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同舟 一路前行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2-12-05
手机版

  二十五载风雨同行,《河南法制报》已经成长为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在道出这声真挚的“感谢”时,我们同样不能忘记你们——报社通讯员的默默奉献。

  你们如辛勤的鸟儿,每天为《河南法制报》衔来晨露、衔来沃土,共同捧出最美的朝阳。

  潮起潮落,你们是美丽的浪花朵朵,辉映着太阳的绚丽和璀璨。

  你们执著,你们付出,你们也是《河南法制报》最亲爱的人,最亲的兄弟姐妹。

  在这里,我们请到了你们中的几名代表,说出你们与《河南法制报》的情缘,只为表达共同的祝贺,有你有我,一路同行,唱出心中最美的歌。  

  新闻路上的启蒙老师 

  □开封市公安局宣传处副处长 罗列

  1999年5月,我刚调到开封市公安局宣传科的第二天,和《河南法制报》的“邂逅”,可以用“惊艳”来形容——当时别的报纸还都只有A3纸大小,而她却是《河南日报》的那种大开版式,非常大气,套用王朔的一部小说的名字“看上去很美”来形容一点不为过。

  每一期的报纸一来,我就放下手头一切事务,迅速进入忘我之境,从新闻标题到题材的选取、从写作技巧到文字的运用、从图片的视角到文字说明,一一研读,日日累积,宛如小鸟衔树枝,一点点搭建自己的新闻之路。

  1999年7月22日是令我难忘的日子,这天的《河南法制报》终于刊发了我的第一张新闻图片,而且刊发在一版!

  有人说报纸是冷冰冰的,尤其是“隐藏”在报纸后面的编辑们,从不露面,却掌握着稿子的生杀大权。可对我来说,《河南法制报》的编辑们却是有血有肉的!他们不仅每期都给我寄来样报,甚至还手把手地对我进行指导,这让看惯了其他报纸编辑们的“冷漠”的我简直有“受宠若惊”之感。忘不了李东红编辑在我的稿子旁边认真地加注,指出稿子的优点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忘不了马荣臻编辑在每期的样报上都用红笔标示出我的稿子的位置;也忘不了王海玲编辑在《嵩岳》版上对我的文学作品给予的肯定和鼓励。

  《河南法制报》牵手走过的日子,将是我新闻生涯中永恒的珍贵记忆。

  欣闻《河南法制报》创刊25周年,展望未来,我将与君携手,续写那些《闪亮的日子》!  

  续写不解情缘 

  □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彭莎 

  20年来日复一日为《河南法制报》“投稿”的路途中,《河南法制报》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每一次变迁都见证了我与《河南法制报》的不解情缘。

  十几年前,我刚从学校毕业,作为济源市检察院的一名宣传干事,每次拿到一个案卷,冥思苦想后,像学生写作文一样写初稿,初稿写好后再一遍遍修改,直到满意了,再拿出崭新的稿纸一个字一个字地抄写,抄到腰酸背疼手发麻,然后通过邮局寄往《河南法制报》。一篇稿子从寄出到见报,用去一个月时间是常有的事。

  后来,有了传真机。改用传真机投稿,一篇稿件,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便能传到报社编辑手中。第二天就能在报纸上看到自己的“杰作”。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电脑等电子产品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当第一次拿到《河南法制报》投稿的电子邮箱时,稿件一下子就像插上了飞翔的翅膀,轻轻一点鼠标,在几秒钟内,它就传到了报社。一些稿件当天就能被采用。

