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区“小升初”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

栏目:安全教育  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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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2020年市区“小升初”、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已经正式印发,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政策,希望能通过各位新闻界朋友进行宣传,让广大学生及家长了解、熟知我市相关招生政策,理性选择适合的学校就读。

  一、市区“小升初”招生办法

  (一)关于市区小升初“三个新政策”

  2020年我市市区小升初办法主要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

  1.民办招生有新规定。一是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只能在审批地范围内进行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二是招生方式。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均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额录取新生的招生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在其他学校电脑派位后实行全额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应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2.公办招生有新变化。一是取消以前年度两次派位办法。

  按照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在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结束后,按照招生政策要求,将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派位到学区公办学校或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就读。二是尝试线上提交材料。今年,市教育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开发“皖事通—马鞍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系统”,通过网络采集信息,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3.规范招生有新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未经同意以实验班或特色班的名义进行择优招生,不得招收特长生。

  (二)关于市区民办学校计划安排

  今年市区5所民办学校除二中实验外招生计划均分为市区和三县计划。成功学校招生计划700人,其中市区500人、三县200人;建中学校计划450人,其中市区包括本校小学直升在内430人、三县20人;中加双语学校计划600人,其中市区260人、三县340人;二中实验学校包括东方明珠小区业主子女政府购买服务人数在内共600人;秀山实验学校计划200人,其中市区160人、三县40人;阳光学校计划500人,其中博望区250人、三县250人;丹阳外国语学校计划280人,其中博望区200人、三县80人;安师大郑蒲港分校计划600人,其中市区计划100人、三县计划500人。

  (三)关于小升初时间安排

  1.民办学校。7月18日—20日在各民办学校报名。市区计划招生对象为本市市区户口或外地户口在我市市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三县计划招生对象为三县户口或外地在三县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市区与三县计划不得相互调剂。7月28日集中组织电脑派位。7月29、30日交费注册。

  2.公办学校。8月15日前市教育局按照招生政策要求,将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派位到学区公办学校或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关于相关政策规定

  一是明确三年后中考政策。今年入学初一学生,毕业时按照中考改革试点方案进行,继续实施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政策,并对指标生分配办法进行完善。

  二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严格控制公办初中择校和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公办学校择校生初中毕业时不得报考市二中和红星中学。

  三是严格控制校额班额。各县区要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验收标准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要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小学45人、初中50人标准班额招生。

  四是严格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初中学校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严禁跨学区、跨校借读,保证各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是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做好随班就读,办好特教学校,重视送教上门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六个新变化”

  一是调整部分学科分值。根据安徽省“中考”改革精神,2020年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及原始卷面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与去年相比,英语减少了30分,物理减少了20分,化学减少了2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各按1冒险片0分计入总成绩。因此今年我市“中考”总分满分为760分,比2019年少60分。

  二是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办法。2020年初中毕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方法进行了调整,评价由“民主评议”和“采证加分”相结合,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值。今年中考录取中的综合素质评价作用不做调整,即当最后一名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列时,先比较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

  三是调整体育和实验操作办法。理化实验考试由以前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二选一调整为两个科目必考,满分由去年的10分调整为共20 分。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体育与健康考试不再设必考项目,将必考项目作为选考,由考生在7项选考中任选两项,每项30分,满分仍然为60分。

  四是完善指标生分配办法。2019年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是按数量指标权重65%,质量指标(2011-2013年初中升入省示范高中平均人数)权重30%,绿色指标权重5%进行分配。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马鞍山市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优化质量指标,以学校当年初中学业水平情况来衡量计算”的要求,我们经过反复分析和模拟测算,今年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按照数量指标(学校中考人数占全市中考报名人数比例)权重60%、质量指标(学校当年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占全市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比例)权重40%进行计算。取消绿色评价指标,这样计算公式简明易懂。根据这一办法,指标生分配数将调整到中考成绩出来后公布。

  五是调整市二中国际班招生方式。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班”等招生计划,纳入招生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因此,今年市二中国际班招生计划没有按照指标生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报名点),而是采取从高分到低分及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面向市区考生录取。

  六是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要求各市教育局根据办学标准、本地生源情况等,在本市域内明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根据这一规定,民办高中不得跨市进行招生,今年中加双语学校等民办高中取消市外招生计划。

  (二)关于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020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18653人,比去年减少138人;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2200人,比去年增加249人,市区包括市二中、红星中学、安工大附中、二十二中等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都有不同的增加。市区普通高中计划具体如下:市二中1037人,其中市区计划936人(含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19人,不含国际班56人)、三县班45人;红星中学900人,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18人、高水平运动员8人;安工大附中700人,其中艺术特色班90人、体育特长生20人;二十二中700人,其中市区宏志生30人、体育与艺术特长生12人、面向三县宏志生20人;市二中郑蒲港分校320人,其中市区200人、市区国际班20人、三县100人;市二中外国语分校245人,其中市区230人、三县空乘班15人;秀山实验学校400人,其中市区250人、三县150人;中加双语学校700人,其中市区420人、三县280人;市二中博望分校300人,其中市区50人、当涂县250人(仅招收在当涂县报名参加中考的博望区考生);阳光学校180人,其中市区30人、当涂县150人。

  (三)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

  1.录取批次。2020年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市二中国际班、安工大附中艺术班(含中马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市二中外国语分校空乘班、市二中郑蒲港分校国际班、市二中博望分校市区计划等特色班类和各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类计划以及民办学校市区自主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

  设置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三类志愿,考生可以在三类之间兼报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是: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志愿录取。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除市二中郑蒲港分校国际班计划外,其他缺额计划将并入本校后续批次进行录取。

  (2)第一批次。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指标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报名点)的指标限额内,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按照缺额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投档。

  (3)第二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按照缺额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投档。

  2.时间安排。7月25日上午,市区特长生、特色班统一时间进行专业加试;8月3日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划定并公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8月6日公布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数;8月10日—12日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8月2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四)关于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要求

  1.只有实际在籍且在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择校生和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的学生数不作为省示范高中计划分配基数。市区公办学校的择校生不得报考市二中和红星中学;民办学校超计划的学生不得填报分配到校的指标生志愿。

  2.普通高中招生范围、计划规定。市教育局依据有关办学标准、本地生源情况等,按照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在本市域内明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同时,将下达的招生计划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3.民办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须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学校应依据市教育局下达的自主招生计划制定自主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纳入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治乱“10+3+N”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纳入对县区、学校目标考核。

  (1)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因违规招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

  (3)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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