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烟台莱阳市会计继续教育已开始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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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美会计网校各镇(街)财税所、开发区财税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驻莱各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烟台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19〕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免费参加当年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消,所以继续教育不再与会计从业资格挂钩。参加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需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采集入口请登录烟台会计信息网(“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

  1、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2、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省市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

  三、继续教育形式

  1、今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培训的形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学时折算3学分。

  2、对于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财办发[2019]81号)的规定,2019年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答题成绩在80-94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会计人员须以打印的成绩单作为折算学分的凭证。”

  四、继续教育时间及报名方式

  1、2019年度继续教育报名学习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系统关闭本年度将不再开启。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进行继续教育

  五、注意事项

  1、学员完成网上学习并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录入个人信息,无需到财政局办理注册,但请务必打印网上考试成绩合格单并自行保存以备后期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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