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服务云 | 上海科评院牵头制定的2项地方标准正式实施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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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海市科技成果评价研究院牵头,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上海大学、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共同制定的两项地方标准《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规范》DB31/T1385-2022和《科技评价服务规范》DB31/T1387-2022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制定科技成果评价通用准则,细化具体领域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标准化评价”。《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规范》和《科技评价服务规范》是相关起草单位在充分领会《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基础上研制形成、经审批后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地方标准。《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规范》提出了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主体及要求、评价内容及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技术流程、评价业务流程和评价报告应用等内容,适用于成果供给、需求、服务、投资等相关各方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软科学研究等各类科技成果开展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科技评价服务规范》提出了科技评价服务的服务范围、服务原则、基本要求、评价程序、服务类型、服务成果、服务反馈、业务监督、服务改进等,适用于对科技活动、科技成果等相关行为与要素所开展的专业化评价与咨询活动。

  2022年12月,工信部《关于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简称《实施方案》)发布,提出了3大重点任务,11项子任务。《实施方案》指出,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多个应用场景中适度采信评价结论,将评价结论作为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参考:“加速成果产业化,用好评价结果。发挥好科技成果评价在技术交易、科技奖励、产业化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评价与项目、基地、人才等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时,如制造业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评选,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关键软件评定等,适度采信评价结论。促进产学融结合。完善成果评价与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的联动机制,通过高质量的成果评价,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支持创新型企业。充分用好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在企业“硬科技”属性评价、“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目录遴选、企业上市推荐等工作中,将评价结论作为参考。”

  上述两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是上海在推进全球科创中心建设进程中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举措,随着标准的贯彻、落实以及结合其在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的实践,将进一步为以“标准”推动“产、学、研、评、转、投”深度融合发展,助推科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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