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法治的细节,值得观看,细细品读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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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法学教授罗翔,因为一则书评引发了许多网友的肆意解读和攻击谩骂。

  网上的人群嘈杂喧闹,他没有过多解释。

  当天下午,他以“退网”平息一切,退回简单的生活,逃到书中的世界。

  随后,他将自己的思想和心声集结成册,出版了这本《法治的细节》。

  

  在这本披着法律外衣的随笔集里,你可以走进罗翔的专业,看到他对热点案例的法理解读,也可以走入罗翔的书单,感受他对各种名著的哲理思考。

  在阅读之中,还能听听他袒露这两年心境的变化,以及对人生产生的新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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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读者说,读这本书“就好像跟信任的长辈聊了个天”。

  在书里,他没有读书人的架子,也没有老师的说教,只闪耀着朴素的正义和温暖的烟火气,然后真诚地告诉你——读书能够让你总是清醒,总是理性,总是谦和。

  翻开这本《法治的细节》,你就会发现:人这一生读的书,都会变成你的格局和气度。

  读书以明志“经常有人问我,过去一年取得了哪些成就?我知道他们想听到的答案——成为一名网红。

  ”这是《法治的细节》开篇序言里,罗翔写下的第一句话。

  

  然而,他却挥动着笔,道出他的真实想法——“我理想中的成就,是做一个好老师,教好法律,传播法治理念,让每个人意识到内心幽暗的成分需要被封锁。

  ”在书中,我们可以从罗翔的成长经历里,看到书对他人生之路的影响。

  小时候的罗翔,因为爸妈常年不在身边,到了青春期就变得异常叛逆。

  爸妈无奈,只能将他送到外公家接受教育。

  外公是名老师,家里有特别多的书,不少是关于法律的入门书籍。

  在这里,他每日沉浸在书海中,渐渐地,心中有了对法律世界的向往。

  沿着这个目标,他沉下心来,勤奋苦读,从县城一路考到北京,读到北大法律博士。

  毕业后,他成为了政法大学的法学教师。

  读过的书,令他在课堂上既可以旁征博引侃侃而谈,又可以幽默风趣洞察世事。

  他在学生中备受欢迎,也成了新一代知识网红。

  

  读书,照亮了他立志要走的路,也让这条路越走越宽。

  政治哲学书中对“理想国”的描绘,总让罗翔心怀信仰:“今后的每一天,我希望法治的光芒能够照亮每个人的内心与前行的道路。

  ”文学作品中对黑暗现实的揭露,也让他总能找到事业的意义和前行的目的,一如他给每一位学生的寄语:“做法治之光。

  ”每个人都可以在阅读之中,看见未来的自己。

  有时候你读了什么书,就意味着你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司马迁十岁就开始研读《尚书》、《春秋》,博览典籍数十年,立志此生要写一部史书。

  在他专心著述之时,却飞来横祸,因为维护大将李陵,他惹怒汉武帝,被贬入狱,遭受腐刑。

  狱中,司马迁悲愤难当,一度绝望自杀。

  但那些他读过的书,看过的故事,在脑海中频频闪现。

  文王拘于囚室而推演《周易》,仲尼困厄之时著作《春秋》,屈原放逐才赋有《离骚》,左丘失明乃有《国语》,孙膑遭膑脚之刑后修兵法……这些书里他曾尊崇和敬仰的人,似乎都在告诉他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

  于是,他在万般折磨中活了下来,想起了年少时看书立下的梦想——修《史记》,传万世。

  阅读能让人看见世界、看见他人,也能驱散迷茫,唤醒你内心的小宇宙。

  当你陷入生活的泥潭,书籍会给你一种内在的力量,托住你摇摇欲坠的志向,带给你生机与希望。

  你读过的一本本书,都是铺成你向上的一层层台阶,它会指引着你,通往理想的最高处。

  读书以思辨罗翔曾在书里说,你我都生活在偏见之中,出身的偏见、种族的偏见、地域的偏见、性别的偏见……人的一生就是走出偏见。

  每个人都会遭遇偏见,那我们应该如何破除?富斯德说:“我们可以由读书搜集知识,然后利用思考把糠和麦子分开。

  ”培根回答:“读书不是为了雄辩和驳斥,也不是为了轻信和盲从,而是为了思考和权衡。

  ”他们的答案指向一处——读书,然后思辨。

  在《法治的细节》里,罗翔用了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告诉读者,他是如何通过读书学会思辨的。

