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外语学校16岁少女在教室被奸杀,母亲用5年时间讨回公道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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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岁,正是花季年龄,清澈的眼神,对未来有着无限的憧憬。

  这个年龄的少男少女,一般都在上中学,除了爱做梦,还背负着学业压力。

  一些希望将来出国留学的中学生,会选择就读外国语学校。

  2015年,山东的李洁为了支持女儿姚易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惜每年花30万,将女儿送到位于北京昌平的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就读。

  

  李洁(化名)是一个单亲妈妈,姚易(化名)是她的独生女。

  但她万万没想到,16岁的女儿竟然有一天在学校教室里被奸杀。

  

  一个封闭管理、收费如此昂贵的学校,为何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2016年那会,一般学校内部都安装了监控设备,谁的胆子这么大?

  凶手到底是谁?他后来受到了怎样的刑罚?

  

  2016年5月19日 晚上8点40多,李洁给住校的女儿姚易发了一条微信。

  她告诉女儿,已经将零花钱转过去了。(之前女儿在微信上说想要一点零花钱。)

  但是,迟迟没有收到女儿的回复。

  她以为女儿去洗漱了,或者正在学习,没看手机。

  晚上11点多,女儿一直没有回微信,手机也联系不上。

  李洁给女儿班主任打了一个电话,班主任接到电话时候,语气还显得不高兴,似乎是觉得这么晚来还打电话,有点不礼貌。

  

  李洁也顾不上那么多,用万分焦急的语气对班主任说女儿一直联系不上,请班主任帮忙联系一下女儿的同学,问问到底是什么情况。

  

  凌晨时分,李洁突然接到了学校的电话,学校老师称:

  老师晚上到宿舍查寝的时候,发现姚易不在宿舍里,四处寻找后,也找不到她,所以通知家长。

  学校老师在电话中还表示,已经发动力量在找姚易了。

  什么?女儿到凌晨时分还没回宿舍?

  她一向很听话啊,学校是封闭式管理,她能去哪里?

  难道偷偷溜出去了?

  

  李洁此时忧心忡忡,女儿才16岁,涉世未深,这么晚不回宿舍,她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到了凌晨将近1点,女儿所在学校再次来电,学校那边说:

  姚易学校另一个班级的男同学王哲(化名),发来短信,说自己和姚易在一起,他们在学校外面玩。

  

  李洁听了有点狐疑。

  她立马拨打女儿的手机,但听到的是女儿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这下,她变得万分担心:

  女儿一向很乖巧,也答应自己在高中不早恋,怎么会突然和一个男同学跑到外面玩,还整晚不回宿舍?

  

  虽然当时已经过了凌晨,但她心里一直放心不下女儿,毫无睡意。

  她坐立不安,思绪不宁,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头脑里设想各种可能的情况。

  最后,她决定开车前往北京的学校。此时天还没亮。

  但是,她等不及天亮了。

  正常情况下,从山东东营开车到北京,5个多小时就可以,但是因为堵车的缘故,她直到中午时分才到女儿所在的学校。

  

  她焦急的希望得知女儿目前在哪里。

  岂料,还没到学校,就被告知:你女儿情况有些不好。

  经过她一再追问,对方才说了:你女儿已经遇害了!

  当听到这个消息,她有种五雷轰顶、世界末日的感觉。

  泪水决堤般的淌了下来。

  当她到了学校后,她面如死灰,声音嘶哑,几乎站都站不稳:

  我的女儿现在在哪里?我要看看她。

  在北京市司法鉴定中心,她颤颤巍巍地来到女儿遗体旁边,看到了女儿的遗容:

  只见姚易脸部扭曲变形、头发披散着,鼻子出血,头部有伤口。

  脖子上有勒痕,臀部有大量血迹。

  而且全身有多处淤青。

  

  当初进入这所外国语学校时,女儿活蹦乱跳的,纯真无暇。

  如今却是这副光景。

  惨不忍睹。

  她生前该经历了多大的痛苦啊!

  走的时候又该是多么无助啊!

  

  李洁仰天长啸,悲痛万分,哭喊着: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为什么?学校里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把好好一个孩子送到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这可是我唯一的孩子啊!”

  在场的人,听了这个母亲的哭喊,心里也都变得难受起来。

  鉴定显示:姚易是被侵犯后,被人杀害的。

  李洁双腿瘫软,眼前发黑,内心如刀剐般疼痛。

  她用手捂住心口,问校方负责人:“凶手是谁?”

