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培养研究生的5家地方社科院

栏目:家庭教育  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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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共中央直接领导、国务院直属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地方省属社会科学院则是是全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咨询的专门机构,是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除了个别例外,几乎每个省都有自己的社会科学院,但培养研究生的地方社科院总共只有5家,按地理位置简称“东西南北中”:

  1.东:上海社科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社会科学院,由当时的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和上海历史研究所、上海财经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律系合并而成。

  上海社会科学院为上海唯一的综合性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全国最大的地方社会科学院。在职工作人员约760人,其中50%以上拥有博士学位,正高133人,副高194人。

  上海社会科学院是首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拥有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球招收国外留学生。在读研究生650余人。

  

  

  2.西:四川社科院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四川分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78年6月,与原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合并组建“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1983年更现名。现为省政府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集科研、教育、编辑、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成立于1982年11月(时为研究生部,2007年3月更现名),由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批准,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属全国科研单位培养社科类高级人才 “东西南北中”战略布局的关键单位之一。

  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和中国史),专业学位授权点3 个(法律、新闻与传播和农业),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招生规模在全国地方社科院中位居第二,现有在校研究生492人,在站博士后28人。

  

  

  3.南:广东社科院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决策研究为主导、以理论研究为基础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广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于1958年9月28日正式成立,著名哲学家杜国庠任所长,经济学家孙孺任副所长。1962年1月,改名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68年机构撤销,研究工作中断。1972年恢复设置,更名为广东省理论研究室。1973年恢复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是全国五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地方社会科学院之一。198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8年我院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我院与华南理工大学联合申报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4.北:黑龙江社科院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前身是1960年建立的中国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和1964年成立的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79年,省委批准组建省社科院。2018年,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民族研究所并入,组建新的省社科院。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点的5家地方社科院之一,拥有办学单位2个,其中研究生学院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社会工作和公共管理2个专业硕士点。

  

  

  5.中:湖北社科院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前身是1958年6月成立的中国科学院武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党的一大代表、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教育家、哲学家李达同志时任所长。1961年3月,中国科学院武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更名为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归属湖北省委领导。“文革”期间,研究所于1970年撤销。1978年6月,成立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首任院长由省委书记、省长许道琦兼任。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是全国地方社科院中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五家研究生教育单位之一,2017年我院再次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办开展的学位点合格评估和学科评估工作,3个学科获批为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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