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一家长因上网课在微信群上辱骂老师,严重者甚至涉嫌…

栏目:职业教育  时间: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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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视报道,11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安平融媒”发布消息,学生家长王某在微信群内因孩子上网课与班主任发生争执,随后多次辱骂老师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消息称,11月23日,王某在家长微信群内与班主任就孩子上网课迟到问题产生争执。随后王某在微信群内连续发送带有侮辱人格字眼的语音,进行侮辱性攻击,对班主任身心及名誉造成损害,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为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广大教师的声誉,学校马上报警。接到报案后,城关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将王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审查,王某承认其在家长微信群内辱骂老师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王某因涉嫌公然侮辱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整。

  行拘10日并罚款500元,这是对辱骂他人最顶格的行政处罚了,不过王某倒是一点也不冤。《治安管理处罚法》早有规定,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处5到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早在2019年,广东中山的杨某就因为不满老师给女儿布置作业,在家长群里辱骂老师而被拘留十日。法律规定明确,前车之鉴不远,骂人者确实要好好反省了。

  “辱骂老师被行拘”更是对所有家长的警示。每个父母都疼爱孩子,但无原则的“护犊子”,甚至对老师恶语相向,就属于不智并且违法了。就像本案中的王某,采用的骂人方式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还让问题恶化,最后不但让自己身陷法网,还把孩子放到了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小朋友的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为人父母者想过吗?

  那么,为什么在微信群辱骂老师,需要被采取拘留的行政处罚呢?

  大家能明显感受到,在微信群辱骂老师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恶劣的行为。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网上辱骂的行为发生在家长微信群,微信群属于公共场所,在微信群内侮辱他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本案的受害人的身心以及名誉权已经受到严重损害,且导致老师的社会名誉降低。最后,这一行为对学生、学校以及其他学生家长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甚至,严重的话,辱骂他人的行为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罪名。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或拘留。如果情节严重如手段恶劣的,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导致被害人自杀的情形)、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等,可以构成侮辱罪,可依刑法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原标题:《拘留!一家长因上网课在微信群上辱骂老师,严重者甚至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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