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曲路收费站迁站审批难度大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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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曲路产权归省属企业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所有。1993年,省政府批准设立泰曲路收费站。1999年,原交通部批准泰曲一级公路作为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发起资产(2006年,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更名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省政府根据《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2011〕283号)要求,在全省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并于当年底以鲁政字〔2011〕296号文件公布了收费公路清理结果,撤销和迁址部分普通路桥收费站,泰曲路收费站因符合规定要求,不在撤销范围之内。

  2014年7月,经省政府鲁政字〔2014〕142号文件批复同意将该收费站迁至现址。经原交通部《关于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等路桥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交财发〔1999〕517号)批准,授予山东高速对泰曲路26年的收费经营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即自1999年11月16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

  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如撤销、迁移收费站需要省人民政府批准。该收费站将于2025年11月15日到期停止收费,当前距停止收费仅有2年5个月的时间,再次迁站则造成资源浪费。同时,迁站手续繁琐,审批周期较长,收费截止日期临近,迁站审批难度大。

  近年来,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在当地企业、群众与收费站所隶属的企业之间做了很多协调工作。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本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便驻地车辆通行”的原则,为驻地部分车辆办理了免费证和季票,实行了较大幅度的通行费优惠政策,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消息来源: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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