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2022年度太原市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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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批转《2022年度太原市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太原市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2022年度太原市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22〕48号)安排,结合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2年度太原市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太原市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审材料之日为界);

  3.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为人民做学问,坚持实事求是、追求真理。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研诚信,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学术规范。

  (二)标准条件

  1.对某一学科或特定领域具有较为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掌握科研工作方法,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2.能够独立发表论文或撰写研究报告;参与本学科相关领域的课题或项目研究,做出一定成果。 

  四、评审条件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2年或任研究实习员满2年(2020年底前聘任);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任研究实习员满4年(2018年底前聘任)。

  学历或学位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均在教育部电子注册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报材料时需提供含验证码学信网验证报告)。199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前取得学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学历依据。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不能作为相应职称评审的有效学历。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持续计算。

  (二)学术成果条件

  申报助理研究员评审,须在所从事专业领域,本人撰写研究成果总字数5万字以上,并且在CSSCI来源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要求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研究工作相一致,所提交论文,须提供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数据网站或所发刊物官方网站上的检索、验证页,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可到相关网站查询。下列报刊CSSCI未收录,申报评审中按收录期刊对待: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以上均要求全文转载);法制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学习时报、中国经济时报、省级党报(专业版)等。报刊论文字数要求2000字以上。独立(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决策咨询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级以上部门采纳,可视为CSSCI来源期刊论文。

  成果的确认和字数统计。未经市(厅)级以上立项和相应机构评审鉴定的研究报告、参加学术会议提交的文章、内部刊物文章、内部书号和港台地区出版的著作等不得列入规定成果量字数统计;字数统计以成果署名为准,合作成果取实际完成人平均数。公开发表的成果有明确标注按标注的字数计算。

  (三)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能力建设、知识产权、心理健康和日常安全教育相关内容等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两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评审办法

  助理研究员评审,采取学术水平(占40%)、研究成果(占40%)和社会效应(占20%)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量化。综合评价淘汰率不低于10%。

  对未明确规定的研究报告、著作、论文、奖项、学术荣誉等成果确认和工作量计算,由市职称管理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从评委库随机抽选3—5名相关专业专家评委进行评审,评审意见,经审核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认定。

  六、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和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40号)第七章法律责任条款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申报及报送要求   

  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审核申报原则,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本单位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报送要求如下(评审材料填写及装订要求见附件1):

  1.民主评议材料。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作出全面评价,注明是否符合评审条件,并附评议组成员名单。本材料须评议组全体成员签字方有效。

  2.“三公示”材料。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其中,单位鉴定意见要注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学术成果量等,经单位集体研究同意推荐申报,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单位推荐报告(附件3)。

  4.《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

  5.任期内《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附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

  6.本人任职资格、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个人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任现专业职务以来工作总结(附件4)一式1份。

  8.科研成果目录(附件5)。

  9.任现职称以来发表、出版的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论文、著作原件。

  10.科研成果中被SCI、SSCI、EI、CS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

  11.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需出具期刊社、出版社证明;研究成果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市厅级以上部门采纳的,需提供批示复印件、成果采用证明、本人所起作用与排名等相关证明,成果采用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

  12.太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材料。

  13.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的打印件和复印件必须用A4纸,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按相关要求装订。申报人需将所有申报材料转换成电子文档一并提交,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本安排意见中涉及的相关表格,请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报送时间:截止至1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太原社会科学院(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78号新闻大厦22层)

  联 系 人:张  萌  王利君

  联系电话:0351-3337499

  电子邮箱:tyskykyb@163.com

  附件1:太原市社科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填写及装订要求.doc

  附件2:评审材料装订顺序.doc

  附件3:单位推荐报告.doc

  附件4:工作总结打印纸.doc

  附件5:科研成果目录.doc

  附件6: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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