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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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森旭港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2.2概况:本工程建设1个5万总吨液化烃泊位和1个2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5万吨级船舶设计建设)及相应配套设施,使用港口岸线503米,设计年通过能力470万吨。库区总罐容46万m3,装卸及储存货种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丁醇、环氧丙烷、低温乙烷、低温乙烯、低温丙烷、低温丙烯、低温丁烷、常温丙烷、常温丙烯,常温丁烷。共计18个货种,54个储罐,项目总投资估算424217万元;

  2.3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综合港区二港池西侧岸线北侧,南邻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

  2.4招标范围: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服务周期: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毕;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具备造价咨询能力的造价咨询机构;

  3.3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自2017年12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审计过(含正在实施的)一项投资额在10亿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财务跟踪审计项目同时审计过(含正在实施的)一项投资额在10亿元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跟踪审计项目业绩;

  3.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执业年限3年及以上(以批准注册年限为准),且担任过一项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需分别提供跟踪审计业绩(财务跟踪审计业绩和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投标人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不含投标人分公司)。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全部满足此项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03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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