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就业决策部署,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依据《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基础环境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始终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坚持就业优先,健全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强化就业服务保障,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就业规模稳中有增。全省就业总量基本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20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达2625万人次。2020年城乡就业人员总量1331万人,城镇新增就业35.68万人,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26.9万人。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计划和西部计划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利用2546个扶贫车间、30.5万个公益岗位让群众就业不出村、挣钱不离家,有力拓宽就业渠道。
就业结构持续优化。一二三产业就业结构从2015年的57∶16∶27调整为2020年的45∶18∶37,就业人口持续从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非农产业就业人员持续增加,服务业就业比重较“十二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城镇就业人口比重提高,2020年全省城镇就业618万人,乡村就业713万人,城乡就业人员结构为46.43∶53.57,其中城镇就业比重较2015年提高9.48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比重从2015年的44.6%上升到2019年的52.1%,民营经济带动就业作用凸显。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促进就业的新引擎。
就业能力不断提高。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计划”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创新培训组织方式,培训质量显著提升,累计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195万人次,2020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91万人,高技能人才39万人,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别较2015年增长46%和20%。
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工资水平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22903.6元和2985.9元,分别比2015年提高7714.6元和1010.9元。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189.9万人,创劳务收入353.7亿元。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不断加大,帮助78万失业人员、24万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劳动关系更加稳定,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7%以上。
就业服务逐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不断健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智慧就业建设积极推进,全省首个智能化人才招聘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信息化就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强化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发放对象、人数和金额明显提高。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返岗就业,有组织输转率超过80%,有效缓解了新冠疫情对就业的不利影响。
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双创”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建成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138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2亿元,直接扶持23万人创业,扶持小微企业3227户,吸纳带动就业53万人。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不断完善,投入5000万元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29个,建成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110个。
(二)形势分析。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艰苦努力,全省就业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进一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就业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将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推动就业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二是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将为我省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一带一路”建设、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将进一步拓宽我省发展空间,持续增加劳动力需求。四是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两新一重”建设等重大举措,将有利于我省扩大有效投资,改善发展条件,加大投资项目带动就业。五是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打造“技能甘肃”将为我省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搭建新的平台。六是以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等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将催生新业态,兴业就业创业机会日益增多。
在看到成绩与机遇的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面临的制约因素和困难挑战:一是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十四五”期间,每年需确保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以上、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00万人左右、高校毕业生就业20万人左右。随着国际形势的日趋复杂,不确定因素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就业产生潜在冲击,影响我省农民工输转,制约我省企业吸纳就业。二是“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劳动者就业诉求更加多元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匹配的现象日益凸显,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速应用,对就业的替代效应持续显现,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企业人员失业风险增加,隐性失业问题将逐渐显性化。总之,“十四五”时期我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稳定和促进就业任务艰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就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政策协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持续优化就业结构,着力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政策与经济政策协调。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建立就业优先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举措,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坚持稳定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加大输转扶持力度,优化就近就地创业就业环境,纾困中小微等各类企业,稳步扩大就业总量。多措并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动形成劳动力市场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持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培育就业创业新业态新模式,稳定就业岗位。
——坚持突出重点与公平普惠兼顾。突出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就业基本盘。不断完善公平普惠的政策制度,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就业形势保持平稳。到2025年,全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50万人以上,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累计达到2500万人次以上,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就业结构更加优化。把发展文化旅游、养老托育、生产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作为吸纳就业的重要引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就业比重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城镇就业比重达到48%。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就业获得感、安全感、公平感、幸福感明显提高,实现更加体面和更高报酬的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完善,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五年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以上。
——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全面提高。加快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双创”载体。市场化、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平台功能不断拓展,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明显提升,实现创新、创业、就业良性循环,创业带动城乡就业人数达到50万人左右。
——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服务功能贯穿全程,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服务方式便捷高效,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扩大就业容量。
顺应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新要求,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大投资项目建设、促进消费升级,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推动实现产业转型与就业提升协同发展,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保持经济就业良性互动。加强就业政策与宏观政策协同联动,合理制定经济增速预期目标,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就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新旧动能转换中优化就业结构,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精准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甘肃省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的相互衔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在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发展规划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带动多样化高质量就业,实现经济稳定发展与就业质量提升、收入持续增长良性循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含量。完善多元化产业体系,既注重发展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新兴产业,又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加快投资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加大5G、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规模,充分发挥投资项目拉动就业效应。推动省内重大项目建设用工优先使用脱贫劳动力,项目业主单位按属地化原则,建立与土地征用联动机制,优先使用本地农民工;畅通信息渠道,有效对接供需,确保项目建设本地用工人数不低于用工总量的30%;建立技能培训与项目建设协同机制,提升农民工劳动力价值。
