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篇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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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答: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如何定义首套住房贷款?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6.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首套住房贷款如何扣除?

  答: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婚后可以选择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50%扣除。

  7.如果甲在A地工作,租房,配偶乙在B地工作,有首套房贷款,两人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可以,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扣除,不得同时分别享受。

  8.2019年1月1日起,A开始偿还首套房房贷,25年还清,25年内都能享受扣除吗?

  答:不能,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9.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享受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享受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10.享受房贷利息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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