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1-13
手机版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第九条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具体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1〕13号)执行。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第十条  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理、合法,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相关推荐:

  福建高考新闻资讯汇总

  2022年福建高考具体时间安排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名单(十四)
下一篇:2023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具体安排及准考证

最近更新未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