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应考虑公众的理解接受能力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9-15
手机版

  原标题:信息发布应考虑公众的理解接受能力

  最近,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爱卫办发布了一份消杀通告。通告称,当地将于8月29日至9月15日期间,在全市30.7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通告中的相关说法,在社交平台上引发了一些疑惑和猜测,最终经爱卫办解释才得以平息。

  这份通告一经发出便备受关注,其实并不意外。首先,相关部门使用大量篇幅介绍消杀注意事项,对于消杀时间和范围却着笔不多,特别是提及消杀内容时只有“病媒生物”寥寥几字,两相比较难免令人感到疑惑。其次,一些社媒平台和自媒体在转发消息时有意无意地提炼了抓人眼球的字词,比如“生物大作战”“全城大消杀”“持续18天”“注意避让”等,夸张说法也让人心里直犯嘀咕。另外,近几年来,公众对涉疫信息高度敏感,在消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容易产生误判,有人就猜测可能出现了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甚至直言“最好直接公布出来”。

  毋庸讳言,这种疑惑和猜测会让公众产生不必要的恐慌,还很可能给当地形象以及旅游产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所幸,弥勒市爱卫办很快发布新的通告,针对舆论关切和有关情况进一步解释说明。比如,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是爱国卫生运动的一项常规工作,当地每年定期组织并且已连续开展了3年,消杀目的是降低老鼠、蚊子、苍蝇、蟑螂、小黑虫等有害生物的密度,消杀工作不会对群众生产生活及旅居出行造成影响,等等。

  应该说,当地应对还算及时,从第一份引发疑虑的通告到第二份打消质疑的公告之间仅相隔几天。此举有效避免谣言出现裂变式传播导致更大不良影响。不过,回顾这起事件,仍有许多地方值得反思。

  信息发布应当站在受众的角度思考问题,避免过于专业或者过于简单。其实,弥勒市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是一件好事,好事没办好的主要原因在于一开始没有说清楚开展消杀工作的背景和目的,特别是病媒生物的具体种类。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公众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传递信息,做到内容准确清晰、详略得当,让具体解释多一点、无效信息少一点,使得公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有关情况。

  信息发布应当加强对社媒平台和自媒体等传播渠道的监管,避免被断章取义或者夸大其词。实际上,有关通告被大量转载有助于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但它们出于流量等方面的考虑,往往也会自行“加戏”,严重者甚至导致消息失实。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转载传播,在提升信息透明度的同时确保内容传递准确无误,铲除谣言滋长的土壤。

  弥勒消杀事件不仅仅是一起个案。在信息化社会中,各地各部门或许还可以从信息素养等方面着力,提升公众正确理解、判断和传播信息的能力,在加强沟通互动中减少不必要的猜测、误解和恐慌。(潘抒捷)

  来源:福建日报

  举报/反馈

上一篇:报名成考大专报什么专业好
下一篇:南昌医学院以高质量发展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最近更新未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