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向20个影响振兴发展情形“动刀”:包括政策晦涩难懂、随意执法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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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辽宁召开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要重点对照20个情形,认真开展清理工作,今年8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微信公众号“辽宁日报”报道,这20个重点清理情形具体包括:

  1.政策条款晦涩难懂,承办主体、执行标准、工作边界不明确,下级单位无法落实和执行的。

  2.政策公开发布不及时、解读不充分,影响政策落实落地的。

  3.政策执行不到位、不彻底,临时性政策措施未及时调整、退出的。

  4.同一事项与先进地区比照,行政审批程序复杂、周期较长、要件较多、重复提交,服务指导不精准,推动改革创新举措不到位的。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长办不结、久审不决、久执不结,不利于维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

  6.过度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小事大罚、一事多罚,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

  7.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到位,监督检查统筹不够、频次过高的。

  8.变相指定供应商、服务单位、检查测评机构及中介机构的。

  9.投资采购时,存在隐性门槛、歧视性评标做法的。

  10.提供服务和公共产品时制定“霸王条款”的。

  11.在涉企收费清单之外,擅自增加或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超出期限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的。

  12.市政建设缺少统筹规划,现场管理不到位,同一地点重复施工、长期施工,影响道路交通、市容市貌、给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的。

  13.对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不到位,管护责任不清晰、维修不及时的。

  14.对景区、客运、住宿、餐饮等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景区的公共设施设置、使用不充分问题,监管引导不到位的。

  15.对水、电、气、暖、物业等服务事项的合理投诉,未予以有效解决的。

  16.窗口服务方式不便、管理方法化,给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不便的。

  17.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中,为中介机构、“黄牛”等预留名额,造成群众预约困难的。

  18.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到位,上交矛盾、回避困难、推诿责任,不担当不作为的。

  19.在各类整改落实工作中,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建立不及时、效果不明显,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

  20.其他妨碍振兴发展的情形。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重点清理情形全面自查、集中清理,对确属自身职责、当下能够解决的,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解决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标准和步骤,限期整改完成。对共性问题,总结规律、提出对策、建章立制。2023年8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2024年7月底集中清理工作基本结束。

  同时,通过辽宁12345政务服务平台,持续征集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及时交办转办,并督促整改落实。

  近日,辽宁省委书记在《学习时报》上撰文称,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作出一个重要判断:辽宁已经走出了多年来的最困难时期,全面振兴蓄势待发;作出一个重要决策:抢抓“十四五”后三年重要窗口期、机遇期,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大干三年、奋斗三年,打一场新时代的“辽沈战役”。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3月开始,辽宁省启动清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工作,力争通过本次清理,一揽子解决省本级地方立法中存在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问题,为实施该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辽宁省人大法制委介绍,本次清理工作确定了六项具体的清理标准,包括不符合我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不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存在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

  6月,辽宁省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在沈阳召开,这标志着辽宁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细化举措上发力,各专项任务牵头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一事一策”,明确责任分工;要在线索收集上发力,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紧迫的突出问题当作整治的“靶子”,多渠道受理破坏营商环境、侵害企业群众利益诉求的问题线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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