  他质问自己:“我们有什么权利要求他们宽恕别人?我们又有什么代替被害人来宽恕别人?”再比如,在研究性犯罪时,罗翔谈到,他曾支持对女方的实际侵犯作为犯罪量刑的标准。

  后来读到了一些女性研究学者的观点,他才发现自己其实是站在男性行为的立场上看问题,而忽略了女方的弱势。

  重新思考性犯罪标准,他察觉,我们总是习惯性地以男性的视角审视女性的行为。

  哪怕不是行为上剧烈反抗,当女性说了“不”,你的行为就过界了,你就应该停止。

  这样的思考,让他在书中呼吁,虽然男女有别,但是合理的区别对待,也是法律正义的一种表达。

  不读书不足以共情,不共情不足以思辨。

  每一次阅读,都是让你从不同层面理解这个多元并立的世界。

  阅读经典就是在不断地超越固有的偏见与狭隘,成为帕斯卡尔说的那根有思想的苇草。

  哲学家罗素在剑桥大学当研究员时,正值一战爆发。

  同龄人纷纷当兵入伍,唯有他每天依旧读书不断,潜心研究数学、哲学。

  他写了很多反战的册子、传单,还公开发表和平演说。

  这让他在狂热参战的大潮中显得如此格格不入,甚至一度被送进监狱。

  但他依旧坚持身体力行,为和平奔走。

  1959年,罗素在接受BBC采访时说:“有关智慧,我想说,不管你在研究什么,只问你自己,事实是什么。

  永远不要让自己被自己更愿意相信的东西所影响。

  ”罗翔也说过:“读书的真正目的是追求智慧,而非单纯的知识。

  获取智慧,恰恰是通过读书做减法,把书读出思想,读进内心,然后排除一切干扰,坚定最初的理念。

  ”爱读书的人有着自己清醒的认知,不会被舆论跟偏见裹挟,拥有理性的思考和权衡。

  无论外界多么喧嚣,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处世逻辑。

  不会轻易妥协从众,也不会轻易被外界所改变。

  读书就是为了不断超越愚昧的自己,不断超越被桎梏的环境,让人越活越清醒,越活越有智慧。

  读书以自省罗翔在书中,谈到读书的四层境界。

  第一层,在书中逃避世界。

  罗翔最喜欢《纳尼亚传奇》的作者路易斯,从小沉迷阅读,不愿走出书中世界。

  直到母亲的骤然病逝,他才幡然醒悟,原来书不能成为真正的庇护,只是一个乌托邦。

  在读书中逃避现实可能一时有用,但真正的困境并不会因为此而消失。

  第二层,在书中营造世界。

  在书中搭建完美世界,这和逃避现实本质上并无区别。

  想象毕竟只是想象,如果我们只是执着于书中的一切,却没有真正受到启示或反思,那么这种阅读无异于自欺欺人。

  第三层,在书中理解世界。

  这一境界,终于把读书上升到现实层面。

  在书中看见了不同的风景,习得了足够多的经验仍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要在书籍中更宽容地理解并接受这个多元并立的世界。

  因为理解世界,才能更好地读懂自己。

  第四层,在书中超越世界。

  生活总会有不如意的时候,但读书的意义就在于,它会赋予我们对抗低谷的力量。

  这一层境界是在思考,当我看过书,又接受了现实后,我们应该怎么办。

  罗翔的回答是:“做你该做的事,并且接受它的事与愿违。

  ”读书的境界,一如人生的境界。

  每一层境界向上,都是我们纵深自省、自我探索的过程。

  罗翔年轻的时候,特别喜欢约翰·穆勒的《论自由》,嘴上常常挂着一句口头禅“Who cares ?”(“爱谁谁,无所谓”)。

  当时,每次看完书,他都会组个局,约上朋友们聊聊理想、聊聊时事,聊到深处便自我感动得泪流满面。

  这样的日子,让他沉迷许久。

  直到有一天,他在路过天桥时,看到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太太。

  老太太从北京西站,一路步行到这里,不知道走了多久,只为找一家法律援助中心,想救助自己被错抓、精神失常的儿子。

  她到处问人,可大家都爱答不理。

  罗翔上前,帮她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老人扑通向他跪下道谢。

  罗翔心里很不好受,眼泪一下子就要出来了。

  这一跪,让他之前引以为傲的,靠自己读书构筑的虚幻世界崩塌了。

  之前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样子,也显得是如此矫情。

  “除了逞口舌之快,没什么意义。

  中国的法治还任重道远。

  ”此后,他离开了热闹的饭局,除了工作,便是读读书,写写文章,静心思考。

  哪怕成名之后,他在每一次解读热点事件时,也会对自己的行为深深地反省:“我对热点案件的解读,是不是在消耗热点、追名逐利?”我们读书,不是为了显摆自己的学识,也不是为了逃避糟糕的现实。

