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会导致学校和教师不敢荐书?

栏目:职业教育  时间: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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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近日答复了一位网民对《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疑虑。

  4月2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明确了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对此,有网友留言称,在加强规范的同时,怎样才能避免学校和教师不敢推荐书?

  教育部4月9日公开答复称:研制《管理办法》的初衷,一方面是为了对课外读物进校园进行规范治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另一方面是希望推荐出更多优秀的课外读物供学生阅读,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从而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但正如您刚才所问,《管理办法》的出台,也可能会出现一些学校怕担责、怕风险,从而因噎废食,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出现不愿推荐课外读物的行为,这就背离了出台《管理办法》的初衷。因此,为防止此类现象的产生,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引导。

  一是用制度规范学校推荐。《管理办法》明确了推荐读物的原则、标准和相关要求,为课外读物推荐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基本遵循,明确了哪些读物不得推荐给学生,相当于设立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制度“防火墙”,帮助学校规避了推荐课外读物出现的问题风险。

  二是用活动引导学校推荐。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鼓励学校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同时,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用机制激励学校推荐。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显示,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存在科学性错误的;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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