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有效实施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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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中明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是法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环节共同发力。特别是应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积极推进法治龙江建设。

  围绕法治龙江建设,切实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为相关机关的执法、司法活动提供了法律准绳,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对民法典的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准确贯彻对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意义重大、机会难得。要扩大民法典宣传范围,发挥社会各相关机构、团体,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法学院校、研究院所及各种宣传机构,尤其是要充分发挥好广大民法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全面、立体“集中爆炸式”地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做好民法典精神的宣讲、内容的解读、实施的推动和具体的实践。要创新民法典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法律界、法学界学术团体的作用,组织座谈会、学术研讨会、组建宣讲团、开展普法志愿者行动等,增强宣讲的专业性;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增强宣讲的时效性;采取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讲的趣味性,让宣讲活动更加生动、形象、直观,让宣讲内容更近民生、接地气、达民听。要拓展宣传学习内容,不仅要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还要以民法典宣传学习为契机,加大刑事、行政法律最新规定的宣传力度,使禁止捕猎野生动物、禁止高利放贷等法律规则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大兴学法之风、守法之风、用法之风。要强化民法典宣传效果,推动培育和增强社会成员的公共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主动守法的自觉,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用法治的力量引导社会风气积极向上,引领人民群众崇德向善。

  围绕法治龙江建设,切实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要搞好相关制度规定的清理完善。民法典不仅是对以往民事单行法的一次简单汇编,而且是增加了很多新的规定,包括对一些既有制度进行了实质性修订,所以,就有必要结合民法典的实施,全面梳理、审视我省既有的相关法规、规章,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要及时清理,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落实的要及时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包括司法机关也要对相关业务指导性文件进行清理完善,以保证法治统一。要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民法典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为牵引,推动各级党政机关明确行为和活动的范围、界限,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监督、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广大民法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创新法律服务体系,组织专家学者参加诉讼服务工作,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分析研究涉诉信访案件的类型、特点、成因和对策,有针对性化解矛盾,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要积极推动公正司法水平提升。推动司法机关准确适用民法典,对于实施中出现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认真开展调研,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确保民法典准确适用和法律适用统一,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围绕法治龙江建设,切实推进民法典理论研究。民法典的编纂和颁布,是民事法律的一次总体更新。民法典施行之日,也是之前的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等既有法律废止之时。要关注新旧法律的不同规定及所体现的不同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关注民法典施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深度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立足省情实际,以黑龙江省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以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为目标,积极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过程中所涉及的民法典贯彻实施有关问题。要充分发挥民法学研究会的平台载体作用,把分布在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从事民法理论研究与民法实务的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起来,将研究会打造成为我省民法学术研究、实践应用的重要阵地。要充分发挥全省广大民法领域专家学者的智慧力量,积极建言献策,做好民法典实施各项工作的宏观规划和系统协调,促进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结合,将最新民法学研究成果及时运用于法治实践,不断完善立法、行政、司法和普法等各项工作,在法治实践中深化理论研究,在理论研究中深推法治实践,为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以民为本,循法而治。这部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实践特色和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必将助力“中国之治”跃上新台阶,助推法治黑龙江建设实现新飞跃。我们应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主动投身理论研究,积极投身法律实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作者系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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