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引领者

栏目:职业教育  时间:2023-01-21
手机版

  核心提示:复旦大学法学院历史底蕴深厚。它坚持国际化视野,倡导理想主义的追求和服务国家社会的责任,已建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还获批设立了“复合型”“涉外型”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王志强。 受访者/供图

  人物名片

  王志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兼任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

  记者|李卓谦

  责编|薛应军

  正文共3073个字,预计阅读需9分钟▼

  身为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对这所拥有90年历史的法学院有着很深的感情。30年前,他以学子身份进入复旦大学学习,后以教师身份加入复旦大学法学院。虽然期间他曾因海外交流、学习短暂离开过,但这对于王志强来说,无论是身份还是情感,他都与复旦大学法学院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近日,王志强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作为师生规模中等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注重特色发展、具有广泛的国际声誉。他和同事希望通过他们的努力让它超越“一院一校”“一地一国”的视野,肩负成就师生、贡献社会的责任与使命。

  底蕴深厚的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历史底蕴深厚,王志强评价它“具有理想的大学风范。一个多世纪以来,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史,也是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发展的历史。”

  王志强介绍说,1905年,《复旦公学章程》中就设置了法学课程;1910年,复旦公学开设“法学”课程(正科)和“法制”课程(中学部);1914年,复旦公学在《申报》刊登广告,招收法律科学生;1929年,复旦建立法学院,下辖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市政学系。这为复旦大学法学院之肇始,同年底,设立法律学系;1930年,法律学系招收第一届本科生;1931年,法学院获得教育部备案和司法院特许。1949年后,法学院迭经并撤重建,至1983年恢复法律系、2000年成立单一法律学科的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的事业发展在新世纪迈上了新征程。

  复旦大学法学院历史上名家云集:有曾参与起草《联合国宪章》的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者之一王宠惠,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璈、中国检察官向哲濬,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张志让,曾任华东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张定夫,以及中西学养深厚的杨兆龙、卢峻、戴修瓒、陈顾远、孙晓楼等著名法学家都曾在此任教。

  目前,复旦大学法学院已建成了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已设立了除军事法学外的其他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点,建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2012年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获批设立“复合型”“涉外型”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6年至2019年,复旦大学在QS世界法学学科排名中位列51-100名,在中国大陆地区法学院中排名仅次于北大、清华。

  “秉承复旦学术独立、思想自由的传统,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学和科研的氛围宽松活跃,个人发展的自由度相当高,我们倡导理想主义的追求和服务国家社会的责任。”王志强说,凝聚原则共识、整合内部力量、拓展外部资源、服务同事同学,这都是他要考虑的事。作为法学院行政负责人,他深感肩上责任重大,为此,他需要密切关注学术前沿,努力保持,并不断提高学术判断力和洞察力,“学院管理和组织工作的前提是尊重师生,在形成原则性合意共识的基础上推进和落实。”

  突出跨国跨界理念

  复旦大学法学教育可以说较早地实现了国际接轨。1911年,复旦公学即开设罗马法等多门英文法律课程,授课教师中有获得英国大律师资格的丁榕、留学美国康奈尔大学、威斯康星大学的赵国材。1913年,耶鲁大学民法学博士王宠惠担任复旦公学校董、副校长,讲授国际法和法学通论等课程。

  王动作片志强说,国际化视野下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是复旦大学法学院的长期传统和突出特色,在与此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国际法学等领域也具有一定优势。

  目前,复旦大学法学院师资中65%以上具有长期海外经历,其中近30%最高学历来自海外院校。同时,复旦大学法学院致力于打造高水平的国际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注重学生国际交流学习、参与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国际组织实习、教师互换访问讲学、联合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设立国际学位项目等领域不断取得了重要进展。目前,它与48所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交流协议,互派学生、互换学者,也是首批教育部批准优秀本科交换生奖学金项目最多的法学院之一。法律硕士双硕士国际班项目特色鲜明,学生规模和国际合作者范围目前均优势明显。

  “复旦大学法学院的理想和努力方向,是思考、引领中国法的发展方向。”王志强解释说,对中国法的充分重视和深入思考,并非民族主义的自矜,而是理解世界的有效过程,“在普适性和特殊性之间,通过外部的比较视野理解中国,通过中国主体意识理解世界,是后法律东方主义时代的应有之义。同时,在中国崛起、世界变局的背景下,对中国主体意识和定位的方向提出理论和实践方案,是中国顶尖学府和学人的使命,也是在目前法学快速发展背景下复旦大学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方向。”

  王志强说,这一理想和方向的实践路径,就是立足复旦大学法学院传统所倡导的“三通人才”(通晓法律、外语、经济)培养理念基础上,结合复旦大学综合性一流大学的学科优势,进一步突出跨国和跨界理念。

  王志强解释称,跨国,是承继复旦大学和法学院国际化的特色和优势,并与中国目前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上升相适应;跨界,强调跨学科推进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是在复旦大学各学科齐整和强大优势背景下,适应中国法与市场需求的实际、向符合世界法律发展大势方向的努力。“通过立足复旦大学优势,进行跨国、跨界的学术努力,实现更深入地理解中国、更好地服务社会。”王志强说。

  注重国际人才培养

  在王志强看来,30年来的中国法学教育经历了快速发展期,总体上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理论和实践人才。他认为,目前中国的法律实践在某种程度上已先行于理论研究和法学教育,有大量的问题有待解决、大量的现象需要解释。法学教育的中国主体意识、中国问题导向和中国实践关怀都亟待加强。

  王志强说:“目前,各法学院校已出现明显分层。人才培养定位应有所区别,复旦大学法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特色,结合自身传统精神和客观条件,确立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引领者、涉外复合的专业法律人。”

  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本科,重视国际和多维视野下的专业训练及人格养成;法律硕士,突出跨学科复合优势和实务导向,其中国际班以高端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科学学位研究生则强调融合创新的学术导向,逐步实现硕博培养一贯制。

  谈及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生,王志强表示,这些学生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他说,在QS世界大学法学学科排名指标中,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生的雇主评价得分在中国大陆地区位列前三名;在研究和教学国际化背景下,校友在涉外法律实务界,特别是涉外律师业务中具有明显优势。近年来,其在小班化教学实务课程建设方面也取得长足进展。2000年至今,该校法学院已累计为包括公检法司在内的上海政法系统和律师界培养了2000多名在职法律硕士,为提升上海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贡献了重要力量。

  复旦大学法学院历来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培养。1993年在新加坡举办的国际华语大专辩论赛中,复旦大学代表队一举夺冠,其中两名队员为法律系学生。1996年设立的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内首个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2018年志愿服务285次,为1064名社会求助者提供法律帮助。2001年以来,法学院先后有9个班级获得“上海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3年,复旦大学代表队获“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中国赛区第一名。2005级本科班获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生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一等奖。原标题: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引领者——王志强谈复旦大学法学教育

  ·END·

  原标题:《专访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引领者 | 法学院》

上一篇:EMBA报考优势有哪些
下一篇:专家推荐 | 首期“新发现·科普书单”入围好书推荐(十七)

最近更新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