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六一,护成长丨这些做法,让司法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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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 “公益绘本”护佑花季成长,“法治副校长”筑牢法治基石……5月29日召开的辽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络新闻发布会上,辽宁高院发布了辽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亮点。这些举措,充满了司法的温度,在并不平坦的成长之路上洒满司法阳光。

  法治文化产品护佑花季成长

  沈阳中院少年法庭始终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的重要阵地,定期面向未成年人及家长们推出系列法治文化产品。原创设计并绘制公益绘本《你可以说“不可以”》,教育引导3-8岁低龄儿童防范性侵害,增强儿童及家长的安全保护意识。围绕未成年人“两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先后编印了两期《托起明天的太阳》系列宣传册,培育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指导家长依法、智慧带娃。坚持深入学校、社区、乡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百余次,发放法治文化产品七千余册,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录制动漫微视频,组织拍摄以预防青少年毒品犯罪为内容的微电影《一念之间》,以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风险提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基石

  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是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自2022年以来,鞍山两级法院选派法官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薄弱地区的中小学及特殊、专门学校优先选派领导干部、业务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选派法治副校长269名,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

  2022年,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鞍山市教育局,共同开展普法进校园“六一”特别活动,通过网络视频直播,来自全市七个县区300余名同学同上一堂法治课,围绕与少年儿童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展开讲解,云课堂旁听观众达千余人,收获十万余次点赞。

  多方力量汇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近年来,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依托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联合当地检察院、抚矿技师学院,围绕“帮、学、矫、察”四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法治教育、观护帮教、社会实践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拥有一技之能。

  今年5月,新抚区法院与抚顺市矿区检察院共同成立全省首家少年家事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抚顺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立“抚顺市少年法庭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暨抚顺市青少年法治心理工作室”。与抚顺市关工委、新抚区关工委共建成立“抚顺市青少年教育法治基地”“抚顺市青少年家庭教育法治基地”。建立“合适成年人”库,由妇联、关工委、共青团指派工作人员担任“特殊家长”参与庭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院积极创新和完善未成年人法治保障体系,多维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了“有课堂、有出口、有阵地、有载体、有内容”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闭环。

  “三个一次”突出“寓教于审、审教合一”的理念

  葫芦岛地区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堤坝,不断拓展和创新少年审判工作的方式、方法。当地两级法院紧紧抓住庭审关键环节,对未成年被告人作有针对性的教育,在开庭审判前坚持做到“三个一次”:一是与被告人见一次面,在告知其诉讼权利的同时,了解其犯罪原因,进行庭前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二是与法定代理人谈一次话,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其犯罪根源,为庭审教育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对被告人做一次社会调查,在庭审前对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实施犯罪行为前后的表现以及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等背景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社会调查,为定罪量刑、法庭教育及判后帮教提供依据。

  未成年李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李某以原审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葫芦岛中院,通过贯彻“三个一次”措施,与李某及其法定代理充分沟通、释法明理,李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错误,撤回上诉,为其今后的教育改造打下基础。

  葫芦岛地区两级法院通过“三个一次”加强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的沟通和交流,使涉罪未成年人从内心深处对犯罪后果有所触动,引导迷途中的未成年人重新走入人生正确方向。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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