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智慧停车路内泊位示范点及停车诱导系统示范点建设项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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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枣庄市智慧停车路内泊位示范点及停车诱导系统示范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DSL-2023-HY-021)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一、招标条件本枣庄市智慧停车路内泊位示范点及停车诱导系统示范点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65万元,招标人为山东金翼 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枣庄市目前机动车保有量约110余万,城市停车需求也随之急剧增长 ,根据目前主流的停车泊位智能化检测技术,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本着对道路 路面、城市绿化破坏最小的原则开展施工工作。初步选取崂山路、嵩山路为停 车示范建设路段,旨在通过停车示范建设,来推动整个枣庄市智慧停车的建设 进程。同时,为有序引导市民出行,提高道路交通信息服务水平,在商圈周边 建设停车引导系统,为出行市民提供实时的停车场余位信息,达到公众出行更 加便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路内交通拥堵的效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枣庄市智慧停车路内泊位示范点及停车诱导系统示范点建设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枣庄市智慧停车路内泊位示范点及停车诱导系统示范点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及安装能力的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资金和财务状况良好;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5、本项目不得违规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7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联系人: 肖 工联系人电话:18801228227联系人邮箱:wgh1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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