  而是从书本中汲取力量,去理解这参差不齐的生活,从而改变甚至超越生活。

  正如《法治的细节里》写道:你越阅读,越是站在知识的巅峰,你望尽天涯路,你会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你只是看到了知识的惊鸿一瞥,这样才可以遏制你内心的知识优越感,才让你发自内心地尊重他人,避免狂妄自大,抵制住外界的浮华和虚荣。

  读书,就是让自己心灵照镜子的过程。

  世界上任何书籍都不能直接给予你财富和好运,但每一次在书中的自省与精进,都会让你更加理性与谦虚。

  理性让你永远坚信所信,谦虚让你永远躬身前行。

  当你读的书越多,见过的世面越广,那些人生中的风云变幻、利益得失、关系纠葛,都不会把你摧毁。

  你会从心底生出无限的力量与生机,哪怕长夜漫漫,也会有一束光,能支撑你走到黎明。

  有网友看过这本书后,评价道:与其说通过《法治的细节》感悟法治,不如说在细节中看到了读书对一个人的影响、丰富甚至塑造。

  那些读过的书,都变成生命中最充实的补给,赋予我们对抗庸碌琐碎、抵御世事无常的心态和能力。

  人群居抱团是因为他们是聚生动物,但人读书,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是孤独的个体。

  阅读对人来说,代替不了其他东西,但任何东西也代替不了阅读。

  它无法为人的命运提供明确的解释,但能为他在他和生活之间织起一张密网。

  读书,也许不能一时改变你的现状,解决你的困顿。

  但透过读书织起的这网,你却能看到无数个答案。

  冲破这张网,哪怕在那些最坏的日子里,你也会发现最有趣的生活,遇见更美好的自己。

  阅读经典就如同在人类智识的阶梯上,拾级而上,登高望远,不断地超越固有的偏见与狭隘。

  我们也许都是柏拉图洞穴隐喻中的囚徒,但是有一天,我们或许能够踩在前人智识的肩头上爬出黑暗的洞穴,见到真正的光明。

  越多地攀登智慧的天梯,人也会越来越习惯于往上看,而少了些往下看的傲慢。

  真正的学习不是为了炫耀已有的知识,而是承认自己的无知,发自内心地感恩自己能够获得真理的惊鸿一瞥。

  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是人类的出厂设置,无需被灌输,只需要被激活。

  人类从来不是一种完全理性的存在,我们有自己的软弱与感性,我们时常纠缠于虚荣与虚无的诱惑。

  拜托这种诱惑的周而复始,是一个至大的福分。

  人们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对最优选择的追求。

  但是人类的经验和历史不断地告诉我们,追求最优选择的初衷,最后往往会带来最坏的结果,通往地狱的道路总是看起来在走向天堂。

  人总要对焦于某种超越生活的存在,才能告别习以为常的平庸与肤浅。

  并不是所有的怀疑都会导致虚无,很多怀疑是为了更加地确信。

  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这个世界没有黑暗,黑暗是光明的缺乏;这个世界没有寒冷,寒冷是热量的消失;这个世界没有仇恨,仇恨是爱的匮乏。

  人类一切的坏都不过是对好的一种偏离、偏离、偏离,再偏离,它并不具有本体性的意义。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自恋。

  怀疑的目的是修正,而不是彻底的破坏,从而陷入虚无。

  我们每个人都并不优越于他人,每个人都是有限的。

  我们时常需要聆听苏格拉底的德尔菲神谕,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有限,渺小和幽暗。

  愿法治能带给大家相对的确定性。

  人不能成为实现他人目的的纯粹工具,无论为了保障何种社会利益,无辜个体的生命都不能被剥夺。

  如果无视道德规则的指引,在法律中只是进行功利的价值比较,那么整个道德秩序可能崩溃,社会也会瓦解。

  如果没有绝对的对与错,那么食人也只是一种口味问题。

  在危难来临的时候,我们可能有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我们可以为了保全别人的生命来牺牲自己,但这只是个人的一种道德义务,你不能够把它演变为我可以牺牲他人来保全我自己或保全另一些人的生命,因为道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决。

