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校长调任教育局局长,是平调还是提拔?

栏目:职业教育  时间: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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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问:当地一所高中学校的校长当了教育局局长,这算是平调还是提拔?

  我认为,现阶段高中学校校长任教育局局长,是重用提拔而不是平调。以当地县市区为例,理由如下:

  

  第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每个县只有一处高中,校长的行政级别与县长同级,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县处级。进入七十年代后基本普及高中,几乎每个乡镇(公社)都设有一处国办高中(进入八十年代后陆续撤并),这期间第一中学(或重点高中)的校长享受正科级待遇,与教育局长同等级别,而其他普通高中的校长则视同为副科级,如有的普通高中校长调任公社管委会副主任(等同副乡镇长)等。进入新世纪后,取消了学校的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聘任制,由教育局聘任。可见,高中学校的校长已经在教育局长的管辖之内、职权之下。

  当然,不否认这期间有个别地方、个别重点高中校长(如一中)享受副县处级待遇,也有的教育局局长是副县处级,虽然这种情况只是昙花一现。而实际上,高中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校长一般都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其工资待遇就已经等同、甚至高于副县处级。

  第二,高中学校的校长能够被选拔为教育局局长的,一般是重点高中的校长,如县市一中等,或者是原来教育局副局长兼高中学校校长的。还有的是教育局副局长转任重点高中校长,几年后又转任教育局长的,当地就有过这种情况。而教育局局长转任同级高中校长的情况几乎不存在。

  第三,高中学校的校长,对上要对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对下要对本校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负责。而县市区教育局,对上,在行政和业务管理上,应对县市区政府负责,在业务上还应对地市级教育局负责;对下,要对区域内的所有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负责。可见,教育局的职、权、责远大于一所高中学校,一级教育局和一处高中学校,孰轻孰重不言而喻。

  综上所述,在现行教育管理体制下,高中学校的校长调任教育局局长,无疑是提拔重用而不是平调。例如:中国教育协会副会长、基础教育专家、北京第一实验学校校长李希贵老师,当年就是由高密一中校长任高密市教育局局长,后直接任潍坊市教育局局长,再后来调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能说不是重用提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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