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广州多区中小学招生地段有调整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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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速看!广州多区中小学招生地段有调整

  黄埔:

  黄埔广附东校区新增地段生招生计划

  据了解,黄埔区教育局本月初对区内的广大附中高新区实验学校(中学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知识城实验小学(南校区)、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等12所学校拟定招生服务范围。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黄埔广附)是由黄埔区教育局与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联合打造的一所办九年制学校,去年按国家规定从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早在去年,黄埔广附在招生上就已经发生重大调整,新增西校区(富颐华庭配建,九年一贯制)之余,原来的民办黄埔广附转公为东校区(初中),除了面向第一组电脑派位外,还和广州实验中学、二中苏元实验学校、黄埔军校中学一起组成黄埔四校,面向全区招生。

  而在最新发布的最新文件公示中,家长们要注意的是,黄埔广附东校区新增了地段生:文冲石化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剩余学位用于小升初第一组(黄埔街道、大沙街道、文冲街道、鱼珠街道)电脑派位,承接小组内其他地段学生入学。

  海珠:

  最新四所新开办学校中三所已增设招生范围

  据了解,今年9月,海珠区高起点、高标准开办的4所中小学校(或校区)将为海珠区增加义务教育优质公办学位6065个,四所学校分别为纺城东一街1号的教育配套小学、滨江东路161号的公建教育配套学校、纺织路1号的公建教育配套学校以及石岗路10号的公建教育配套学校。

  近日,海珠区教育局对本月初宣布的其中三所学校划分招生范围,并对滨江东路小学、金碧第一小学、大元帅府小学以及怡乐路小学做了招生范围微调整。

  南沙:

  新开办学校招生地段公布

  南沙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征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开办学校(校区)招生地段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结合片区人口分布等因素和学校的服务承载能力,在保持原有学校招生服务地段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拟定两所新开办学校:南沙小学(珠江湾校区)(暂定名)和南沙区梅沙实验小学(暂定名)。

  其中,南沙小学的珠江湾校区和本校区归口同一招生地段,不单独划分,由该小学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办学方案。

  越秀:

  幼儿园招生时间出炉

  近日,越秀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越秀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中旬至5月,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中下旬。通知还提到,有条件举办托儿部(班) 并获得区教育局批准开设的幼儿园可适量招收2020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幼儿。

  获批幼儿园可招收3岁前幼儿

  通知指出,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试、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2023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2020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幼儿原则上入读托儿所。有条件举办托儿部(班) 并获得区教育局批准开设的幼儿园可适量招收2020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幼儿。

  区属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 90%。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其他类型公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街道)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及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其举办单位与幼儿园共同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期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的适龄幼儿。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越秀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 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越秀区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通知还提到,各幼儿园应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依法招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公办幼儿园4月中旬开始报名

  根据越秀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安排,2023年4月,区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按计 划做好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参照《2023年越秀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实施。

  幼儿园招生分批进行,各批次安排如下:

  1.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中旬至5月。其中

  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小区业主子女招生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7日; 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17日; 其他类型公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街道)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时间原则上为5月21日至5月31日。 2.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中下旬,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园自行安排。

  幼儿园不得收取报名费、留位费等

  通知还提到,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或测查。不得收取报名费、留位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幼儿园要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幼儿家长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来源:信息时报、信息时报升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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