  那些见过光明的人不得不重下洞穴,等待他们的一定是陡峭崎岖的人生。

  这个世界充满着诡诈和欺骗,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它无力改变人心,虽然它必须在捍卫道德底线层面有所作为。

  凭借个体对正义的有限理解去匡扶正义很有可能出现可怕的后果。

  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道德判断更多的是一种自省,而非律他,不要严于律他,宽于律己。

  我们之所以做道德的事情,不是因为幸福,而只是因为这本身就无愧于我们已经拥有的幸福。

  (康德)我们登上并非我们所选择的舞台,演出并非我们所选择的剧本。

  (爱比克泰德)也许起手烂牌也会有精彩的结局。

  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法律只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手段。

  这个世界很多时候是善与善的对决,所以法律永远是一种平衡的艺术。

  只有当人生反转,正义的代言人成为阶下囚的时候,人们才能体会到对权力的限制和程序的正义又多么重要。

  人类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的司法制度只能寻找有限的正义,这种有限的正义之所以能够为人所尊重,就是因为它是通过正当程序所达至的正义。

  生活远比戏剧更加荒诞与沉重,但荒诞不是让我们绝望,而是让我们重新滋生勇气与信心。

  我们依然相信正义的存在,看见的不用相信,但看不见的才需要相信。

  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犯罪,但一种在道德上被鼓励的行为一定不是犯罪。

  抽象的关爱与具体的帮扶之间的距离也许比从天到地都远。

  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张三。

  所以日光之下别无新事,案件暴露出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人们有没有学会去尊重他人。

  感情才是婚姻存续的正当理由,如果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婚姻也就没有继续维系的必要。

  每个个案都是为了促进普遍的正义,批评的目的不是解构而是建构。

  我们依然需要聆听康德的伟大教导,我们依然要去思考什么是我们所敬畏的,我们是不是依然能够像康德那样,始终对两件事保持敬畏,一是头顶璀璨的星空,二是心中神圣的道德法则。

  自由始终面临着两大威胁,其一是人们对乌托邦的向往,其二则是人们将自由与放纵混为一谈。

  自由并不意味着从道德中获得解脱。

  否则人类在追求自由的时候反而会受到更大的奴役,这种自由之路沾满血污。

  我们今生或者的唯一意义,就是超越今生。

  人类从历史中唯一得到的教训就是从来不接受教训。

  仁慈只有当其生长于正义岩石的缝隙中,才能开花。

  若将其移至人道主义的泥沼,它将变成食人草,而其可怕之处更甚,因为它依然顶着可爱绿植之名。

  (C.S路易斯)我们伫立于大雪弥漫、浓雾障眼的出口,我们只能偶尔瞥见未必正确的路径。

  我们无法确知是否有一条正确的道路。

  我们该怎么做呢?“你们当刚强壮胆”,往最好处努力,不要说谎,我们要睁大双眼,昂起头颅,走好脚下的路,不管它通向何方。

  如果事情不是这样,那就以大丈夫气概坦然走进下一幕,无论它是什么样子,不要做巧舌之辩,也不要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我们爱,因为我们匮乏;我们爱,因为我们希望超越每日的锱铢必较。

  在爱中,我们放弃自我,发现自我,重塑自我。

  我们回忆起人性失落的美好,并希望告别当下的平庸苟且,攀登善美的阶梯。

  愿我们能为尘世中每次正当的满足而感恩,不悲伤、不放纵、不羞愧,一无所惧,在爱中臻于至善。

  人生很多特殊的时间节点,你只能把它归结于命运。

  最重要的是做你觉得正确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你听不到内心对你的抱怨,最重要的是多年以后的你能够看得起现在的你。

