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204人、明起报名!厦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别错过!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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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啦

  明天(3.25)启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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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来看看报名条件

  和报名方法吧↓↓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7. 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 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 现役军人;

  9. 本市在编教师;

  10.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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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分为四类:

  ● 第一类为幼儿园教学岗位

  ● 第二类为小学教学岗位

  ● 第三类为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

  ● 第四类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详情如下(滑动查看)

  幼儿园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下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幼教专业,具备一级教师(原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 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4)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且仍在幼儿园(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 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 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共计30个计划,详见附件2):

  ? 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 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 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附件4)。

  二、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系统开启)—3月31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 报名平台: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报考“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人员,在“新任招聘”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人员,在“委托考试”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

  4. 报名入口:点击下方名片,关注【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框回复【教师】即可获取厦门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5. 报名须知:

  (1)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2)选报岗位时,不直接报考具体学校,只选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然后区分幼儿园教学岗位、小学教学岗位(含退役军人专门岗位)、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类别填报。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退役军人或随军家属应同时注明。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

  1. 市、区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

  2. 网上初审时间:2023年3月25日—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下同)。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3年3月31日18:00前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申诉。

  4. 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报考人员自行上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进入考点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笔试时间:2023年4月30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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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复审

  市、区教育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市、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拟聘人员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前(含8月)取得毕业证书,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的任教学校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需求统一调配。

  三、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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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备案员额管理,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二)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办理入职手续时,若无法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本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在入职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的,应转任至非教师岗位。

  (三)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30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 思明区教育局:0592-5862743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203室

  ● 湖里区教育局:0592-5722876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区行政中心4楼430室

  ● 集美区教育局:0592-6683358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T435

  ● 海沧区教育局:0592-6053660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滨湖大厦七楼3702室

  ● 同安区教育局:0592-7030188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南门里39号

  ● 翔安区教育局:0592-7889103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翔安投资大厦10楼1017组宣科

  ● 厦门市教育局:0592-2667722

  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秀德楼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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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厦门本地宝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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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只想撸猫的柒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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