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2017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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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中华职业教育社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育人活动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和《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组委〔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2017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并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成就出彩人生

  二、参赛对象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普通高等院校附属的中职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职部)。

  三、赛项类别及要求

  本次湖南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设立5大类11个赛项。分别是:

  (一)征文演讲类

  内容:(1)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等为主题,抒发对党、国家和民族的热爱之情,感悟成长经历中的正能量,表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思考和行动。(2)深刻理解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表达践行工匠精神过程中的行动、收获和感悟。以上内容可任选一项。

  要求:征文类作品只须报送文稿;演讲类作品在报送演讲稿的同时还需报送演讲视频,演讲稿撰写人和演讲人必须为同一个人。征文稿、演讲稿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视频播放清晰流畅,演讲者表达流利,仪表得体,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时间为6-8分钟。各市州征文类和演讲类作品分别限报10件以内。

  (二)职业规划类

  内容:结合学生所学专业进行职业规划,撰写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创新设计等,以此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成长信心、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素养,及早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学思结合、知行统一。

  要求:(1)职业生涯设计应以自己准备从事的职业标准为要求,以职业能力提高为重点,制订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的具体计划和措施,3000字以内,提交电子文本。(2)创业计划应以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市场分析能力为重点,紧扣当前实际,可操作性强,数据科学准确,3000字以内,提交电子文本。(3)创新设计应以培养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为重点,展示自己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发明制作或实验,提交电子文本,主要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提交作品实物。作品实物体积一般不超过0.5m×0.5m×0.5m,重量不超过2.5kg,超过以上规格的,将作品拍摄成3分钟以内的视频(全方位展示作品及说明)报送。已参加我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的作品,也可进行相应修改后继续参加。各市州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作品分别限报15件以内,创新设计作品限报10件以内。

  (三)摄影视频类

  内容:(1)围绕“师徒情”和“职场人”,表现师生、师徒之间在校园文化生活、实训实习等场景中的真情画面,聚焦职场风采。(2)展现学生在志愿服务、校园学习生活、企业实践等过程中的成长足迹,反映当代中职学生阳光自信、乐观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正能量。以上内容可任选一项。

  要求:(1)摄影类作品需报送未经过修改(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源文件以单幅电子版形式,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文字说明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200字以内。(2)视频类作品可以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紧扣主题进行人物刻画、故事演绎、情景再现,报送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长10分钟以内。各市州摄影类作品限报30件以内,视频类作品限报20件以内。

  (四)才艺展演类

  内容: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人文道德素养为主要内容,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从多角度展示学生自身艺术修养、文体特长、兴趣爱好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舞台作品包括歌舞、器乐、曲艺、朗诵、武术等,非舞台作品包括书画、手工艺品等。

  要求:(1)舞台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10分钟以内。(2)非舞台作品包括书画、手工艺品等,需提交作品实物和创作过程视频。作品实物长、宽、高一般均在1m(字画作品不限尺寸)以内,重量在2.5kg以内,如超过以上规格的,可将作品拍摄成3分钟以内的视频(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说明)并一同报送。各市州舞台作品限报10件以内,非舞台作品限报10件以内。

  (五)体育竞赛类

  内容:(1)男子篮球比赛,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和《规则解释》。(2)女子排球比赛,比赛采用中国排协审定的最新《排球规则》和《规则解释》。

  要求:此次篮球、排球比赛以市州为单位分别推荐1-2所中职学校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含队医)3人以内,运动员12人以内,运动员必须为中职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教练员、运动员需由参赛单位在其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交通及比赛期间),各参赛队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奖项设置

  2016-2017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非体育竞赛类设学生作品奖、指导教师奖、组织奖,体育竞赛类设团体奖、优秀球员奖、优秀教练员奖,由省竞赛组委会下发获奖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奖牌或奖杯。市州初赛设奖由各地自行制定。

  (一)学生作品奖

  非体育竞赛类学生作品奖设一、二、三等奖,每个赛项分别按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个人完成的项目颁发署学生个人姓名的证书,集体完成的项目颁发署参赛学校校名、班级名或不超过5名学生姓名的证书。体育竞赛类按参赛队伍数的10%、20%、30%比例设男女团体一、二、三等奖,为参赛学校颁发奖杯;按参赛队伍球员人数的20%比例设优秀球员奖,颁发署学生个人姓名的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