  在黑夜中看到了微光,你就朝着微光的方向走过去,虽然有的时候你会怀疑是不是走错了。

  但是所有的怀疑都是为了确信。

  对于不可控的事情,我们保持乐观;对于可控的事情,我们保持谨慎。

  其实人类所有的成就,靠的都是艰辛的努力。

  我们无需关注未来,我们只需要活好今天,因为永恒由每个今天构成,每个今天都可以触摸永恒。

  当命运之神把你推向那勇敢的时刻,希望你能够像你想象中那么勇敢。

  在孤独中躲进了书籍中。

  我们太有限了,我们只能做我们觉得是对的事情,然后接受它的事与愿违。

  愿大家都能走进真实的世界,关注具体的人,拥有真实的友谊。

  抽象的人永远无法代替具体的人,愿我们能够走出这种习以为常的伪善,在每个岗位中勤勉度日,不负所托。

  英文中的今天意味着礼物,中文中的今天多一点就是命令。

  我把今天既看成礼物,又当作命令,需要把今天一点一点地过好,完成每天的命定。

  前方的道路不可预知,有着各种可能性,生命充满着神秘莫测,祝各位一路平安。

  不悲伤、不犹豫、不彷徨。

  但求理解。

  第一次用三天的片段时间读完了罗翔的《法治的细节》。

  这本书于我而言,算是法学的入门和科普了。

  之前在网络上看过一些有名的案件,心中一直有想不明白之处,这本书可以说解答了我的一些困惑。

  比如张玉环事件,囚禁精神病患者并通婚等。

  从未认真去思考过法律,法治的问题,似乎这是出生后一直存在的事物,而且是被社会大众所普遍接受了的事物,为什么要质疑呢?法学有古老的存在基础以及特定的社会土壤。

  世界上最古老的三大职业:神学,医学,以及法学。

  神学解决人灵魂的问题;医学解决人身体的问题;法学解决社会的问题。

  “存在即合理”。

  它的合理之处在哪里呢?它的来源在哪呢?读了这本书的一些文章以及最后的采访,似乎拼凑出了我曾经没有认真思考,或者没有思考过的问题。

  一 法律存在的原因 从社会和国家的存在角度来讲,社会契约论认为,社会或者国家来源于,民众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自身放弃了一部分权利。

  所以基于此,公民需要被保护,而法律是有效的手段之一。

  中国传统的法家以及西方的君主制则需要法治来维护自身的统治。

  当然,这样的制度下,法律仅仅是手段,而非价值。

  最高统治者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也是现代社会制度确立中对于人治还是法治争论的历史基础。

  从人性来讲,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存在幽暗的部分,而这个世界充满了诱惑,如果没有限制,那社会一定走向毁灭。

  “不被限制的权利会腐蚀它拥有之人的心”。

  世界上不尊在苏格拉底理想中的哲学王统治。

  宗教和道德通过约束人心实现改变人的目的,而这更多是意识层面上的,而对于严重的罪恶,光靠意识上的影响是不够的。

  法律作为对道德的最低要求,对人起到威慑的作用。

  二 实体正义vs程序正义 互联网的普及让人们看到了更多不公平的事件,于是“社会怎么这样了”“法律是不是存在到底在维护弱势群体还是为强者辩护?”….似乎忽略了这个问题:法律产生于人类社会。

  而人类的有限性决定了他所创造出的法律,制度就是勋在有限性。

  不能因为自己画不出真正的圆,就认定不存在完美的圆。

  公平和正义是人心底的渴望和追求,正如人们对于艺术家的羡慕,人们内心存在对浪漫和乌托邦的向往。

  法律来源于经验,一代代人的实践和探索在帮助我们通往最终的“圆”。

  《沉默的真相》虽然没有全看,但是总体故事线看过了。

  当时看到最戳心的是:最后追逐真相的人同样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有的是生命,有的是牢狱之灾。

  从公众的长情常感讲,他们是在做常人做不到,与罪恶对抗的正义之事啊,为什么要付出这样惨痛的代价?为什么活着的人也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其中,有一幕讲的是当时调查这个案件的侦探动了恻隐之心,问朱伟,“值得吗”,也许那一刻他也对于这样的结果感到痛心,也许他也想过要不要帮朱伟逃脱法律制裁….但是看完了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这两个词“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解答了我心中的困惑。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也有快意恩仇,替天行道的大侠,似乎没有受到过太多观念的挑战,我们觉得这就是应该的。

  这种行为追求的就是“实体正义”,而这样的正义也许会带来更不正义的结果。

  设想如果全社会都采取这样的方式,那么社会秩序怎么维护,会不会人人自危?这个是之前没有想过的。

  快意恩仇!多么的潇洒随性,但是我们生活在21世纪事物文明社会。

  社会上就要存在能够维系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和制度。

  即使这样的制度活着法律还有漏洞,没有那么完美。

  他创造于人类,也在等待人类不断去修正和改进,也许会需要很长的时间,很远的路程。

  而程序正义的出发点在于,法律本身的价值,而非工具。

  法律的证据规则中有一项重要的规则”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这正是法律对于国家权力的限制,避免滥用。

  比如”疑罪从无“。

  罗老师的文章中多次提及了人的有限性,人的有限性决定了司法制度以及社会制度等都存在有限性,但是通过这种有限的正义之所以得到尊重,是因为它是通过正当的程序而达到的正义。