促进新型消费增加就业。顺应消费偏好和消费方式转变,加快培育新消费新模式,推动消费稳定增长和消费结构升级,创造新的就业增长点。积极促进汽车、成品油和家电消费,开展新一轮汽车和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推动消费品更新升级,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就业渠道。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商旅文游购娱一体发展,努力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支持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创造更多就业增长点。营造安全友好的消费环境,为扩大就业提供坚实支撑。
发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不断增加就业岗位。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持续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支持力度,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带动更多就业。更好发挥各级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培育持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培育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推动“数字甘肃”建设,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步伐,促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推动新兴产业特色化、专业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半导体材料、氢能、电池、储能和分布式能源、电子、信息产业,壮大碳纤维产业,提高新兴产业就业弹性。大力发展数字传媒、跨境电商、在线教育、总部经济等新业态,鼓励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健康养生等带动就业增长。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按照《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健全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发新职业,发布新职业标准。
(二)顺应新发展阶段,着力优化就业结构。
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改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就业结构调整,促进劳动力和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形成与之相适应的人力支撑,以就业结构优化推动就业质量提高。
拓展农业农村就业空间。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提升现代丝路寒旱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以“甘味”特色农产品为方向,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推动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和“牛羊菜果薯药”等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积极引进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实施“千企兴千村”,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职业农民就业规模。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农业生产全环节升级,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就业空间。
发展传统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就业质量。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动传统产业“三化”改造,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活力和竞争力,大力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实现提质增效,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增加就业岗位。实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培育千亿产业集群,打造百亿园区,建设绿色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以产业集聚引导就业人口相对集中分布,实现规模化高质量就业。深入推进“双碳”行动,积极主动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接续转型发展,稳定用工需求,防止出现结构性失业。
推动服务业发展培育更多就业增长点。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多样化和高品质升级,促进服务业就业比重持续提高。促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线上线下双向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壮大科技、信息、金融、商务、现代物流等服务业规模,打造西北生产性服务高地,带动大中专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业,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扩大“陇原妹”“礼贤嫂”等品牌就业带动作用。创新社区管理服务,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积极开发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岗位,提升就业吸引力。
推进新型城镇化吸纳就业人口。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城市、城镇“零门槛”落户政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城镇就业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提升城乡就业比,推动就业人口持续向生产效率高的城镇、行业转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完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打造以兰州为中心、省内其他市州城区为支撑、多个县域为节点的协调发展新格局,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在河西走廊、陇东南形成综合承载能力强、就业带动作用明显的多个经济中心。发挥兰州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作用,支持人口向兰州新区集聚,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一批百亿级经济强县,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推进具备条件的县改区、撤县设市步伐,推动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县城就业服务和承载能力。
实施乡村振兴促进返乡创业就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返乡入乡创业园。改造提升返乡入乡创业园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等公共设施,合理配套标准化厂房、培训平台、交通物流仓储设施,加大金融、土地、税费等扶持力度。鼓励各类劳动者到农村就业创业,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返乡入乡人员,纳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范围,并按规定给予补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人员到农村创新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助、场地安排、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促进区域就业均衡配置。深入实施“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区域战略,加快融入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促进就业人口向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和开发区域集中,强化就业结构与国家区域战略良性互动。积极融入重点城市群建设,推动兰州—西宁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成渝双城经济圈成为区域就业重要载体,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引导区域间就业人员快速便捷流动,减少摩擦性失业,提升就业效率。按照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一横两纵六区”城市化地区、“一带三区”农产品主产区、“四屏一廊”重点生态功能区,促进就业规模与生产生活空间相匹配、与生态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特殊地区就业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原深度贫困地区,发展壮大本地特色产业,持续带动就业增收。
(三)突出重点群体,切实稳定就业基本盘。
坚持突出重点,加快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完善援企稳岗政策体系,落实社保和培训补贴政策,激励市场主体创造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和智力优势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主渠道。鼓励在甘大型企业、中央企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稳步提高全省各级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数量,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发挥“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基层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基层就业待遇,围绕社区服务、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开发岗位,每年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兵役资助政策。稳步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中型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见习岗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实践。落实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精细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措施。
千方百计扩大农民工就业。强化农民工输转就业,利用东西部协作机制,完善省外劳务协作和省内用工协调联动,综合实施“稳东扩西”、就地就近优先吸纳等措施,稳定农民工输转规模。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用工重点地区劳务协作,实施“一站式”帮扶和“点对点”“门对门”集中送达,实现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提高输转组织化程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发展零工市场或劳务市场,推动劳务输转市场化、规范化、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劳务输转质量。推进培训输转一体化,加强跨区域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以精准培训促进有效就业。支持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推动扶贫车间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并按照不低于中央资金15%的比例严格发放劳务报酬。完善公益性岗位政策,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发挥就业托底功能。
多措并举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探索具有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特色的“权威推荐+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就业直通车模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加强与省内外发展前景佳、用工密集、科技含量高、劳动报酬好的重点行业、大型企业开展就业合作,继续做好向新疆人社、公安、退役军人等部门定向、精准推荐退役军人就业。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不断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支持力度,强化创业扶持,提供创业服务。加快落实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适当放宽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条件,通过专场招聘、企业招聘等方式,促进多渠道就业。
