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栏目:职业教育  时间: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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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越来越近了,在这个阶段大家应该开始复习了,刷题也是其中一个方法。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一、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共有两个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020年初级资格考试日期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11日作为应急预留批次保留。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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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证考务日程安排

  1. 2020年8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2. 2020年8月29日开始组织考试。

  3. 2020年9月1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考试上报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

  4. 2020年9月30日前,下发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5. 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关于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申请延期和转考

  (一)下列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度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1. 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5月份以后生产的产妇);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 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3. 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二)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财政局申请转考,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

  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8日至7月15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各地财政局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各县(市)、区财政局于2020年7月15日下班前将延期和转考申请汇总表上报至市财政局会计处。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及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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