  援引马丁路德金”手段代表正在形成中的正义和正在实现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前,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书。

  “程序正义不仅限制了国家的权力,同时也限制了民众实现正义结果的手段,而这种被共同接受,维系社会秩序的手段才是实现正义的真正之路。

  三 关于博爱和个人的生活 书中罗老师援引了斯蒂芬的观点:号称博爱的人,往往打着爱全人类的旗号,全然忽视现在活着的人的幸福。

  他们爱概念里的人,而忽视活生生的的福祉。

  自以为是地实现这它所理解的后代幸福,而牺牲活着人的幸福。

  也许最近的失业和不得意让我在这本书中的字里行间找到了我自己辩护的说辞,但仅仅一点自我安慰而已。

  以何种方式生活,是你自己的选择。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建立在自己的观念之上的,演好自己当下的剧本,过好现在的人生。

  也许对于现状有不满活着抱怨,但是这是人类历史车轮向前推进过程中会造成的无法避免的伤。

  于整个人类社会,甚至宇宙相比,我们渺小非常。

  世界上的资源分配本就不平衡,不想过多叙述,以免自己的思维陷入功利主义和相对主义。

  作为个体,我期待着那个完美的圆,即凌驾于美之上的公平,正义,平等,自由…. 所以作为掌权者,请爱具体的人;而作为普通人的我们,也要明白完美意义的爱人,亲人是不存在的,人的有限性决定了他/她理性的有限性,经历的有限性,思维的有限性,谁能跳出局限,在宇宙之外的高度去思考问题呢,都不过普通人而已啊,允许世界的多元性,允许不一样的思想和价值观存在,道德是自律而不是他律。

  改变你影响圈内的,接受你改变不了的,理解对于可控和不可控的事情我们要做出的不同态度。

  人总是倾向于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归功于自己的努力,知识,而很少考虑命运的庇佑,运气的加持等。

  然而,也许人生中某个重要的转折点,你做了不一样的选择,也许意外,也许疾病就会将你拥有的一切全部拿走,让你的一切规划与抱负变成一个笑话。

  所以,不要因为你的知识或者拥有的事情而虚荣骄傲,这是最愚昧至极的。

  感恩你命运给你的一切,演好你现在的剧本。

  对于美好,超越人生的某种定西,心中存在敬畏,行虽不至心向往之。

  后记 读罗老师的书,不知不觉会在读法律的过程中读到了哲学,受益匪浅。

  也许法律和哲学本身就无法分开。

  正如书中所说,法律是中立的法律,作为律师,他们负责推出结论,而不分对错,只考虑价值,民众的常情常感不在为了胜利而取胜的律师真正考虑之内。

  “为了公正审理,我们常常被迫建立起自己都无法达到的标准,制定我们都难以企及的规则。

  ” 这也许也是律师心中割裂的部分吧。

  为了自我解释,接触哲学,自我开解,自我治愈。

  我甚至进一步猜想,学习了法律的人们,或者是那些理性思考的人们看到了世界的可怕和更多不确定性,进而转向自我保护和自我解释,而哲学就是这条路。

  感触很深的句子:1.人总要对焦于某种超越生活的存在,才能告别习以为常的平庸和肤浅。

  人这一生,总要为某种超越人生的东西而活着。

  这些东西也许是我们看不见的,但是看见的东西不用去相信,看不见的才需要相信。

  真正影响人类的就是观念。

  2.认证唯一确定的就是不确定的人生。

  3.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道德是通过对人的内心约束来维持秩序,但它的力量是有限的。

  对于那些最严重的违背道德的行为必须借助法律的手段来惩罚。

  4.“我们不能以立法的方式将道德订为法例,但是我们却可以调整行为。

  法律的规定可能无法改变人心,但它能管制那丧失了良心的”——马丁路德金。

  (法律不能使一个雇主爱我,但它能管制住他,使他不能因为我的肤色而不雇佣我。

  )5.法律最重要的目标是维持秩序,而要维持秩序必须要以惩罚为后盾。

  只有秩序才能让人的行为具有相对的确定性。

  6.“邪恶不过是对美德的背离”——柏拉图7.人性存在幽暗的成分,任何人组成的机构都有败坏的可能性。

  人性中那些天然的良善和道德,时刻面临着严酷的试探和特权的腐蚀,而且事实无数次证明,人性无法抵抗这些致命的诱惑。

  “不被限制的权利倾向于腐化那些拥有它之人的灵魂”——应该前首相 威廉 皮特。

  8.人永远不要在自己看重的事情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

  9.人类的有限性决定了我们认识永远是有局限的,因为人类的经验是有限的,人是世界的一部分,不可能走出世界看到整体。

  我们每个人都并不优越于其他人,每个人都是有限的,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有限渺小和幽暗。

