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少先队员达1200万 十佳队员中考或可加分 (2)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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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亮点

  建设不规范15%民校连队室都没有

  县以上中小学要对口帮扶一所以上农村学校

  记者了解到,目前,由于资金短缺、团队工作观念淡漠、场地紧张等原因,在一些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城镇民办学校内,团队工作还存在建设不规范、管理不完善、活动开展不踊跃等系列问题。以少先队深圳市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对深圳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调查思考》显示,15%的民校甚至没有自己的队室。

  针对这种团队建设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不平衡、公办民办学校存在差距的现象,《意见》规定,按照有组织、有阵地、有队伍、有活动、有机制的要求,推动农村、民办和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团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县(区、市)以上中小学校都应要对口帮扶一所以上的农村、民办和外来工子弟学校。其中,相应的团队基层组织和团队员结成手拉手伙伴关系,以及在团队基础设施建设、团队干部学习交流、团队工作项目对接等方面也要进行帮扶。

  此外,地级以上市以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成立学生联合会并建立驻会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成立少先队理事会。“把学联、少先队理事会、学生会等学生组织作为团队的工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能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服务青少年,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能力。”团省委书记谭君铁说。

  团队活动少逾四成学校一月“没活动”

  各类青少年宫要向团队组织免费开放

  长期以来,由于少先队工作及荣誉授予机制与教育系统存在“两张皮”现象,所以在高考压力前移之下,部分中小学校团队活动涣散,开展活动积极性不高,未能达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每周一节”的规定。由于少先队的荣誉不能对升学带来“帮助”,因此学生和家长对队活动也比较冷淡。以少先队广州市海珠区工作委员会早前所作的一份调研报告为例,该区受访少先队员有43%表示学校少先队大、中队主题会是“不定期”举行,而校内少先队主题活动每月开展一次的学校不足60%。

  为了加强中小学团队文化建设,《意见》规定,“各地各部门要支持中小学团队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确保每周有相当于两个课时的团队活动时间”。同时,不仅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队部室、鼓号队以及红领巾书屋、广播站、电视台等设施,还明确各类青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基地以及文化活动场所要向团队组织免费开放。

  最为突出的是,为了建设适应青少年特点和具有广东特色的中小学团队文化体系,进一步激励学校、学生积极参与团队活动,《意见》突破性地指出“受团队组织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照同级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管理”。“这意味着,‘十佳少先队员’与‘三好学生’在如小学升初中的推免、初中升高中的加分录取等各种推优、考试中,将享受同等待遇。”团省委有关负责人举例。

  人员不专业大队辅导员成“生活辅导员”

  团队工作履历要作为职务工资晋升重要依据

  “几乎有一半的大队辅导员都要担任语文、数学或英语等主科教学任务。”昨天与会的广州市一位大队辅导员说,加上目前中小学校的分数导向作用仍然十分严重,很多老师教育任务的压力与少先队等德育工作的精力投入成反比,“最终导致团队活动的量少,更谈不上质的提高”。

  记者还了解到,在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校,在挑选大队辅导员时,存在重年纪、重才艺的片面认识,对少先队专业知识不够熟悉、了解,加上上岗后鲜有参加系统培训,很多大队辅导员充其量只是一个“生活辅导老师”或“音乐老师”,使很多少先队工作未能展开。

  “事实上,少先队工作对大队辅导员的要求很高,除了必须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放的思维、饱满的热情、开朗的个性等条件。中小学校必须重视和完善团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规定,“团队干部的选拔配备要注重年轻化和专业化相结合”,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选举等方式,把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具有实践经验、有志于从事团队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充实到中小学团队工作岗位上来。

  根据《意见》,广东还将建立健全中小学团队干部的聘任、考核、晋职晋级和表彰激励制度,将其从事团队工作的时间、能力、实绩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优、聘任、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团队干部纳入教育系统的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对团队干部的教育培训要纳入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中,确保其时间和经费。

  经费不足校舍紧张队室“一室多用”

  红领巾与队徽等费用由学校买单

  据了解,由于目前团队工作经费并没有专项设置,所以在部分学校团队工作经费被挤占,甚至没有团队经费,以致团队活动单一乏味,主要以课堂说教为主,对青少年学生失去吸引力。同时,硬件设施陈旧,建设不足,有的学校即使有队室,也因为校舍紧张而出现“一室多用”的情况。

  为此,《意见》要求,各学校在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核拨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要统筹安排团队工作和素质教育活动经费。中小学团队工作的必备用品包括首次颁发的红领巾、队徽等,要纳入中小学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经费列入校外活动费。民办学校要按生均一定标准列支团队经费,确保团队工作正常开展。对暂不具备财政经费解决条件又确需全面推广的团队活动项目,由省级共青团、教育部门会同物价部门研究确定。

  同时,《意见》明确,各县(市、区)级以上地区要把中小学团队工作各项要求纳入《广东省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教育强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建设、示范高中建设办学水平评估等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意见》还创新性地提出,县(市、区)级以上少工委办公室设在同级团委,配备一定的专职干部,有条件的社区和学校可探索成立少工委,指导社区或学校少先队工作。 (记者谢苗枫 实习生张冰梓 通讯员杨智敏 姚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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