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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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4月4日电(见习记者刘家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4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在发布会上对最高检部署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进行了介绍。

  张相军表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的要求,在总结一些地方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今年最高检在行政检察条线部署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

  “‘小专项’活动的目标,就是发挥行政检察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手托两家’作用。”张相军说,通过高质效履职,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和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完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形成安商惠企合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小专项”活动重点是什么?张相军告诉记者,首先是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围绕涉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赔偿、行政协议等各类行政案件,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对确有错误行政裁判依法提出监督意见,防止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增强产权司法保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探索开展涉市场主体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推动其守信践诺,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职责。

  检察机关还要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减轻和早日摆脱讼累。“立足法定职能,把促进涉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解决市场主体正当诉求,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张相军补充。

  最后,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强大数据运用,强化类案监督,针对虚假注册登记、恶意注销、非法转卖营业执照等问题,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守规经营,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张相军说。

  [责任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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