  10.智慧是从你经历的一切中获得理解,它并非是头脑中的智力游戏。

  11.紧急避险——紧急情况下,为了保全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损害一个较小的利益来保全一个更大的利益。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于公权,只要是法律么有授权的就是被禁止的;对于私权,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被允许的。

  12.人不能成为实现他人目的纯粹工具,无论为了保障何种社会利益,无辜个体的生命不能被剥夺。

  社会存在的前提是对生命的尊重,而离开了对生命的尊重,社会就不复存在。

  从契约论的角度,国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来源于民众所放弃的权利。

  (社会建立的前提是公众是放弃了一部分权利而存在。

  )道德是自律而非他决,你可以选择牺牲你自己,实现自己的道德义务,但是不能推衍出,你可以要求别人牺牲自己而保全自己的谬论。

  13.柏拉图洞穴譬喻:那些见过光明的人不得不重下洞穴,等待他们的一定是陡峭崎岖的人生。

  无论做什么,他仅有一事需考虑,即最的是对还是错,像个好人还是坏人。

  15.定罪量刑中,法律判断要优于道德判断。

  凭借个体对正义的有限理解去匡扶正义是错误的,法律提供一个平衡点,以程序正义的方式来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所有的正义都应该按照正当程序去追求,否则人们追求正义的初心很有可能结出非正义的恶果。

  16.法律不能根据时候的标准来决定事前的行为。

  法律结局不了所有的问题,法律只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手段。

  17“我们之所以做道德的事情,不是因为幸福,而只是因为这本身就无愧于我们已经拥有的幸福。

  ”——康德18.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实体正义/程序正义/扭送/性自治权/强奸罪&嫖宿幼女罪/犯罪中止/求欢未成/滥用信任地位19.生活远比戏剧更荒诞和沉重。

  20.刑法是最严厉的刑罚手段,这种惩罚必须具备道德上色正当性。

  虽然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犯罪,但是在道德上被鼓励的行为一定不是犯罪。

  无论如何,善行都不能论以犯罪,否则违法就并非不义,反而成为一种荣耀了。

  21.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22.任何人不能从错误行为中获利。

  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纯粹的手段。

  社会存在的基础就是对人的尊重而反对人的物化。

  23.罗素称,自己活着有三个动力: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心。

  而真正高尚的人不能爱概念上的人而不爱具体的人。

  概念和意义上的爱和实际的行动之间存在着鸿沟,而后者才是判断高尚与否的标志。

  24.书籍可以拓展我们作为个体的经验,让我们接轨于人类经验的总和。

  25.每一部作品,无论是虚构还是非虚构的作品,都是在探讨人在不同的情景中应当如何去选择。

  伟大的作品帮我们更多地理解世界,进而更多地理解自己。

  我们都是依据一定是我思想观念在生存。

  26.读书的四个境界:逃避世界;营造世界;理解世界;超越世界。

  27.“人类从历史中唯一得到的教训就是从来不接受教训。

  ”——黑格尔28.想象中的人类越可爱,越是觉得身边之人乏味恶心。

  因为抽象的人如此可爱,而具体是的人如此麻烦。

  对抽象的人类的爱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凭空想象,说放自如。

  但是对具体的人的爱则总是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然而真正的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牺牲越大,爱心也就越大。

  无需付出代价的爱不是为了欺骗自己,就是为了欺骗别人。

  29.罗翔老师书中引用的斯蒂芬的观点:(关于博爱)那些号称博爱的人,通常为了他本人所理解的后代的幸福,毫不犹豫地牺牲现在活着的人所理解的幸福。

  那些对人类患者无私的爱,却对具体的人缺乏基本的责任感,他们会用自己对全人类的大爱,变成对具体人采取一切暴力行为的理由。

  (关于传统和进步)传统并非一无是处,进步也不是永远正确,人类经验累积的知识比那些凭空想象的理论,可能更能确保人们在制度设计上少跌跟头。

  “在人生的几乎所有重大事物上,确切地说,有关未来的所有事务上,我们不得不在黑暗中摸索”罗翔老师书中引用的苏格拉底的观点: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

