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官宣建10所工匠学院,将实现“招生即招工”

栏目:家庭教育  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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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遴选10个“示范性工匠学院”项目,按企业、院校、政府三方出资1:1:1进行支持,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珠海市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发布会4日上午召开,当地人社局、局等多部门负责人详细介绍并解读方案亮点。

  7月14日,珠海印发《珠海市“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产教融合,优化职业类型定位,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

  方案提出,重点建设10个以上示范性工匠学院(产业学院),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十百千万”新时代珠海产业工匠骨干队伍。到2025年,珠海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38%。

  《实施方案》坚持“制造业当家、产业第一”,聚焦“4+3”重点。为把珠海打造成为产业新工匠的培育引领之地、成长向往之地、技能创新之地,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丽云介绍,《实施方案》将加大产业新工匠培养力度、完善产业新工匠使用机制、完善产业新工匠评价机制、完善产业新工匠激励机制。

  实现“招生即招工”

  “产业新工匠”怎么落实?珠海市国资委表示将拓宽国有企业产业新工匠人才引进渠道,加强国企产业新工匠人才培养培育,完善国企产业新工匠职业发展体系。

  珠海市局将重点聚焦在“4+3”重点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需求,推动职业院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利用优势专业群,主动对接各区和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建设“工匠学院”;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联合订单培养,实现“招生即招工”;采取多种措施支持职业院校学生留珠工作,促进珠海“产业新工匠”培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珠海市总工会表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发挥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实际全面推进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用心用情服务职工,落实《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建设10个示范工匠学院

  工匠学院建设是珠海市今年十件民生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建设10个以上示范性工匠学院(产业学院)的任务目标。

  郭丽云表示为推动职业技工院校结合自身优势与企业合作共建各层次工匠学院,人社局在上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工匠学院建设的通知》,计划遴选10个“示范性工匠学院”项目,对入选珠海市示范性工匠学院的,根据覆盖产业性质、建设规模和各方出资情况,计划按企业、院校、政府三方出资1:1:1进行支持,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收入待遇

  《实施方案》提出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待遇、加大高技能人才奖励力度。对民办院校(机构)师资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4000元、6000元补贴;对新引进各类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工作奖励,对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1.5万元、2.6万元、3.8万元生活补贴,对市外技工院校毕业年度顶岗实习生给予最高7000元生活补贴;对重点产业创新领域用人主体员工通过企业自主认定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的,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6000元补贴。市、区首席技师按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鼓励企业对企业首席技师给予奖励。

  《实施方案》相比原政策体系,更加聚焦“4+3”重点产业企业需求、更加注重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和主观能动性、更加关注技能人才政策的系统性连贯性、更加关注资金效能形成政社企多方合力。《实施方案》推动“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高质量发展,为助推珠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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