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延期:童画家乡——第二届新疆少儿美术作品展征稿启事(延期至2023年2月6日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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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画家乡——第二届新疆少儿美术作品展

  征稿延期通知

  “童画家乡——第二届新疆少儿美术作品展”原定截稿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为鼓励广大少年儿童创作出更多精彩、题材内容丰富的优秀作品,提供更多发挥想象力的创作时间,应多方要求,新疆美术馆将作品征集时间延迟,截稿日期延后至2023年2月6日。欢迎大家踊跃参与,期待更多小朋友拿起画笔踊跃投稿。

  本展览其他相关事宜不变,请参照征稿通知。

  新疆美术馆

  2022年12月11日

  

  “童画家乡”

  第二届新疆少儿美术作品展

  LET'S GO!

  

  “童画家乡——第二届新疆少儿美术作品展”

  征稿通知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润疆”工程,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加大美育的社会资源供给,充分发挥新疆美术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的宣传育人作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学校美育教学服务的协同发展。强化美育育人理念,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彰显新时代青少年风貌,提升少年儿童的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引导、培育优秀少儿美术爱好者用生动的少儿绘画语言描绘新时代家乡发展的崭新面,强化少年儿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发少年儿童爱党爱国情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疆美术馆拟于2022年12月举办“童画家乡——第二届新疆少儿美术作品展”。

  第二届新疆少儿美术作品展是新疆美术馆主办的少儿美术类综合大展,面向全疆范围内的少儿美术爱好者公开征集。

  现将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新疆美术馆

  二、协办单位:

  乌鲁木齐市教育研究中心

  三、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邀请新疆少儿美术教育专家组成。

  四、展出时间:2022年12月

  五、展出地点:新疆美术馆

  六、入选件数:本次展览入选作品数量为300件。

  七、奖励设置:

  1.入选作者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

  2.入选作品将参加首届新疆少儿美术作品展,并由新疆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留存,原件不退。

  3.入选作品有指导老师的,对其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证书。

  4.入选作品最多的中小学校,将对其颁发“团体奖”。

  八、参评要求:

  1.展览主题:童画家乡

  全面彰显新时代少年儿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的赤子之情,展现在党的领导下,各族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向阳而生的精神风貌,用手中的画笔歌颂新时代,传递新风尚,描绘繁荣昌盛的祖国和美丽的家乡。反映家乡的幸福生活、阳光校园、战疫见闻、环保畅想等题材。鼓励小艺术家们放飞想象力和创造力,释放少儿天性,表现内容和表现形式丰富多样。

  2.展览分组:

  实名制报名,提交少儿独立创作的美术作品。

  A.幼儿组

  B.小学一组(1-3年级)

  C.小学二组(4-6年级)

  D.初中组

  3.作品题材、尺寸要求:

  本次征稿作品表现形式与尺寸均不限。

  4.作品在线上传要求(投稿作者须提供以下全部内容,提供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1)作品电子照片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年龄+学校+指导老师(没有指导老师请忽略)命名,作品电电影先生子照片投寄邮箱:

  A(幼儿组)B(小学一组)组??592932597@qq.com

  C(小学二组)D(初中组)组 ?895157837@qq.com

  (2)每位作者最多可上传2件不同作品参评。

  (3)平面作品上传照片限制1张/件,立体作品上传照片限制3张/件。

  (4)作品照片要求:清晰图片,精度不低于300dpi,JPEG/PNG/PDF,大小不小于1M、不大于5M。

  (5)个人创作参展作品时的相关过程视频或图片。

  (6)创作理念阐述(50—200字)。

  以上要求提交内容均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5.作品内容创作要求:

  (1)作品应符合展览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2)参评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辅导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

  (3)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评。

  (4)如因作品原创性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后果由作者自负。

  6.作品评审及参展要求:

  评审入选作品由新疆美术馆通知后交付或邮寄作品原件参展。参展作品需附作品IP使用权同意书,并由法定监护人签署。

  九、作品评选安排:

  投稿作者于2022年11月15日19:00前(已延期至2022年12月15日截稿)(再次延期至2023年2月6日截稿),按照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

  作品评审结果将于2022年11月底前在新疆美术馆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入选的作品,作者须按规定时间将作品原件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请勿装裱,邮费自理。送件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十、征稿日期:

  自2022年10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已延期至2022年12月15日截稿)。

  十一、主办权:

  新疆美术馆对所有参展入选作品享有展览、印刷、出版、发行、广播、录像、放映等版权性权利。

  十二、凡参评及入选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三、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展览无法现场展出,本展览将转为线上展览。

  新疆美术馆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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