  /洞穴譬喻/马虻譬喻/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一无所知。

  罗翔老师书中引用的培根的观点:“一次犯罪不过污染的水流,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

  ”30.没有哪个词语像“爱”一样被庸俗对待,却可以承载真正的严肃和崇高。

  31.“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真正的爱是要用时间,真心,责任,用你的牺牲去守候的。

  32.人生的很多特殊的时间节点,你只能把它归结于命运。

  演好现在的剧本,因为它本来不属于你,命运给你的东西要好好攥住,因为这一切是你不配的,所以要回馈。

  33.若非命运的庇护,你也许早就没了。

  你所有的梦想,你所有对人生的一些远大的规划都会烟消云散,都只是一个笑话而已,只是当时你会做出不同的解读。

  回想这一生所遇到的很多经历,很多重要时刻,你才恍然大悟,原来你就是个很渺小的人。

  你做的每一步,每一次怀疑,都是为了确认。

  34.爱比克泰德:”对于可控的事情我们要保持乐观;对于不可控的事情,我们要保持谨慎。

  ”可控的事情,就是你现在有一些小小的影响,你别滥用,别得意忘形。

  对于不可控的事情,你保持乐观的心,接受一个开放性的选项。

  35.卑微的起点会促使你开始做一件事情,,但是让你坚持下来的,一定是热情和使命。

  把热爱转化为持续的行动才是称职的开始。

  我们无需关注未来,我们只需要活好今天,因为永恒由每个今天构成,每个今天可以触摸永恒。

  罗翔老师的新书一面世,就迫不及待的买来阅读了。

  和上一本法律随笔《圆圈正义》一样,这本书也多取自近几年的热门案例和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剖析,略有不同的地方是,这本《法治的细节》,除了案例,也对罗翔老师自己读过的书分析了很多细节。

  这里,文学少女也主要想给大家分享罗老师在本书里对于读书方面的心得,书的第五部分主要讲述了读书的意义,引经据典,对自由,平等,博爱的探讨十分耐人寻味。

  非常值得一读。

  〈在读书中超越有限的今生〉很喜欢许知远有一句话,带着偏见看世界。

  跟小朋友们讨论过,他们认为有偏见是不好的,或者说有偏见还敢承认你有,好像不是值得正大光明说出来的。

  但,不承认的偏见就不存在吗?就像现在所谓的反性别歧视,每个人嘴上都说歧视是不对的,行动却很诚实证明歧视仍在他们心里。

  看书,大概是成本最低的让你学习接纳不同意见不同见解的方法了,前提是,先打开自己。

  罗翔老师在《法治的细节》里还谈到了他对读书的个人经验。

  他的这句,我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老师,充满着人人都可能有的偏见、愚蠢、傲慢、自欺与虚荣。

  让人充满好感。

  承认自己的普通,偏见,愚蠢,傲慢,自欺和虚荣,一点都不丢人。

  毕竟,知道自己病在哪儿的人才有机会有针对性的治疗治愈。

  他一直认为,真正的智慧一定是否定性的,也就是承认自己的无知。

  读书就是为了攀登智慧的阶梯。

  这其实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我们因为无知而读书,读书又让我们真正地承认自己的无知与浅薄。

  拒绝读书是一种愚蠢,但是因为读书而滋生出骄傲与傲慢是一种更大的愚蠢。

  他认为读书有四个境界,我们在书籍中逃避世界、营造世界、理解世界直至超越世界。

  而读书在某种意义上,正是站在人类总体经验的基础上来获得安身立命的伟大观念。

  只有这种伟大的观念可以赋予我们作为人的尊严,可以让我们生活得有意义、有目的、有安全感,能够让我们超越暂时的琐碎和有限,能够让我们在一种更高级的意义上审视我们的日常生活。

  所以,其实读书从来不是为了标榜和夸耀自己比别人优越和清高多少,读书是为了能让我们更多地认识真理,已达到让自己更谦卑,更尊重,让自己通过别人的经验教训更好调试自己的生活节奏和方向,最终比拼的不是读过书的数量,而是能经过深思之后的善用,以及懂得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重要。

  罗老师的书虽然写法律问题,但是带来的哲思和他对于知识的谦卑却是令我感触很深的是贯穿始终的——知道和做到之间的距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远的多。

  我们读的书越多,越会发现,自己的所思所想早已被人验证过。

  我们自以为了不起的思想,早已经在几百年前就被人们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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