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603165):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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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8:23:15 中财网

  原标题: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荣晟环保、公司、本公司指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指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预案、本预案指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募集说明书指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指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指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约定的价 格和程序转换为公司股票的过程转股期指债券持有人可以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 公司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转股价格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时,债券持 有人需支付的每股价格债券持有人指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公司章程指《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指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指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元、万元指如未特别指明,则代表人民币元、万元注: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在考虑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8月26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650.00万元的因素后,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7,6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本数);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t×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t:指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或委托债权人代理人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进行股份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本条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会议通知,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会议召开日前3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按照本规则项下约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5)公司发生减资(因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进行股份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

  ()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5

  之日起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在考虑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8月26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650.00万元的因素后,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7,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1年产2,000吨芳纶新材料项目25,000.0020,000.002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一期)27,894.0016,300.003绿色智能化零土地技改项目16,850.0015,000.004生物质锅炉项目15,000.0010,000.005补充流动资金16,300.0016,300.00合计101,044.0077,6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每年公司公布年报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098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23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58,063,198.09295,167,751.13583,205,737.17710,778,826.86交易性金融资产276,763,556.17647,420,228.15251,268,469.60179,000,000.00应收账款257,096,714.83265,517,180.76172,239,069.62131,521,097.24应收款项融资137,076,546.61172,272,914.49130,784,845.26142,586,532.45预付款项20,204,770.6014,471,875.747,399,546.952,948,858.53其他应收款341,739.90768,823.111,806,675.842,681,292.56存货67,883,225.26103,728,706.7961,037,887.1367,088,936.83其他流动资产4,858,277.6928,397,861.2517,110,898.6610,499,279.37流动资产合计1,322,288,029.151,527,745,341.421,224,853,130.231,247,104,823.84非流动资产: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长期股权投资116,157,654.02108,164,666.9290,362,116.8178,606,222.01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73,437,126.0069,937,126.0049,437,126.0021,437,126.00投资性房地产5,413,053.82---固定资产720,184,922.04725,451,725.92514,289,355.23404,674,024.15在建工程47,724,177.9948,325,585.06151,337,523.7994,519,956.68使用权资产489,429.10583,149.61--无形资产114,193,854.6474,981,866.2477,357,234.2080,024,980.96递延所得税资产21,358,588.4920,919,025.224,571,742.044,421,596.65其他非流动资产18,395,016.785,877,216.9216,460,243.686,938,695.10非流动资产合计1,117,353,822.881,054,240,361.89903,815,341.75690,622,601.55资产总计2,439,641,852.032,581,985,703.312,128,668,471.981,937,727,425.39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2,234,333.33284,147,817.46--应付账款166,626,203.38178,152,224.73159,305,644.02143,292,008.27预收款项---6,465,675.83合同负债10,793,773.175,705,807.246,686,840.58-应付职工薪酬12,437,465.6211,109,426.8610,330,686.3511,837,815.01应交税费6,670,111.8049,700,814.4116,764,975.7911,259,774.02其他应付款9,247,147.309,092,846.5511,268,322.7810,252,214.38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119,051.41835,625.58940,271.58724,166.67其他流动负债1,285,489.89690,781.93704,099.57-流动负债合计459,413,575.90539,435,344.76206,000,840.67183,831,654.18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144,694,814.39228,701,292.98257,289,103.83租赁负债430,834.90417,452.81--递延收益19,802,321.1122,943,116.9222,900,051.8723,527,084.41递延所得税负债1,764,533.434,157,640.396,152,483.4910,042,153.29非流动负债合计21,997,689.44172,213,024.51257,753,828.34290,858,341.53负债合计481,411,265.34711,648,369.27463,754,669.01474,689,995.71所有者权益:    股本278,431,276.00263,201,890.00253,100,105.00177,352,000.00其他权益工具-31,205,099.3852,606,145.0963,239,595.64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资本公积567,435,687.47402,428,554.58293,163,107.02311,305,485.36减:库存股104,913,612.18---其他综合收益3,560,848.402,296,079.27-81,605.24670,793.46盈余公积131,600,945.00131,600,945.00109,452,648.8688,676,000.00未分配利润1,082,115,442.001,039,604,765.81956,673,402.24821,793,555.22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1,958,230,586.691,870,337,334.041,664,913,802.971,463,037,429.68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1,958,230,586.691,870,337,334.041,664,913,802.971,463,037,429.68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合计2,439,641,852.032,581,985,703.312,128,668,471.981,937,727,425.39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一、营业总收入1,933,242,962.392,414,603,802.651,695,450,742.851,675,501,459.91营业收入1,933,242,962.392,414,603,802.651,695,450,742.851,675,501,459.91二、营业总成本1,948,652,737.132,212,862,794.561,547,864,331.521,549,065,590.41营业成本1,798,299,170.462,041,671,815.171,429,395,452.601,398,060,082.49税金及附加23,790,486.3315,495,917.0811,696,360.9717,443,917.26销售费用3,498,861.174,719,629.184,655,808.8142,322,501.76管理费用24,401,236.3333,231,134.1723,639,631.5623,409,549.88研发费用95,203,811.10108,822,505.9786,863,867.5673,037,074.85财务费用3,459,171.748,921,792.99-8,386,789.98-5,207,535.83其中:利息费用16,633,673.0918,957,928.8219,418,082.449,246,550.55其中:利息收入13,214,147.8110,084,422.6927,614,014.6014,609,516.43其他收益122,714,826.4440,584,886.0686,973,907.38128,021,290.45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9,604,364.9518,934,975.3615,810,876.9110,464,799.48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7,918,089.7614,121,453.009,000,980.768,062,893.94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 号填列)18,303,797.3119,992,199.301,268,469.60-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 号填列)-48,884.20-2,903,575.01-1,951,308.111,554,801.83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474,224.90-1,694,820.38363,788.694,797,084.58三、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 列)135,638,554.66276,654,673.42250,052,145.80271,273,845.84加:营业外收入48,272.9110,000.601,039,090.182,496,843.43减:营业外支出1,060,000.00160,000.00400,000.001,782.13四、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 号填列)134,626,827.57276,504,674.02250,691,235.98273,768,907.14减:所得税费用-440,466.97-7,912,161.1918,772,331.3324,598,421.29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五、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 填列)135,067,294.54284,416,835.21231,918,904.65249,170,485.85(一)按经营持 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 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135,067,294.54284,416,835.21231,918,904.65249,170,485.85(二)按所有权 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填列)135,067,294.54284,416,835.21231,918,904.65249,170,485.85六、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1,264,769.132,377,684.51-752,398.70149,370.18归属母公司所有 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1,264,769.132,377,684.51-752,398.70149,370.18(一)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二)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1,264,769.132,377,684.51-752,398.70149,370.181.权益法下可转 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1,264,769.132,377,684.51-752,398.70149,370.18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七、综合收益总 额136,332,063.67286,794,519.72231,166,505.95249,319,856.03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136,332,063.67286,794,519.72231,166,505.95249,319,856.03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综合收益总额----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0.501.100.931.00(二)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0.501.060.910.993、合并现金流量表(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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