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

栏目:安全教育  时间: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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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校、有初中部的县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落实少先队改革要求,引导全县少年儿童“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激励少先队辅导员更好发挥作用,推动全县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全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全县优秀少先队员

  1. 年龄在6—14周岁(2008年6月30日—201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 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以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理想志向。

  3.具有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和劳动意识、科学意识、心理素质,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表现良好;

  4.热爱少先队集体,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

  (二)全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 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

  2.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工作,能够认识和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新时期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少先队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少先队改革。

  3.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专业化本领,有突出的少先队工作经验和少先队理论成果,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积极落实县少工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

  (三)全县优秀少先队集体

  1.优秀少先队大队

  (1)队组织健全,队组织凝聚力和队员归属感强;

  (2)辅导员配备整齐;

  (3)活动主题鲜明,丰富多彩,深受队员的欢迎和喜爱,定期开展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扎实开展“红领巾争章”一星章评选活动;

  (4)阵地建设富有特色,并能充分有效利用;

  (5)工作制度完善,能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并实行少先队小干部定期轮换。

  2.优秀少先队中队

  (1)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关心他人,热爱集体;

  (2)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深受队员欢迎和喜爱的活动,定期开展主题鲜明的少先队活动;扎实开展“红领巾争章”基础章评选活动;

  (3)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作风好,有活力,朝气蓬勃、积极向上;

  (4)队干部坚持民主选举,热心服务他人,服务集体;

  (5)辅导员尽职尽责,能够成为队员们的良师益友。

  二、评选办法

  1.采用基层推荐,逐级上报、差额评选的办法。由各乡镇(开发区)中心校、有初中部的县直属学校根据评选条件,推荐 上报“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优秀少先队员”。

  2.各学校推荐的人选,由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联合组成评审小组,结合各学校少先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选。

  三、有关要求

  1.全县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评选、严格把关;

  2. 本次评选活动将遵循民主、公平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拟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应在其所在学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基层少先队员和少先队工作者的意见;

  3.近三年内凡受过同类表彰的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4.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均需上报推荐表、事迹材料和公示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1份;其中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要求800字左右事迹材料,优秀少先队员要求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推荐材料务必于2022年5月24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整理汇总后统一报团县委邮箱ahhqtxw@163.com。联系电话:0564—6022084。

  附:相关附件.doc

  共青团霍邱县委员会                霍邱县教育局

  少先队霍邱县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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