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新的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到底有什么影响和变化?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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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新的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到底有什么影响和变化?

  新的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到底有什么影响和变化?赵老师今天就来用白话解读一下。职教法是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进行修订,其中内容由四十条增加至69条,经过分析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因为一直以来,大多数人对职业教育持有偏见,觉得职业教育“矮人半截”。

  为了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职业教育法在修订过程中作出了一些针对性规定,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职业大学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大学应当在招生计划中明确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中专学校毕业生。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第二、 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地方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证书等学习成果,经职业学校认定,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达到相应职业学校学业要求的,可以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地方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等。

  第三,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在总则中强调职业教育实行“校企合作”,并进一步明确,地方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同时明确,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政府应当对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予以扶持。地方大力支持社会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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