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印发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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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2月15日消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精神,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推动各地健全科学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教育部近日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

  《评估指南》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保育教育质量的关键要素,围绕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五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旨在引导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保育教育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评估指南》着力从三方面改进优化评估方式,切实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一是突出过程评估。针对幼儿园质量评估中重终结性结果评判、轻保教过程考察的问题,强调聚焦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保教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班级师幼互动情况、对保教实施过程中教职工的观念和行为的专业判断,着重考察幼儿园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具体落实情况,激励促进幼儿园不断发展提高。二是强化自我评估。针对幼儿园被动参与、难以发挥评估的激励作用问题,强调将自评作为提升教师专业能力的常态化手段,通过教职工深度参与,建立幼儿园自我诊断、反思和改进,外部评价激励引导的良性发展机制,切实转变园长教师的观念和行为,提高保教实践能力。三是聚焦班级观察。改变过去把关注点放在材料准备,评估过程走马观花,幼儿园忙于打造材料不堪重负的做法,在班级观察时间上强调不少于半日的连续自然观察,在观察的覆盖面上,强调不少于各年龄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和质量,提高评估的实效性。

  《评估指南》强调要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改进评估方式,突出过程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班级观察,重点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切实扭转“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非科学倾向,推动以评促建,引导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

  《评估指南》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完善评估标准,支持开展评估研究,确保评估有效实施。要将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与其它相关评估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估,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迎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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