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鑫橙纯债债券A,万家鑫橙纯债债券C: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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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重要提示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19 号文准予注册。基金合同生效 日 2022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 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 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本 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 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0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第一部分 绪言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 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料概要》及其更新 售公告》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员会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人 金份额发售、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及提供基金交易账户信 息查询等活动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不得超过 3 个月 工作日     《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 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件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 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 年 8 月 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目前管理一百一十六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 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3年政策性金 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9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 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中 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12个月定期开放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享39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自主创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可转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 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健康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战 略发展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陆 家嘴金融城金融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内需增长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核心资产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泽回报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裕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悦 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招瑞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全球成长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万家瑞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 港深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北交所慧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鼎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成长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景 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恒纯债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兴恒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聚优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万家新 能源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匠心致远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远均衡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欣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万家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二)主要人员情况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0月加入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总经 理,2015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曾祥龙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山东龙信投资有限 公司财务负责人、山东鲁华能源集团外派财务总监、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董事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 保障部,2005年3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基金 运营部总监、交易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1 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教授。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 专讲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独立董事范洪义先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在山东潍坊盐化集团、山 东海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任职,在山东求是律师事务所、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 山东普瑞德律师事务所、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上海杰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 师、合伙人等职。现任上海尚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林彦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副处长、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监事会主席马文波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在中国电子进 出口山东公司、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事 财务会计工作,在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风险管 理部部长。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2007年7月起加入永 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15年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产品开发 部总监。   监事姜楠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2015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 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10月进 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年4月 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年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戴晓云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 字化运营及拓展部总监等职。2016年7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21 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王静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业务部科员,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支行行长助理,浙 商 银 行济南分行机构金融部总经理助理,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浙 商 银 行济南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 商 银 行济南分行小企业 与个银评审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6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莫海波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 部分析师、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等职务。2015年3月 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投资研究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周潜玮先生,硕士,2006 年 7 月至 2016 年 8 月,曾任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 债券交易员、债券交易副主管等职;2016 年 9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总监助理,现任债券投资部总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悦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鑫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孙远慧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莫海波先生,副总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研究副总监。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委   员:苏谋东、孙远慧、尹诚庸、周潜玮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研究副总监。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周潜玮先生,债券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配收益; 他法律行为;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性”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 贯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 能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 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 违章必究。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固有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 工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 与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负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 最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 建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 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 风险控制。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 系,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 递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1)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 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 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 控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 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 能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 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1)环境风险控制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2)业务风险控制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26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405,918,198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刘华栋   联系电话:(0755) 2216638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 000001)。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 7 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 58%的股份,为 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平安银行有 109 家分行(含香港分 行),共 1,192 家营业机构。 利润 220.88 亿元(同比增长 25.6 %)、资产总额 51,087.76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垫款总额 32,250.95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5.3%)。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 核算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IT 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基金服务中 心 8 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 75 人,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员工配置齐全且从业经验丰富,托管部核心管理层具备银行管 理、证券或托管业务十年以上从业经验。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规模合计 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 财需求。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 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 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 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 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 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   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APP)。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 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 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转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网址: ib.citicbank.com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  兴业银行银银平台客服电话:95561  兴业银行银银平台网址:https://www.cib.com.cn  (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尹超  电话:(021)38909670  传真:(021)3890968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1405 室  办公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电话:(021)51150298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3月10日证监许可[2022]519 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 年4月2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 售机构公开发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7,998,925,292.70 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315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 算,有效认购款项连同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合计折 算为7,998,925,710.82份基金份额。  基金名称: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 年4 月27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管 理人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及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非直销 销售机构(网点)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者非直销销 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开放申购、基金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本基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未知价”原则,即任一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登记机构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 规定执行,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 立。   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 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为准。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在 T +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 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 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 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 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 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对上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 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APP)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 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变相规避前述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 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以及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和 净申购比例上限,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明。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 不足 1.00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类基金剩余份 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回份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 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 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 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08%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 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Y)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Y  Y≥7 日             0                 0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 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 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 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有效份额单位为份。本基金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后的余额,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1)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 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 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 1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 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0.80%,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 则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0/(1+0.80%)=9,920.63 元    申购费用=10,000.00-9,920.63=79.37 元    申购份额=9,920.63/1.0500=9,448.22 份    即:该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 1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0.80%,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 得到 9,448.22 份 A 类基金份额。    (2)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 C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5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 C 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00/1.0500=47,619.05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5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申购当日 C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 47,619.05 份 C 类基金份额。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该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 时间为 5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1.50%,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 元     赎回费用=10,500.00×1.50%=157.50 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157.50=10342.50 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 份额净值是 1.0500 元,持有时间为 5 日,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342.50 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则赎回适用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其 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00 元     赎回费用=11,480×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0-0.00=11,480.00 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80.00 元。     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数 量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元,计算结果均保留 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赎回的登记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增 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起(含该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 其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登记机构可以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 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使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 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使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 日申购金额上限时;或使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 限时。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第 1、2、3、5、6、9、10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如果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发生上述情形(除上述第 4 项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发生上述情形(除上述第 4 项外)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 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 延缓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可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未 超出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申请按前述“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 赎回”条款处理。所有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具体见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质押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办 理基金份额质押业务,并可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八、基金份额转让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 则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 转让的申请。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发布公告。   十九、基金份额折算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份额进行折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 制”部分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二十一、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具体情况 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或者办理基金份额的转让、过户、质 押等业务,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 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 短期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充分研究宏观市场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基础上,采取积极 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对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收益率曲线 移动方向、信用利差等影响债券价格的因素进行评估,对不同投资品种运用不同 的投资策略,并充分利用市场的非有效性,把握投资机会。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寻求组合流动性与收益的最佳配比,力求持续取得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 准的收益。   利率变化是影响债券价格的最重要的因素,利率预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 分析,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并 在此基础上对债券组合的久期结构进行有效配置,以达到降低组合利率风险,获 取较高投资收益的目的。   利率期限结构表明了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与到期期限之间的关系。本基金通过 数量化方法对利率进行建模,在各种情形、各种假设下对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动 进行模拟分析,并在运作中根据期限结构不同变动情形在子弹式组合、梯式组合 和杠铃式组合当中进行选择适当的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 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 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本基金将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 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对于非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 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对于信用类 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 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 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信用风险水平。   本基金所投信用债的信用评级应在 AA+级及以上。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 在 AAA 级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 50%-100%,投资于信用评级在 AA+级的信 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 0%-50%。信用评级是指过去一年以内该债券发行人委托的 国内评级机构(如发行人未委托则由管理人指定)给予的最新债项评级中孰低者, 其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信用评级使用主体信用 评级,其他信用债若无债项评级的,使用主体信用评级。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主动新增投资。如因评级下调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相应要求。  万家鑫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01)   本基金将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 行筛选,确定投资决策。此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适当 控制债券投资组合整体的久期,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 上而下投资策略指基金管理人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 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 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 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基金管理人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 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 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 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 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 策略。   四、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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