  她万万没想到,凶手竟然是那个说和姚易一起出去玩的王哲。他时年17岁。

  

  在5月20日早上7点,王哲用就自己母亲的手机报警,主动自首。

  王哲辩解:自己不是故意杀害姚易,是因为过失导致她死亡。

  

  他还说自己与姚易是情侣关系,当晚姚易是自愿发生关系,算不上强奸。

  还说两人当时在601教室约会,一时没忍住,就发生了关系。

  

  但之后,姚易反悔,称要去告发王哲。

  王哲心里很害怕她将这事捅出去,为了这事,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他情绪有些失控,失手将姚易勒死了!

  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

  首先,从女儿的遗容和伤痕看,她生前应该遭受了暴力对待,绝非是自愿。

  其二,女儿的同学,以及关系要好的朋友,都证实两人不存在男女朋友关系。

  

  而王哲在自首时,除了极力为自己辩解,他的家人也在极力想办法为王哲脱罪。

  

  在受害人母亲还在到北京的路上,王哲的家人就托学校老师和校长带话,问这个问题能不能用钱解决。

  意思是大事化小事。

  好让王哲的刑罚降到最低。

  李洁当时不假思索就拒绝了。

  她发誓要为女儿讨回公道。她要让凶手接受到应有的惩罚!

  在用钱搞定被拒绝后,王哲的家人没有再与李洁联系过。

  

  就连庭审和判决阶段,王哲的家人也没有出席。

  当面道歉,更是没有。

  

  王家人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李洁。

  她下决心要努力抗争下去,她不接受任何和解,哪怕再多的钱也绝不接受。

  她希望凶手被判死刑。

  

  看到女儿的尸体,李洁的头脑里不禁浮现出女儿从小到大的各种情景。

  姚易出生在山东东营,在童年时,父母就离异了,是母亲将她一手抚养大。

  姚易从小就乖巧懂事,成绩一直也不错。

  

  她后来向妈妈提出,希望将来能出国留学。

  为了支持女儿这个梦想,李洁不惜花重金(一年30万的学费),将女儿送到北京昌平的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学习。

  2015年3月,姚易离开老家,前往北京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就读。当时,她才15岁。

  北京与山东东营老家,相隔400多公里。

  因为距离的原因,她不能经常回家,但她从不抱怨。

  她经常通过手机微信,与母亲分享自己在学校的生活。

  总之,母女之间感情很深厚,而且女儿也愿意向妈妈敞开心扉。

  

  李洁清晰的记得,遇害前不久,女儿曾向她抱怨,说隔壁班一个行姓王的同学总是找她麻烦。她不想理他,但他依然纠缠不止。

  当时,李洁觉得这种行为,可能是情窦初开的男孩对喜欢的女孩的一种追求方式。

  她当时对女儿说:你别理他就行,他到时就会自讨没趣。

  她还提醒女儿要注意安全,放假的时候不要乱跑。不要去偏僻的地方。不要答理校外的陌生人,不要轻信别人。

  在案发前,李洁更多的是担心李洁在校外遇到坏人。

  

  但是,她没想到,杀害女儿的凶手居然是本校的一个男生(王哲)。这个男生比姚易也就大1岁。

  离18岁成年还有一年。

  王哲的家境颇为富裕,母亲在北京开了一家商贸公司,每年赚不少钱。

  按照王哲父母的规划,王哲在新东方学校学习后,将来出国深造。

  王哲进入新东方学校后,学习成绩也很优异,这让王哲的父母很高兴。

  他们没想到,17岁的儿子将干出一件惊动整个校方,乃至整个媒体界的事情-----那就是涉嫌奸杀16岁的同校女生姚易。

  

  王哲在杀害姚易后,可能是作贼心虚,或者事后感到后怕,他和自己的母亲说了这个情况。

  王哲的母亲听了后,建议他第一时间自首,以便争取宽大处理。

  而且,王哲的家人还希望用钱来让此事得到和解。不过,姚易的母亲坚决不同意。

  在用钱解决这事被拒绝后,王哲的家人也没闲着。

  王家请专业机构出具了第二份尸检报告,这份报告有两个细节,与第一份尸检报告有较大的出入:

  1.姚易头上的伤,第二份报告鉴定是不明原因的外力所致,

  不能证明该外力就来自于王哲。(意思是有可能是其他人)

  2、姚易私处有较大面积血迹残留,第二份报告鉴定为尿液,其原因不排除颈部被掐住导致小便失禁。

  (案发时,凶手戴了避孕套,所以没能测出残留在私处的精斑。)

