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头部培训机构开始退费!市场监管特别提醒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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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南京一些学而思家长陆续接到退回部分秋季班已交学费的电话。而新东方的课程安排也在调整中。

  学而思

  据悉,8月初,南京学而思秋季班报名时,将所有秋季周末班全部挪至周中晚上,同时将原来周末的两个半小时一次课,调整为周中两小时+周末一小时在线小班答疑。

  近日,南京学而思再次调整课程安排,取消原计划周末一小时的在线小班答疑,因此减少的授课时间,将采用每堂课退费30元处理。

  新东方

  取消周末授课之初,新东方先将原来周末两小时的课程打散为周中两次一个半小时的课程,合计三小时。在家长看来,“相当于每周多上一个小时,不多收费。”

  这一计划近期再次调整为周中集中一次课两小时,实际授课时长和以往并没有变化。

  热点校外培训问题,答案来了

  1

  国家“双减”政策落地,孩子还有必要上校外培训吗?

  答:这次的“双减”就是要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下大力气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升作业管理水平,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全方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学校能够“吃好吃饱”。对于家长来说,要更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切勿盲目跟风,形成减负的共识。

  2

  南京校外培训机构什么时候可以恢复线下培训?

  答:根据南京统一部署,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的时间,待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返校后另行确定。

  3

  学龄前儿童想参加英语培训,是否可以?

  答:根据国家“双减”文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家长不要为孩子报名参加此类培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

  学科类培训项目具体是指哪些课程?

  答:学科类是指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以及与学科相关的衍生科目。少数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培训课程,由校外培训机构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审核确认。

  5

  中小学生今后还能在校外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培训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今后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只能安排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20:30前(线上培训21:00前)。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执行。

  6

  今年暑假孩子已经参加学科类培训,课还未上完怎么办?

  答:如果孩子已经缴纳暑期学科类培训的费用,在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参加该机构组织的周一到周五的消课;如果该机构具有非学科培训的资质,且开设相关的非学科课程,也可以转为该机构非学科类培训课程;也可与机构协商退还剩余的学费。

  7

  现在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来推销秋季课程,我可以报名吗?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报名?

  8

  想了解一下,秋季学期开始缴纳校外培训费用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吗?

  答:家长不要轻信某些校外培训机构所谓的促销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要早于新课开课前1个月缴费。付款时,对于大额分期付款,尤其要注意甄别是分期付款还是金融贷款,避免陷入机构的贷款圈套。缴费时必须与机构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特别提醒家长在《合同》中第八条的“争议处理”中必须与机构约定好,便于处理今后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家长缴费后要索取发票。今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将执行政府指导价。

  南京市场监管特别提醒

  “本机构保留对该协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本机构保留随时修改和取消

  本协议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

  ......

  家长们,你在为孩子签订校外培训合同时

  是否经常遇到这样的条款?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

  您的消费权益可能已经被侵害了!!!

  集中整治侵权行为

  在签订校外培训合同时,家长们通常会重点关注培训课程、学时、授课方式及师资等条款,往往会忽视一些关于单方面解释合同、单方面变更合同、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等约定的条款,而这些条款属于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家长们需要格外“留神”。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南京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依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下发的《专家对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合同中不公平格式条款的点评意见》,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市场主体进行了检查,约谈校外培训机构26家,下发行政建议书2份。

  

  其中,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某校外培训机构的格式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内容为“所有享受特殊优惠课程的不予退费”,涉及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有违公平原则,建邺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该机构下发了行政指导建议书,目前该机构已删除相关条款。

  

  这份文档请您收藏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为各位宝妈宝爸们准备了一份特别提醒文档,请查收!

  

  合同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最终解释权”,排除消费者解释合同的权利。(参考《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合同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本机构保留随时修改和取消本协议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提供合同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合同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若因个人身体、精神状态、第三人等原因造成身体损害或健康问题及其他意外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免除自身责任。(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一千二百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因此合同格式条款中不得约定“定金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开学公益讲座来了

  开学临近,您的孩子能够适应新学期的快节奏学习生活,无需督促就自己抓紧时间写作业、会自己做时间规划、自己做家务、主动学习、热爱生活、乐于探索世界了吗?还是依旧要不断催促、离不开手机游戏,甚至对学习有点抵触情绪呢?本周六晚,一场家长跟孩子都必须听的线上公益讲座来了!

  讲座主题:《开学在即,如何激发孩子内驱力,让孩子发自内心热爱学习》

  讲座亮点:

  1.学生走神、作业拖拉、拖延、懒散、没有目标感背后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解决?

  2.什么是学习力三要素?

  3.如何提高孩子的自控力与专注力?

  4.如何让孩子主动承担学习责任?

  5.提升孩子内驱力对孩子学习有什么帮助?什么是内驱力?

  讲座嘉宾:尹珺老师

  

  讲座时间:9.4周六晚19:00

  报名咨询:添加客服(备注讲座)

  综合编辑 / 南京小学生传媒中心

  素材来源 / 南京市场监管 南京晨报小记者 南京晨报教育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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