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档案,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扶。针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对于出现的零就业家庭,主动上门开展就业援助和帮扶,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尽快就业,确保实现动态消零。实施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推动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四)强化创业带动,积极拓展就业空间。
优化创业环境,加快创业平台建设,优化政策保障和服务,聚焦重点群体创业,激发全社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取消束缚创新创业活力的行政许可事项,营造尊重创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和谐创业环境,释放创新创业活力。优化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省内通办”,便利创新创业,加快建立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大对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在用地、融资等方面制定更多支持初创实体的优惠政策,拓展创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成功率和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扩大担保基金规模,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力度。依托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实体,针对不同人员和不同创业阶段的特点,开展多层次、差别化的创业培训。
加快“双创”平台建设。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点,依托优势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在关键产业技术领域打造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等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发挥兰州市城关区、张掖市甘州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张掖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和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创新资源聚集优势,引导培育创新创业聚集区。推进创新孵化基地建设,新认定30个以上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为创业项目落实提供场地支持、创业指导、事务代办、费用减免等服务,提升孵化能力,培育新增更多市场主体。加快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国家级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由大中型科技企业牵头,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联盟,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兰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龙头示范带动作用,对现有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创业载体等各类园区整合拓展、优化布局,打造功能完备、环境优良的创业平台,助推全省人力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引导各类社会群体投身创业。探索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支持劳动者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实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激活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支持科研人员科技创业,完善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措施,支持科研人员在寒旱农业、石化能源等优势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业。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培养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能力。对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扶持,免费提供创业载体,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措施,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办好甘肃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青宁新”西北四省区就业创业大赛,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甘肃赛区),促进学生创业成果与企业供应链和创新链精准对接。支持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引导返乡农民工在农副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创业。
(五)打造“技能甘肃”,全面增强就业能力。
顺应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坚持前瞻性培养人才,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有效整合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着力构建“大培训”工作机制,加快培育具有更高技能水平、更好专业素养、更强创新能力的劳动者队伍,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前瞻性培养创新人才。实施高等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支持兰州大学提升“双一流”建设水平,支持省内高校加强“双一流”建设。优化高校类型布局和高等教育专业结构,加强理工农医类紧缺人才培养,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把人才作为甘肃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大数字人才培育投入力度,加快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促进人才要素市场化配置,强化人才培养就业导向,紧扣特色产业、重大项目、优势学科需求,健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健全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全面落实“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鼓励和推动双方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机构、技工院校、市场中介组织、用人单位结对合作。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放宽一允许”招聘倾斜政策,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研究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在县以下地区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适度扩大实施范围;加大智力支持和人才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支持各方面人才扎根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健全引导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示范活动;完善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加大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偏远乡镇倾斜力度,落实到有关地区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工资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发展职业技能教育。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支持部分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推进独立院校转设工作,筹建职业技术大学和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新增本科(含专升本)、硕士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支持农林职业院校设立“乡村振兴创新学院”。实施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支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工院校扩大高级工以上培养层次的毕业生规模,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持续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
扩大中等职业技能人才规模。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和促进就业质量提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提升行动,增强办学能力、激发办学潜能。实施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学历教育与专项技能培训为一体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支持举办不同类型、特色鲜明的职普融通性高中,促进普通高中多样性特色化发展。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继续实施中高职五年一贯制以及高职本科衔接培养模式。整合县域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建立县域职业技能通用培训平台,构建以市(州)、县(市、区)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技工学校、中职学校融合发展体系。持续加大对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
推进校企校地合作培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推动企业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岗位,支持企业按职工总数2%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对接全省产业布局和技能人才需求,全面实施1+X证书制度。发挥市县及行业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中的调控和引导作用,重点建设一批适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学科专业。聚焦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托育、康养服务、现代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培养一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消除农村户籍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围绕循环农业、智慧农业等乡村特色产业,实施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的技术技能培训。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两后生”、贫困妇女、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中短期就业技能专项培训。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结合传统产业“三化”改造,组织职工接受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面向煤炭、钢铁等行业,实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转岗转业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职业院校和具备资质的优质培训机构开放。
推进创业技能培训。以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群体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差别化的创业培训。健全以政策支持、项目评定、孵化实训、科技金融、创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创新支持体系,加大对劳动者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动态调整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采取政府按规定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等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广泛开展订单式、套餐制培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新建一批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革命老区、县级实训基地建设予以倾斜支持。采取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以工代训等方式,丰富“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方式。发挥“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作用,聚焦生态产业和“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重点产业,积极推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发挥技能大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作用,开发绝招绝技、技能及工艺操作法等技能训练微课,提升线上培训效果。大力开展技能竞赛,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用,承接国家级各类技能大赛,组织参加全国、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促进就业技能提升。
