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需!鄂尔多斯市这些单位引进选调人才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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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

  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通过“绿色通道”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引进岗位目录表

  ▼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5.截至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之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含3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含32周岁);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包括引进岗位及要求、引进资格条件以及引进程序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12月7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 上传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信息或材料不全、填报信息有误等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对于无人报考的岗位,经市委政法委书面申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取消原招聘岗位。取消的岗位引进计划可调剂到其他岗位,并于报名结束后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委托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2.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人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指定时限内完成,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引进岗位要求,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由市委政法委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要求的时限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除不可抗因素外,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及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六)审定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委务会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按规定办理引进手续。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聘用手续办理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二)应聘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查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引进有关规定情况的。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引进人员在市委政法委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进行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队伍建设指导科:0477—858870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477-8587631

  监督举报电话: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477-8580869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②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

  政法委员会

  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

  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市委编委办和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经研究,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拟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选调4名工作人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选调工作人员

  岗位表

  ▼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鄂尔多斯市政法系统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3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至公告发布当日;

  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

  7.年龄要求:初级专技岗1:? 35周岁(含)及以下;

  初级专技岗2:? 30周岁(含)及以下;

  详见附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当日);

  8.具有全市政法系统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市委政法委调训、借调、抽调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9.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选调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上午9:00-12月9日下午17:30。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先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报送相关资料提交审核。

  2.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本人高中(不含)以后完整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和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任职位或岗位),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蓝底免冠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提交后下载打印《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时需报送)。

  (二)资格初审

  市委政法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调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如下:

  1.与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报名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相关内容(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选调生需提供录用文件,具有市委政法委抽调、借调工作经历需提供抽调借调文件。

  3.报考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部门出具的关于报考人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初审材料的扫描件须在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邮箱zfwgzsl@126.com。邮件及附件名称均为报考岗位+个人姓名+现工作单位+材料名称,格式为:JPG。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发现考生承诺书与实际情况不符,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向其所属单位通报。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2月15日9:00至12月21日17:30到市委政法委队伍建设指导科525办公室提交资格初审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资格复审不通过。

  资格复审工作重点审核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专业、与选调岗位工作的匹配度及其他要求的相关内容。资格复审结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集体研究后决定,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单。

  四、考试

  (一)考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政法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岗位和人数,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二)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所有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考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单。

  (三)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按照每个岗位实际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

  (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不按时参加体检、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选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上报市委组织部。拟选调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选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三)选调后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专技岗工资待遇。

  (四)拟选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选调单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拟选调人员在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七、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与选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选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对于选调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选调单位不负责解决。

  (五)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考试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

  (六)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解释。

  (七)咨询电话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7-858870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6210

  监督举报电话: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477-8580869

  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③

  鄂尔多斯市卫健委

  所属事业单位

  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

  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提升鄂尔多斯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印发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其中市妇幼保健院1名、市蒙医医院4名、市疾控中心2名、市计划生育协会1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鄂尔多斯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引进岗位目录表

  ▼

  

  二、报名条件

  (一)引进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有特殊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6.学历学位要求: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有特殊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其他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健康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其他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等。

  3.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7:30。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卫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鄂尔多斯市卫健委人事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大厦9007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被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开设开考比例,通过专业知识面试方式进行考查,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知识面试不划定测试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过程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专业知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根据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成绩并列,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等额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市人社局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因考察中途放弃或考察环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考查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市卫健委党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市卫健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市卫健委将拟聘用人选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它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

  (二)派驻纪检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在应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资格;对参与应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满足市新冠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健委 0477-85885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477-8588511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杨阳、李荣

  校对:王淑琪

  校审:王曾

  终审:郭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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