  非体育竞赛类按作品获得相应等次,颁发署指导教师个人姓名的证书(个人项目指导教师限1人,集体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体育竞赛类按参赛队伍数的20%比例设优秀教练员奖。

  (三)单位组织奖

  根据各市州、各学校获奖积分情况,设市州和学校优秀组织奖。非体育竞技类比赛获一等奖的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积1分,体育竞技类比赛获一等奖积30分、二等奖积20分,三等奖积10分。

  五、组织机构

  2016-2017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并成立竞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竞赛活动的指导和管理,5类11个赛项均由市州教育(体)局承办(承办管理办法见附件1),承办单位成立相应赛项活动组委会负责赛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应成立相应的竞赛活动组织机构负责本地竞赛活动的组织,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

  六、时间安排

  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市州初赛。

  2017年2月下旬,省竞赛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上报的非体育类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教育政务网或职成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展示,并遴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2017年5月,省竞赛活动组委会将在全省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组织“文明风采”成果展和现场决赛和篮球赛、排球赛。“文明风采”成果展将选取征文类、职业规划类、摄影类、视频类、才艺展示类(非舞台作品)作品中的部分获奖作品进行专场展示;“文明风采”现场决赛将选拔演讲类、才艺展示类作品(舞台作品)入围一、二等奖的作品进行现场比赛。

  七、其他要求

  (一)各市州、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要广泛发动学生参加,结合学校德育、美育工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评选推荐优秀作品报送当地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已立项建设的省卓越中职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二)各市州要成立“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市州初赛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初赛,指导督促学校及时推选优秀参赛作品并遴选作品参加省赛。活动结束后,要总结本市州竞赛活动的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总结报告与初评数据库(附件3)。

  (三)倡导市州教育(体)局率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承办“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特别是条件成熟、有办赛经验的卓越中职学校立项建设校,更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主动协办省赛赛项。请有意向承办“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各市州教育(体)局于2016年11月19日前填写好《2016-2017年湖南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承办意向表》(附件2),盖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后,发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

  (四)除体育竞技类项目外,省赛不收参赛费,市州初赛也不得收取参赛费。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作者,参省赛、国赛作品的处理权分别归2016-2017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并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参赛作品(包括出版作品集、印制光盘、展览、宣传等),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材料报送说明

  请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2016-2017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各赛项报送材料有关要求一览表》(附件7)报送材料。

  (一)除才艺展示类中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职业规划类中的创新设计作品实物需邮寄或直接递交外,其他所有作品、案例(包括文字和视频)、学校和市州作品数据库,以及活动总结均提交电子稿。

  (二)才艺展示类中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职业规划类中的创新设计作品按以下要求提交。

  1.书法、绘画类作品:参赛学生本人填写三份评选签单(附件4)与作品装订,以市州为单位打捆包装,并贴好相应标签。

  2.篆刻、创新设计作品:参赛学生本人填写三份评选签单,粘贴在作品包装箱上。

  各地各校邮寄以上作品具体时间地点,待承办单位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其他参赛作品统一以市州为单位,分类建立文件夹(见附件6),打包压缩在线发送至QQ8998055。作品文件主名命名规则以下:市州名称+学校全称+作品名称+第一作者姓名+第一指导教师姓名,比如:长沙市-长沙财经学校-张三-李四.doc;长沙市-长沙财经学校-张三-李四.jpg。

  (四)请各地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市州初赛情况统计表》(附件4)、《市州竞赛活动总结报告》、《市州初赛作品数据库统计表》、《体育竞赛类报名表》报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刘彦奇;联系电话:0731-84714897,18900770199;QQ:8998055。

   

  附件:1.2016-2017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承办管理办法(暂行)

  2.2016-2017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承办申请表

  3.市州初赛作品数据库

  4.市州初赛情况统计表

  5.书法、绘画、篆刻及创新设计作品实物参赛评选签单

  6.电子材料文件夹结构

  7.2016-2017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各赛项有关要求一览表

  8.体育竞赛类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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