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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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30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教体〔2019〕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学校、家庭、医疗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力争实现平潭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1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平潭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平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近视眼防控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面向全体儿童青少年实施预防措施,有效预防近视眼的发生,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眼新发病率。

  (二)坚持综合防控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支持的实施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

  (三)坚持常抓不懈原则。把防控近视工作作为各部门日常工作,坚持常抓不懈,促进防控近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视力监测筛查”行动。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每学期不少于2次的视力监测制度,建立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电子档案,一人一档,随学籍变化转递,如实记录学生近视及视力变化情况并向家长或监护人反馈。

  (二)开展“防控近视试点学校”建设行动。分阶段推进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学校建设。2021年拟建“防近”试点校5所(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民办幼儿园1所)。2022年起,每年评选若干“防近”示范学校,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开展“健康副校长”行动。利用实验区机构改革融合教育、卫健职能的有利优势,通过选聘医务工作者担任“健康副校长”,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补齐学校防疫“短板”,提升学校卫生健康管理水平,指导全区学校近视防控工作。

  (四)开展“健康育人”行动,普及“防近”知识技能。用活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教育视频、手册等教育资源,落实课时、师资等教学保障,通过健康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爱眼日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普及近视防控知识,增强学生“防近”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习惯。

  (五)开展“一增一减”行动,保障“防近”落到实处。

  “一增”,即增加户外、课外活动和体育活动时间。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每天体育锻炼至少一小时,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排球、跑操等运动项目,鼓励各校广泛实践,开展一批有利于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的户外体育项目。学校还可充分利用社区和绿道资源,开展健身等运动。

  “一减”,即减少持续近距离用眼的时间和强度。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学校要加强作业布置的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开展“家庭护眼”行动,强化家校协同共育。通过家长学校或专题讲座等方式普及“防近”知识,强化“防近”工作的家庭责任和义务,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增强儿童青少年对饮食睡眠、电子产品、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的自我管理意识,使其形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七)开展“健康教室”行动,确保教学光环境达标。大力推进健康教室(教学场所)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从2021年起,每年投入资金用于学校改善教室照明设施,开展对学校课桌椅装备标准执行、高度调节和对老化、破损灯具检修、更换、保洁等影响学生视力因素的设备设施抽检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育技术装备质量体系监测范围,开展常态监测评估。

  五、职责分工

  (一)区党群工作部

  按照国家、省部署落实完善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根据区社会事业局提供的相关数据,每两年核定一次全区公立学校教职工人员控制数总量,由区社会事业局按标准在核定的教职工人员控制数总量内配齐学校卫生保健人员。

  (二)区宣传与影视发展部

  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三)区财政金融局

  全区儿童青少年儿童近视防控及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专项经费由主管部门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实验区财政做好经费统筹保障工作。

  (四)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比赛,积极引导支持相关体育社团组织(协会)、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五)区社会事业局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要求,牵头负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负责将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推进儿童青少年“防近”行动工作落地。指导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2.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

  3.逐步建立完善由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近视防控网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近视防控站点。确保每个卫生院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提供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

  4.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监测、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建立网络健全、信息共享、评价体系科学的监测信息化平台。建立视力档案,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要求,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

  5.组建专家队伍,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强制性标准以及教学环境卫生及教学设施的地方标准,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记录。

  (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七)学校

  1.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建立以校领导、班主任、校医、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学生志愿者等为一体的学校学生视力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和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行动。加强医务室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每个学校至少配备1名兼职视力健康员,负责开展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2.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与审查备案。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因材施教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3.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区域联考统测及校内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的压力。

  4.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学校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中小学新购大屏幕显示设备具备健康护眼、防蓝光功能等,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力争2023年底实现全区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5.坚持护眼措施常态化。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当节任课教师作为所在班级眼保健操监督员,必须在岗监督和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加强教师眼保健操的培训,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眼睛与书本距离一尺、胸前与桌子间隔一拳、握笔手指与笔尖之间一寸)要求。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教师在书写板书时要清晰、大小适当,制作多媒体课件要合理选择背景、颜色字体、字号,全方位缓解学生视力疲劳。

  6.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4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鼓励学校每天布置适量的体育家庭作业;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确保假期学生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体育活动,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7.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电子屏、广播站、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每学期开展科学用眼护眼专题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培训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8.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个别确须带入,学校要制定人性化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9.定期开展视力监测。新生入园入学,要将医疗卫生机构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纸质档案作为入学条件之一,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专业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

  10.加强营养教育和科学配餐。倡导科学饮食,有条件的学校定期开展膳食营养知识教育,研究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食谱,建立有利于视力保护合理的学生膳食结构和供餐模式。

  11.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一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每天使用电子设备开展教学的时间累积不超过1小时。

  (八)家庭

  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1.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培养孩子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2.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一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3.减轻课外学习负担。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4.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5.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6.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晴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九)医疗卫生机构

  2.规范诊断治疗。各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应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3.加强健康教育。儿童青少年近视是公共卫生问题,必须从健康教育入手,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发动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六、保障机制

  (一)构建工作体系。成立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督导和检查评估,建立完善分工明确、部门协同的工作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召开会议研究和统筹推进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逐级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组织开展筛查、防控、治疗、监管等工作,形成以教育、卫健为主力,体育、科技、财政、人社、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体系。

  (二)强化评估考核。制订我区落实《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各部门任务分解表,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禁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学校。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三)激励保障。开展近视防控试点学校评选,对近视防控工作推进有力、学生近视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或近视率逐年下降的学校进行表扬。

  (四)经费保障。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办学条件、视觉健康服务、健康师资培训、近视监测评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费保障,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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