的管理,伤害校友、捐助人的感情,极有可能构成相应的侵权行为,需要退回相应的捐款,或赔偿捐助人的损失。

  2021年,正值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之际,更是需要我们将改革进行到底、中华民族走向世界、保持文化自信的关键时刻。在“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岭南学院作为国内最负盛名的商学院之一,当然地肩负着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持续贡献力量的社会责任。岭南学院向来重视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其MBA、EMBA毕业生也均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贡献了不可忽视的力量。在国家对通识中西方商业文化的人才的大量需求下,此时撤销华南地区最受欢迎之一的MBA与EMBA专业,无异于在大战之前自废武功,在愈发白热化的国际竞争中缴械投降。

  以上,便是我站在岭南学院校友的角度对本次事件的一些看法,供领导参考,也欢迎校友们加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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