  第二份尸检报告也被送往检察院。

  律师告诉李洁,如果这份尸检报告被采信,意味着凶手很可能会脱罪,除非有更权威的尸检报告,能够推翻这份这份报告。

  此时的李洁,算是看清了凶手一家的丑陋面目,干了丧尽天良的坏事,还极尽所能的想脱罪。

  为了找更专业的鉴定师,也为了将官司打到底,李洁将房子和车子都卖了。

  她打算背水一战。

  只为女儿讨回公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这个案件也很慎重,经过多方讨论,也的除了以下结论:

  1.姚易与王哲并非男女朋友的关系,有多名证人可以证实这点。

  2.被害人身上的各种伤痕,足以证明她生前受到了暴力对待,性质恶劣。

  经调查,姚易本来当晚是要去参加一个学生会议,该会议并不在601召开。

  那么, 姚易为何会出现在601教室?

  姚易的手机,在案发前她与什么人联系过?

  通过技术手段,警方恢复了姚易手机的通话记录。

  最终发现,案发前姚曾与两个人有过通话,一个是室友刘某,一个是同学李某。

  经调查,刘某是是当天将姚约至601教室的人,时间为晚上9点。

  而李某,在案发前拿到了姚易的手机,她后来找了个宾馆,独自开房住了一晚。

  李某讲:凌晨4点左右,王哲发消息给她,称自己杀了姚易。

  李某听了后,就很害怕,她表示会删掉自己手机里4月以来所有与姚易,还有和王哲两人的通话记录,同时她也删除了姚手机里的所有通话记录。

  (也就是说,4月份,这个李某就和王哲、姚易都有通话。)

  不过,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们两人是王哲实施犯罪的帮凶。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王哲构成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之后,王哲立即提出上诉。

  在上诉期间,王家人还继续联系死者母亲,表示只要李女士愿意出具谅解书,多少钱都可以。

  李洁依然是斩钉截铁的拒绝。

  

  在二审开庭前,还有一件比较蹊跷的事情。

  姚易是2016年5月遇害的,二审(2018年)开庭前,她的遗体一直在保存在冷藏室。

  李洁想着女儿还有一些遗物在宿舍里,一直没有取回来。

  她就向学校领导提出想将女儿的遗物拿回来。校方负责对接的人,当时也答应得好好的。

  但是,当李洁来到学校准备取回女儿的遗物时,门口的保安故意设阻,她再一次打校方电话,校方却称“东西不在我们学校”。

  无奈之下,李洁只能向律师求助,在律师的指导下,李洁向校方提供了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证明。(按法律规定,死者家属有权取回属于死者的遗物。)

  校方不得已才同意李洁按照约定的时间进入学校宿舍,取走女儿的遗物。

  李洁进入女儿生前的宿舍时,全程都开着录像。

  2018年4月1日上午9点,李洁和学校领导一同来到宿舍门口时。当时宿舍门外还贴着封条,盖着公章写着2016年6月30日。

  但是,当打开宿舍门后,里面杂乱无章,女儿姚易的遗物只剩下了床被和几件衣物。

  她生前用的笔记本电脑、首饰、手表、学习机全部不见踪影。

  学校的负责人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很快就赶到。

  警方发现:宿舍看起来应该翻新过。

  既然2016年6月30日该宿舍就封存了起来,为何后来被翻新过?

  颇有疑点。

  没拿到女儿的遗物,李洁不甘心,她后来有好几次学校里闹。但终归无济于事。

  立案时,李洁称报案理由是“怀疑有人故意销毁证据”,

  而警方调查后,结论是:姚易生前住的宿舍被装修工偷盗。

  一个封存证物的房间,居然被装修工偷盗! 是巧合,还是有人在背后捣鬼?

  背后真实原因就不得而知了,到底是校方在有意隐瞒什么,还是王哲家人背后搞了什么小动作。

  不得而知。

  在取回女儿遗物的过程中,李洁感到了心力交瘁。

  一个母亲,只是希望拿回女儿生前的遗物,以便给她举行葬礼,竟然这么难!

  普通老百姓,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这么难吗?