  现如今,开始用QQ为《河南法制报》传送稿件。一个小时前审判的案件,刚刚采写好的新闻稿,通过QQ,只需眨眼的工夫,就到了编辑手中。

  昨天与《河南法制报》执手相握;今天与《河南法制报》携手同行;明天愿能与《河南法制报》一起固守,续写这份不解的情缘。  

  曾为《河南法制报》出题

  □平顶山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刘鹏华 

  记得《河南法制报》创刊不久,河南省司法厅想通过《河南法制报》等媒体搞一个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安排郑州大学法律系为这次竞赛活动出题。正在郑大学习的我,根据学校安排有幸参加了出题。那个年代,人们的知识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不高,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尤为迫切。我在出题时,尽量突出通俗性、实用性和趣味性的特点,大多问题都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很实用,题目也不多,只有30道。竞赛题目通过《河南法制报》公布后,我校有很多同学都参加了竞赛答题活动。于是,很多外系的“老乡”和“哥儿们”纷纷前来“请教”。《河南法制报》的这次活动影响了当时的许多人。这也是我首次深度接触这份报纸,从此也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1987年,我从郑大毕业分配到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工作。刚刚参加工作,对法院的各项具体工作和业务还不太熟悉,我就把《河南法制报》当成一位“师傅”,跟着它熟悉审判工作,学会分析案情。后来任助审员、审判员,我仍然把它当成一个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审判水平的重要工具。那时,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到院办公室去翻看当天的《河南法制报》,细细品读,摘抄摘记。若是发现当天的《河南法制报》未能及时送到,心里总要空落许久。

  我衷心祝愿《河南法制报》不断探索创新,越办越好。  

  点燃希望之火 

   

  □漯河市委政法委宣传科科长 朱丽曼

  我喜欢写作,从公安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郾城县公安局从事公安宣传工作。那时,我满怀热情,每天不辞辛苦地奔波于办案单位、看守所和受害人家中进行深入采访,挖掘新闻素材。而我的稿件每次仅在市级报纸上发表,要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就难了。

  当时的《河南法制报》是全省政法系统的机关报,自然是我们的重点投稿媒体。于是,我就从研究《河南法制报》入手,根据每个版面的采稿特点,有针对性地写稿。1999年12月7日,是我在宣传工作历程中永远铭记的日子,我投寄的长篇通讯《最后的疯狂》在《河南法制报》上发表了。拿着刊登我作品的报纸,我惊喜万分,一时感到生活多么美好,工作其乐无穷。《河南法制报》不凭关系用稿,给了我莫大的鼓舞,重新点燃了我的希望之火。

  在《河南法制报》的关心、支持和培养下,我接连在该报发表了《军嫂 您再坚强些》、《拨雾缉凶》等长篇报道31篇,连续三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系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是《河南法制报》使我在事业低谷期重新找回了自信,使我更加坚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使我坚持不懈地用辛勤的汗水换回了成功的喜悦。

  读着《河南法制报》,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扑面而来,一种深深的感激在心里涌动。

  割舍不断的情缘

      □巩义市检察院 潘正军 

  小的时候,老家村里订了一份《河南法制报》,记得当时还是对开四版的。有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其中一张,仔细读过之后,精心保存在特制的书夹里。从那时起,记者舞文弄墨的高尚职业在我幼小的心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有一天能在《河南法制报》上发表自己的作品,该是多么的自豪! 

  后来,村里不再征订《河南法制报》。在离报纸渐行渐远的日子里,伴随着失望,也伴随着一颗不甘寂寞的心,虽然它在自己的视野中消失了,但期盼就像炽热的火焰与日俱增。

  机会总是赋予有准备的人。1996年春天,酷爱写作的我转入巩义市公安局,专职从事政法宣传工作。上班的第一天,办公室里的十几种报纸让人眼花缭乱,我还是从中挑出那份散发着墨香的《河南法制报》,心中默默地念叨:痴心不改,再续前缘。几天后,当我的第一篇“豆腐块”文章见报后,我兴奋得像一个未经世面进城的孩童,一蹦三尺高,拉起同事直奔小酒馆庆祝。

  之后,在编辑记者们的真情辅导下,在自己不遗余力的拼搏进取中,上稿数量和质量突飞猛进,不但“豆腐块”遍地开花,“大块头”也常见诸报端。当年就有两篇文章在头版头条刊发,领导褒奖有加,同事们也纷纷竖起大拇指。

  十几年的政法宣传生涯,十几年的朝夕相伴,那份真挚、那份情缘总也割舍不断。  

上一篇:[简讯]第五届世界华人小学生作文大赛启事(2004.1
下一篇:小学语文部编版三年级上册期末专项训练8.修改病句提分卷

最近更新未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