积极培育“陇原工匠”。根据区域经济、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支持符合条件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鼓励符合条件高技能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关心关怀,建立省市县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属地化的服务管理,将技能大师工作室打造成技能人才之家、创新人才之家和技艺传承之家。充分发挥大师工作室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建立工作室。评选甘肃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开展“绿色生态产业技能大师奖”“陇原技能大奖”“甘肃省技术能手”评选活动,激发技能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陇原工匠”选树力度,命名“陇原工匠”,加强“陇原工匠”培训基地建设,到2025年,新建9个陇原工匠培训基地。弘扬传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在陇原大地营造热爱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提高劳模、工匠表彰层次,建立关心关爱长效机制,完善日常管理。
健全技能人才标准和评价机制。根据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开展评价工作,同时鼓励我省企业参与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形成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职业资格目录制度。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企业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快推动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贯通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申请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六)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提高就业质量。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充分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强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范管理。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畅通12345维权热线,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运用法治手段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体系,完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调处机制和仲裁特别程序,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
促进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坚持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落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行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落实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研究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拓宽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科研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新型职业农民、小微创业者、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增收渠道,提高收入水平。
提供可靠充分的社会保障。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构建与物价、收入水平相挂钩的社会保障调整机制,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保缴费政策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稳步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方案,提升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推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更高质量的全民医保。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做好跨制度、跨地区参保的转移接续和待遇衔接。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与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更好满足多元医疗保障需求。完善失业保险金制度,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推动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完善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体系,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建立全省统一的工伤认定、费率调整、待遇支付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提高工伤职工重返岗位比例,建立“先康复、后评残”制度。加强劳动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切实保障高风险行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增进安全就业和平等就业。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加强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简单重复和“危繁脏重”工作岗位尽快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替代,加快重大安全危险领域“机器换人”。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就业机制,消除因性别、年龄、户籍、学历、身份、残障等造成的就业壁垒和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权益。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营造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秩序。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协调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快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建设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价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线上人力资源市场。适时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预测和信息发布活动,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给予支持。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大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等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不断完善“智慧就业”平台,加快全省就业数据分析、网上预约面试等系统建设,提高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就业实名制和跟踪服务机制,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和登记失业人员分级分类服务,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用工调剂机制,推动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失业人员有组织跨地区转移就业。建设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打造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三位一体”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供需匹配。鼓励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向基层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针对不同劳动者群体,开展各类主题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培养专业化服务人员,全方位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功能,推进就业服务项目化,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健全就业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持续抓好就业常规统计,完善劳动力调查,科学分析就业形势。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失业监测。不断优化调整全省监测企业样本,重点监测企业用工异常、岗位流失和职工下岗失业等情况,确保对规模性失业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线上线下就业失业登记服务,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及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开设的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为失业人员开展线上失业登记。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就业失业重点指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宏观经济运行等变化,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依据失业风险预案,有效降低失业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把党的组织优势和政府的管理能力转化为促进就业的优势,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实施主体及责任,加强对各部门目标责任落实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调整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二)加大扶持力度。
靠实市州政府属地责任和发改、人社、教育、财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促就业责任,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产业、投资、教育等行业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体系。按规定统筹各类就业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健全就业领域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各类资金在返乡入乡创业、技能培训、职业基础教育、就业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强化考核评估。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规划考核制度。把优化就业环境、落实就业政策、提高就业质量、扩大就业规模作为衡量促进就业工作的主要指标,把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考核、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之一。强化规划执行动态跟踪分析,实施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和最终评估,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反馈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舆论宣传。
采取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等形式,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多渠道、多方位广泛宣传促进就业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知晓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选树一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典型人物,挖掘一批在基层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及时开展表扬激励,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营造创业带动就业的浓厚氛围。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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