  虽然困难重重,李洁一再的在心底告诉自己:无论面临什么阻碍,自己都要坚持抗争到底。

  2018年2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王家人花重金聘请了专家,为王哲是否存在性侵行为进行辩护。

  另外,校方也向法院提交了下面证据:

  一,校方提供了案发当天王哲所在班级与姚易所在班级的课程表,

  这份课程表表明,两个班一起上了一节体育课。

  在这节体育课上,姚易与王哲有充分接触时间。

  (笔者备注:一般上体育课,都是男女分开队伍站,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不同班级的人很难有什么沟通。

  另外,姚易此前曾对母亲说她对王哲的纠缠感到厌烦,她不可能因为在体育课上短时间接触,就改变了态度。)

  二、.校方称王哲品学兼优,入校以来,从来没有违反过校纪校规。

  (笔者备注:很多罪犯第一次犯罪前,很多人都是看起来人畜无害的。这并不能说明什么。)

  三、校方提供了王哲2016年上学期成绩单,从成绩单可以看出,王哲成绩优异。

  (成绩优异与犯罪其实是两码事。不少高智商人犯罪的案例就很好说明了这点。

  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王哲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个判决后,李洁另外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凶手和校方共同赔偿。

  

  最终,2021年5月法院裁定:此案,王哲一方承担90%的责任,校方承担10%的责任。

  两方责任人需向受害人的母亲一共需赔偿150多万元。

  

  除此之外,王哲的母亲吕某需向姚易的母亲书面道歉。

  历时5年,姚易的母亲终于为女儿争得了公道。

  让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李洁其实一直希望凶手被判死刑。

  女儿那么懂事,正值花季年龄,就这样被一个人渣给结束了生命,死时的样子触目惊心。

  凶手应该为自己的恶行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死刑。

  无故剥夺他人生命的人,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但是,案发时,王哲年仅17岁,还未成年,或许就是这一点,让法院对他的刑罚是无期徒刑。

  王哲本来学业优异,有着大好前程,他的余生将在监狱里度过。

  (如果表现好,有可能获得减刑。比如,山东一个参与轮奸杀人的17岁罪犯,也是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来在监狱里表现良好,减刑到22年。)

  如果案发时王哲不是17岁,而是18岁,那么刑罚会更重。

  这个案子,如果不是姚易的母亲卖房卖车来打官司,一定要抗争到底,拒不接受金钱和解,在有钱的王家人的活动下,可能王哲受到的刑罚要轻很多。

  

  通过案情回顾,可以得知王哲当时将受害人姚易约到601教室,他费了一番心思,他没有用自己 的手机直接约姚易到304教室。

  因为,姚易之前就对王哲的纠缠感到厌烦,王哲如果直接约她,她应该不会赴约。

  是宿舍同学李某让姚易到601 的。

  

  不过,将姚易约到601教室的室友,以及那个拿着她手机的女同学,没有被牵连进来。

  【结语】

  王哲当时掐住受害人姚易脖子时,他当时心理是怎样的?

  很明显,这是一种畏罪心理。

  王哲平时学习成绩优异,从照片看,也比较帅气,加上家境也比较优渥,这样的男孩子,平时在大家心目中,是受欢迎的好学生。

  他无法接受自己人生的污点被公开。

  曾经有一个案例,一个初中学生在晚自习熄灯后,趁其他同学都离开了教室,他在教室里偷其他同学的东西。没想被保安发现,他飞快的逃跑。后来在下楼梯时,他跳楼自杀了。

  这个偷盗同学财物的学生,无法接受自己偷盗的行为被大家知道,这种心理让他宁愿结束自己的生命,也不愿被保安抓住,因为他知道一旦被抓住,自己的偷盗行为就被同学老师知道。

  其实,单单是偷同学的东西,轻则写个检讨就可以了,重则被勒令退学,后果不是那么严重。

  是当时的心魔控制住了他,让他走上了不归路。

  很多犯罪行为,同样是受心魔的控制。完全失去了理智。

  回到姚易被杀害这个案子,当时,姚易受到了胁迫,被侵犯,她肯定是极力反抗,然后说要将这事报告给学校。

  不过,即使被警告,即使遭到防抗,当时的王哲根本停不下来,他被欲望吞噬,只想霸王硬上弓。

  

  可悲!一个管不住自己性冲动的17岁男孩,在满足了欲望后,担心事情败露,竟然掐死了这个年仅16岁的女孩!

  人有七情六欲,这很正常。

  但是,一定要在合法的情况下,来宣泄自己的欲望。

  如果对生命有最起码的尊重,就不会随意结束一个人的生命。

  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尊重他人的生命,这是每一个孩子从小要学会的常识。

  

  受害人母亲李洁曾对媒体说: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会在学校里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希望教育部门、社会各界,一定要把校园安全放在第一位。”

  这个案件发生后,的确震惊了社会各界人士。

  因为此前在大家印象中,学校里主要是老师和学生,管理也比较严格。尤其是实行封闭管理的学校。

  这个案件发生后,很多人意识到必须重视校园安全问题,以及对未成年人加强生命教育。

  尊重他人的生命,其实也是珍惜自己生命的表现。

  不少案子,因为杀害了人,最终凶手也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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